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新区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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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高新区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6684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启迪古氵又办公大楼3一7层 发生时间 2023-05-23 00:00:00 涉事单位 2023年5月23日11时59分许怀化高新区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起重伤害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机械 受伤人数 5 重大事故伤亡 2 一般事故伤亡 3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435.3 行政区域 湖南省,衡阳市 二、事故概况 2023年5月23日11时59分许怀化高新区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吊运光学显微镜设备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5人受伤(2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35.3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基本情况 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终端产业园项目于2022年1月26日在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111一431200一04一01一956921,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伍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租赁怀化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3号标准厂房,一期厂房面积为1万平方米,建设6条LCM液晶模组生产线;二期厂房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月一一2023年12月。电子信息产业园厂房一次消防于2021年12月通过验收,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开始装修,2022年4月首批设备进场。2022年5月,由于供应链项目授信担保问发生分歧,导致智能制造终端产业园项目陷入停滞,2023年2月该项目开始复工,目前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尚未投产。 2022年1月3日,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23号楼厂房整体装饰工程合同。2022年1月13日,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起重机吊装服务合同,在怀化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3栋进行吊装服务,合约预计时长6个月(按照合同第十条约定,工程结束并结清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系事故发生单位,2021年9月16日,深圳市融创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与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廾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入园合同,深圳市融创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在怀化高新区注册成立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一家供应链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日,核准日期:2022年01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3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MA7CD9D41M,公司位于怀化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3栋,建筑面积24429,84平方米。法定代表人:龚丽华。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2051年10月31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经调查,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承包商管理办法,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未组织演练。2023年3月10日、3月21日、4月7日、4月20日、5月巧日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安凯等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未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金教育培训,未设置专(兼)职安全员,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金员安金生产责任书。 2.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系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3号楼厂房整体装饰施工单位。公司成立于2021年03月11日,注册资本貳佰万元整,注册地址: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启迪古氵又办公大楼3一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T59H51Y,法定代表人:陈超生,实际控制人为潘久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室内修修:室内墻板安装、建设工程的施工。 经调查,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装饰工程合同,约定了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但未组织演练。未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制定安金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022年6月25日,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陈超等人开展消防安金教育培训, 2023年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系事故相关单位,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29日,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注册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湖南怀化工业园区和安家园南区24栋1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MA4QF73KIR,法定代表人:曾华良,实际控制人为曾华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吊车、叉车、高空车等租赁服务,工程机械装卸、搬运、安装服务。 经调查,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但未组织开展演练。通过口头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无教育培训档案和记录。未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制定安金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事故发生经过 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光学显微镜设备因故障原因需要送到厂商进行修修,5月巧日左右,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丽华与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潘久义联系,如在装修过程中有吊装作业,请帮忙把设备吊运下楼。 5月23曰6时57分,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曾华军接到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人员潘久中电话,需要吊运装修材料,曾华军便安排公司临聘人员曾军前往高新区电子产业园23栋西侧进行吊运装修材料的作业; 5月23日7时51分,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安凯接到保安陈超生的微信电话,告知装修公司吊装彩钢板等材料,吊车及叉车都在,让他跟毕祺祺(因俩人上班较早)协助一起将显微镜挪移至车间二楼的吊装口准备吊装; 安凯等人把显微镜设备运到吊装口附近,进行包装,用塑料膜等包裹固定好,因当时下雨,设备精密不能涉水,故先行等装修单位吊装装修材料; 11时24分,曾军把吊运平台从23栋的厂房西侧吊运至南侧;11时38分,曾军完成装饰材料的吊装作业; 11时49分,曾军把汽车起重机开至23栋的厂房南侧,准备吊运设备工作;11时53分,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陈超、陈石生挂好吊钩吊索,并把手推车绑在吊装平台上; 11时53分20秒,曾军在吊运平台起吊时,发现平台有倾斜,便把吊装平台降落至地面; 11时54分,曾军下车查看,发现支架的U型扣有点倾斜,便指导陈超、陈石生进行了调整,并调整了吊索的安装方式; 11时56分,平台的吊索调整完毕,曾军上车把吊装平台吊运至二楼; 11时57分,吊车装载平台平稳摆放在车间二楼外墻开口外沿处,徐凌云、曾平、安凯等人一起准备把设备放置手推车上;11时57分50秒,潘久中和陈超生赶至二楼,协助把设备搬至手推车上; 11时59分,潘久中操作手推液压叉车,在前面拉设备,同时徐凌云、曾平、安凯、罗杨辉、陈超生等8人在后面一起推设备,将设备推至吊车装载平台时,吊车装载平台重心失稳,向前发生倾斜,五名人员随设备一起冲破平台护栏摔至一楼地面。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汽车起重机司机曾军把吊装平台移至旁边空旷处,在一楼作业场所附近的潘久义发现情况后,立即跑至事发地点组织救援,安排叉车将设备移开,陈超、陈石生等人也协助进行救援。12时01分许,陈超生等从二楼跑至一楼参与救援,潘久义要陈超生立即拨打120电话。12时20分许,第一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潘久中送往湖南医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救治。