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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6·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4-06-04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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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6·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355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内
发生时间
2024-06-04 00:00:00
涉事单位
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车辆伤害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30.493
行政区域
中国,天津,天津市,南开区
二、事故概况
2024年6月4日13时47分许,位于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内,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1名工人在洒水车驾驶室外起动车辆导致车辆失控溜车;附近的另1名工人发现溜车后,在试图进入洒水车驾驶室紧急制动车辆时,头部遭到洒水车和停靠在后方一辆装载机铲斗共同挤压,导致其于14时05分死亡。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130.493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涉事项目相关单位情况
1.场地产权单位: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兴公司)
凯兴公司成立于1993年05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103452966T,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穆某某,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期限:1993年05月22日至——,住所:天津市南开区红日南路59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房屋拆迁、信息咨询(经营范围内)、房屋租赁;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凭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场地管理方: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工程公司)
市政工程公司成立于1993年06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103177052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某,注册资本:5008万元,经营期限:1993年06月14日至——,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鼓楼商业东街E8-4-301,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工程施工二级(包含公路建设二级)(见许可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饰;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代理、工程咨询(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委托看管方: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东伟业公司)
庆东伟业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70EWC3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郭某生,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期限:2020年04月22日至——,住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四合财富广场A座9层A区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涉事场地基本情况、发包关系和车辆情况
1.涉事场地基本情况
涉事场地为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产权单位为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发前该场地主要用途为砂石料堆放、车辆存放以及工人住宿。
2.合同发包情况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看管协议书》,约定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看管。
2023年6月10日,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与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看管协议书》和《安全管理责任书》,委托该单位对本地块内所有设施设备、地上物等进行全面管理以及负责本地块的安全保卫和环保工作。委托期限自2023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涉事车辆基本情况
(1)津B26198牌照洒水车相关情况
该洒水车系程力威牌CLW5060GSS3型号,车辆类型为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所有人为张某仁,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芦庄子村华西里2号,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为LGDCM81G0DH109450,发动机号码为13168622,车辆档案编号为101339381380,核定载人数2人,总质量6495kg,整备质量为3050kg,外观尺寸为5990×1960×2380mm,注册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发证日期为2017年3月7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9月,车辆强制报废期止为2028年9月30日。
根据2024年6月19日天津市金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出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240618120004N0617678-2),该车辆检测结论为合格。
(2)津A71991牌照装载机相关情况
该装载机系柳工牌CLG820C型号,车辆类型为轮式装载机械,所有人为张某仁,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芦庄子村华西里2号,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为CLG820CX1200022,发动机号码为X1209670,车辆档案编号为113345101910,核定载人数1人,总质量6400kg,整备质量为6335kg,外观尺寸为6125×2202×2853mm,注册日期为2012年5月3日,发证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5月。
(三)相关人员情况
1.张某来,男,48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2241975********,群众,家庭住址为天津市宝坻区**************,系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岗位为司机和工人。经查,张某来自2007年8月8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证号:1202241975********),准驾车型为B2,驾驶证有效期自2023年8月8日至长期,下次换证日期为2035年9月29日。
2.张某仁,男,61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1121962********,群众,家庭住址为天津市津南区************,系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实际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3.刘某军,男,51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1021972********,中共党员,企业编制,家庭住址为天津市河东区******,系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自2015年3月起任现职,分管工程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工程移交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4.李某,男,41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1031982********,中共党员,事业编制,家庭住址为天津市南开区*************,系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负责人,自2022年9月起任现职,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5.谷某,男,54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1041970********,无党派人士,企业编制,家庭住址为天津市南开区*************,系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土地征收部部长,自2017年6月起任现职,负责公司土地征收和拆迁等工作。
6.祝某,男,43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1041981********,中共党员,事业编制,副处级,家庭住址为天津市西青区**************,系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自2021年10月起任现职,分管道路养护部等部门工作。
7.宋某某,男,48周岁,身份证号码为1201041975********,中共党员,行政编制,正科级,家庭住址为天津市南开区*****,系嘉陵道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主任,自2023年8月起任现职,负责公共安全办全面工作。
(一)事故发生经过
由于事发区域监控录像未开启并且无直接目击证人,事故调查组根据场区其他区域监控录像、120视频录像、询问笔录、120和110接警记录等资料对事发经过进行还原和推定:
2024年6月4日13时30分许,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庞某兵接到天拖北道道路维护任务后,安排张某来、吴某华和张某顺3人前往该区域施工。其中,张某来为司机,吴某华和张某顺为力工。接到任务后,张某来3人计划驾驶停靠在场区大门口处的双排卡车携带施工材料前往施工区域。于是,张某来和吴某华开始自发准备施工材料。
13时44分许,张某来驾驶津A71991牌照轮式装载机自场区西侧来到砂石料堆放处东南侧。
13时45分许,吴某华推着独轮小推车自西向东绕过砂石料堆放处前往西北侧白灰存放处。
由于砂石料较为干燥,为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张某来打算操作停靠在砂石料堆东侧的津B26198牌照洒水车将稍后需要运走的那部分砂石料喷湿。随后,张某来将津A71991牌照装载机停放到砂石料堆南侧,但未将装载机载具(铲斗)平放到地面。
13时47分许,张某来打开津B26198牌照洒水车驾驶室左侧车门,在未检查车辆档位位置和制动状态的情况下,站在驾驶室外趴在驾驶员座位上,用左手按住离合器右手旋拧车钥匙起动了车辆发动机。由于车辆在起动前驻车制动操纵杆(手刹)处于解除制动状态,变速器操纵杆位于R档位,当张某来松开按住离合器的左手后,车辆开始向后方移动,敞开的车门将其撞倒在地。此时,吴某华正推着独轮小推车行驶到洒水车东侧,处于洒水车移动路线之外的安全位置。
13时47分许,吴某华发现洒水车失控溜车后试图从车辆驾驶室左侧进入驾驶室制动车辆,在此过程中被洒水车和停靠在砂石料堆的南侧的津A71991牌照装载机载具共同挤压到头部
。张某来站起来后发现吴某华已经倒在了洒水车和装载机之间的地面上。
(二)事故救援情况
1.应急救援情况
