平乡县“4.1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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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4.1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673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平乡县油召乡后田庄村 发生时间 2024-04-15 00:00:00 事故类型 消防火灾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火灾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死亡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 二、事故概况 2024年4月15日,平乡县油召乡后田庄村一民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为油召乡后田庄村村东民房,地上一层,北屋三间,西屋两间,均为砖混结构,起火房间为北屋西间房。 (二)人员居住情况 火灾前,北屋西间房内住有1人:张某,男,身份证号码:132234********801X,户籍地:平乡县油召乡后田庄村,因患脑血栓行动不便。西屋北间房内居住张某的妻子和女儿。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15日5时30分左右,张某的女儿在西屋睡醒起来去院厕所,走出西屋门看见北屋西间房有烟和明火冒出,立即到北屋西间房门口查看情况,发现北屋西间房内浓烟较大,已经进不去屋内。 (二)事故救援情况 4月15日5时32分,邢台支队平乡大队接到报警,位于平乡县油召乡后田庄村一处民房起火,调派育才路消防救援站3部消防车14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5时55分,消防站到达现场,经侦查:现场为家具、家电、被褥及生活用品起火,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6时10分明火被扑灭。经了解,在消防站到场之前有一人送医,该人员于4月18日经治疗无效死亡(死者:张某,男,82岁)。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迅速开展事故调查,综合调查情况,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5时许,起火部位位于北屋西间房南墙北侧卧式木柜上侧插排线路处,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用电不规范。现场勘查屋内存在多处电气线路私搭乱接现象,使用劣质插座、铜铝电线直接连接等用电不规范现象。 2、火灾发现较晚。火灾发生后,由于北屋西间房较为封闭,且处于下半夜,直到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才被他人发现,错过了初期扑救的有利时期。 3、逃生自救能力差。老年人逃生自救能力弱,死者张某年龄82岁,留有脑血栓后遗症,腿脚不灵活、走路慢,火灾发生时燃烧烟气极大,逃生自救极为困难。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火灾事故。 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邢台市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建议平乡县政府对油召乡政府、后田庄村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投入,制定切合辖区农村实际的消防工作的长期规划,建立健全乡(镇)、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层层负责落实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二)建立健全村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建立健全行政村、自然村、村小组三级完整监管体系,村里设置消防监督室,配备以村干部为主的兼职消防员,使农村的消防工作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网格。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重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提示性宣传的频次和力度,重点针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安全宣传,引导村(居)民开展“三清”“三关”坚决预防“小火亡人”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