12时30分许,第二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曾平送往怀化市红雅医院救治。12时34分许,第三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徐凌云、罗杨辉送往湖南医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救治。13时14分许,第四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安凯送往湖南医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救治。 事故造成2人重伤、3人轻伤。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35.3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吊索基本结构型式错误,未正确使用吊装带系数方式,吊装带未使用环眼与吊钩相连。重物进入平台后,重心发生变化,同时受力的两根扁平吊带发生滑动,平台前端受力下沉,发生倾翻,导致事故发生。 2.涉事汽车起重机司机未确定吊索安装的正确性,改变扁平吊带的安装方式,致使吊索的下端部吊重滑落;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他方的吊装作业任务,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有效未履行其职责; 2.涉事汽车起重机司机承接了吊运设备作业未进行上报,耒制定起重作业计划3盲从实施起重作业; 3.耒制定起重作业方案,人员盲目进行吊装作业,耒佩戴安全绳以及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未确认吊装平台的稳定性冒险运送设备至平台。 4.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汽车起重机吊装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制定吊装作业方案;未直接联系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吊运作业。 (三)事故性质 怀化高新区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3"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潘久中,男,新化县圳上镇人,系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工,其耒确认作业现场安全条件,安全意识淡薄,未经安全培训仅凭经验违章冒险作业,在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情况下开展吊运作业。鉴于其于2023年6月26日11时40分死亡,建议不予追责。 2.曾平,男,中方县中方镇人,系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其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开展吊运作业。鉴于其于2023年6月25日19时18分死亡,建议不予追责。 (二)建议行政处罚的单位 1.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事故发生单位,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耒设置专(兼)职安全员,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吊装作业单位缺乏安全监督管理,未要求吊装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吊装作业实施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遵守吊装作业相关安全规定,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二条、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系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装修单位,2023年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未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违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违章作业,对吊装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未为从业人员潘久中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建议行政处罚的个人 1.龚丽华,女,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督促员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級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2.曾华军,男,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其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督促员工落实吊装作业操作规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潘久义,男,湖南盈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其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督促员工落实安金生产操作规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金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曾军,男,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临聘人员,汽车起重机司机,耒按吊装操作规程作业,改变吊索安装方式。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议由怀化恒军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对其给子批评教育,依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子以处分。 (四)建议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1.肖峰,男,中共党员,2022年3月至今任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任职期间负责对接市工信局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扎实,未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力,建议追责。 2.扬鹏,男,群众,招商合作局工作人员,2023年2月至今任怀化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保责任人和安全派驻员,未认真履行安全派驻员职责,未督促派驻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参加包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未督促企业落实双重预防和隐患上墻工作,未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派遣员驻企日志,履行包保安全管职责不力,建议追责。 此次事故主要暴露出:一是事故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危险作业安全风险研判不足,作业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作业人员违规冒险作业,未开展特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三是委外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未签订相应的安金管理协议,对作业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协调工作统筹协调不足,安全检查不到位。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配备安金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员。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一会三卡”和隐患上墻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对外协作业单位安金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特别要核实查证外协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资格和身份,加强对外协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对吊装、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提级管控,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作业,企业开展特殊作业,安全派驻员必频到场监營。 (三)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建立项目入园联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二是按照《怀化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怀高安委[2022]14号)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包保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三是.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职能,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部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盲区、交叉领域、新兴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进一步提升入驻标准化厂房、电子信息产业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水平。一是高新投务必及时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包保部门和安全派驻员务必认真履职尽责,及时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高新区營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想不到、看不见"的场所、作业环节的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