2024年6月4日13时47分许,庞某兵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3时53分,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14时05分,吴某华被宣告死亡。嘉陵道派出所、公安打侦支队、交警南开支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委、嘉陵道街道办事处接报后,先后到达事故现场。
2.事故报告情况
2024年6月4日13时47分许,庞某兵向张某仁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13时58分许,张某仁赶到事发现场。14时05分,张某仁让员工庞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4时35分,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交警南开支队报告,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通知区城管委和嘉陵道街道办事处。15时02分,区应急管理局将事故情况电话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3.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情况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能够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20接报后,应对及时。嘉陵道派出所、公安打侦支队、交警南开支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委、嘉陵道街道办事处接报后,能够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核实,较好的履行了部门职责。涉事单位事故报告及时,职能部门之间信息流转迅速,事故上报及时。该起事故不存在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行为。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有关规定,核定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为130.493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张某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停放装载机,在装载机停止作业后未将载具(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在起动洒水车前未确认是否符合起动车辆的安全条件,违规在洒水车驾驶室外起动车辆,造成车辆失控。吴某华在应急处置时未冷静观察、判定周边安全风险,盲目进入危险区域试图对失控车辆进行制动,头部遭到洒水车和违规停放装载机铲斗共同挤压,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全部工作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逐级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混乱。
(2)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该公司未能督促张某来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张某来等从业人员在洒水车和装载机操作上存在多次违章作业行为。
(3)隐患排查不到位。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该公司所存在的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等事故隐患。
(4)应急救援预案缺失。该公司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导致吴某华等从业人员缺乏对车辆失控的应急处置经验,在车辆失控后应急处置不当。
2.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作为场地管理单位,对委托看管单位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一是未能发现该公司存在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和从业人员存在多次违章作业的问题;二是对于该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缺失等问题在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3.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作为场地产权单位,对委托看管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和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缺失。
(三)事故性质
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人违章作业以及非专业救援人员应急救援措施不当等因素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建议免于责任追究的人员
吴某华,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前未冷静观察、判定周边安全风险,盲目进入危险区域试图对失控车辆进行制动。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建议公安南开分局对本起事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
1.刘某军,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分管工程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工程移交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未能督促分管部门充分履行对场地委托看管单位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看管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职责。一是未能发现该公司存在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和从业人员存在多次违章作业的问题;二是在发现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缺失等问题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城管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理。
2.李某,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未能督促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充分履行对场地委托看管单位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城管委在系统内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3.谷某,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土地征收部部长,负责公司土地征收和拆迁等工作,未发现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将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委托给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看管,对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和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由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4.祝某,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道路养护部工作,未能督促分管部门充分履行对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未能发现并督促该公司整改对场地委托看管单位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城管委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5.宋某某,嘉陵道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主任,负责公共安全办全面工作,未能督促科室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于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产权方和委托管理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失察,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以上单位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由嘉陵道街道办事处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四)企业对相关人员的内部处理情况
张某来,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停放装载机,在装载机停止作业后未将载具(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在起动洒水车前未确认是否符合起动车辆的安全条件,违规在洒水车驾驶室外起动车辆,造成车辆失控。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已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张某来作出开除的处理决定。
(五)对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张某仁,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实际主要负责人,未充分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发现并消除该公司所存在的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等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张某仁处以2023年度收入6万元整的40%即人民币2.4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该公司所存在的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等事故隐患,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以上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城管委对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3.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国资委对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一是要建立健全全部工作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并定期进行考核。二是要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四是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力度,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二)要充分履行项目发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要督促该单位及时整改在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场地委托看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要充分履行行业和属地监管职责。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嘉陵道街道办事处,一是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开展警示教育;二是要督促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充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并及时将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报事故调查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