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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5-05-08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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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466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发生时间
2025-05-08 00:00:00
涉事单位
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其他爆炸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受伤人数
2
重大事故伤亡
2
行政区域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二、事故概况
2025年5月8日19时44分,白藤街道环湖路一废品收购站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重伤,事故造成过火面积约89平方米。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鸿回收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3MA569L9G6W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二路21号(食堂)1楼之八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余昭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6日
2.珠海湘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鸿塑料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4933126D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环湖南路第2栋厂房北面2楼201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传学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9日
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湘鸿回收公司在2023年5月8日迁至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二路21号(食堂)1楼,因为此处场所小、租金贵,后于在2023年8月21日迁至斗门区白藤湖环湖南路森发水产后面的空地(湘鸿塑料公司旁),由于房东无法给出具体详细地址和租赁合同所以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未能改至新地址,以上情况有湘鸿回收公司交租及房东收租的收据证明。
2025年5月8日18点40分,火情发生后,湘鸿回收公司员工蔡佳立即拨打119电话,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于21点30分将火全部扑灭。事故发生后,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求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但由于现场有人员受伤,且湘鸿回收公司法人余昭本人被紧急送医、其妻蔡佳陪同就医,湘鸿回收公司其他员工不了解情况。当时在场的湘鸿塑料公司的法人蔡传学(余昭岳父)因为现场慌乱,无法拿到湘鸿回收公司各种材料,且蔡传学认为都是自家的公司,于是自行携带湘鸿塑料公司的相关材料接受询问调查。
综上,经认定,事故发生单位应为湘鸿回收公司。
3.珠海市聚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TCLH5P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二路北侧5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彭建斌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日
(二)相关人员情况
1.余昭,男,身份证号:421123198609255210,湘鸿回收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吴德明,男,身份证号:53262719950506283X,湘鸿回收公司员工。
3.蔡佳,女,身份证号:430781198610124522,湘鸿回收公司员工,与余昭为夫妻关系。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5月7日,蔡佳从位于金湾区红旗镇的聚力公司回收约300Kg的防晒喷雾铝瓶(图1)。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经校对,监控显示时间比北京时间快18秒),5月8日17时03分,湘鸿回收公司法人余昭、员工吴德明、侯志明、蔡佳四人开始在碎料房对防晒喷雾铝瓶进行破碎作业(图2),四人在破碎作业时先将喷雾铝瓶倒进进料口,并在进料口处覆盖木板,随后操作破碎机开关进行破碎,破碎后关闭机器,一人负责从进料口处添加铝瓶,一人负责清理出料口处的碎铝片,大致分工为余昭负责操作破碎机,侯志明负责驾驶叉车运输喷雾铝瓶,吴德明和蔡佳负责清理破碎的铝瓶碎片。从监控视频中可见,在铝瓶破碎过程中,出料口处会散发出大量的白色烟雾(图3)。
19时36分左右蔡佳在清理了一批碎料后离开了碎料房,19时43分24秒,侯志明驾驶叉车将第三卡板防晒喷雾铝瓶运进碎料房,随后其将叉车开出厂房;19时44分32秒,余昭操作碎料机控制箱机器开关时,碎料机开关控制箱处发生闪爆(图4),瞬时整个碎料房起火燃烧(图5),余昭和吴德明全身被火焰包覆,此时侯志明刚把叉车停在碎料房对面的铁皮棚下。碎料房起火后,候志明立即跑回碎料房外,蔡佳在距离碎料房约200米处的厨房听见声音后也立即跑向碎料房,侯志明与蔡佳赶到时余昭与吴德明二人自行从碎料房中走出来,二人身体被烧伤。蔡佳立即叫附近的工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其拨打了119火警电话。
(二)事故救援情况
1.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接报后,负责领导立即带队赶到现场处置,通过现场问询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要求湘鸿回收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同时要求保护好现场,要求该公司暂停使用碎料房并开展全厂性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5月8日19时46分,119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斗门区白藤街道湘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冒烟)。指挥中心先后调派斗门大队白蕉站、白藤街道小型站共7辆消防车35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19时59分,辖区消防站到场,20时09分,斗门消防大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作战,20时53分,现场事故处置完毕。
3.白藤街道
白藤街道应急值班室接报后迅速报告值班领导,白藤街道负责领导接报后立即带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家属安抚赔偿工作。
4.斗门公安分局
斗门公安分局接报后,指派城南派出所值班所领导带2组警力和分局冲锋车警力到场处置。
该起事故事发时造成余昭和吴德明2人重伤,后余昭于5月16日凌晨1时35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防晒喷雾铝瓶在破碎时,其内部盛装的可燃气体释放并持续在作业现场聚集扩散,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爆炸极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碎料机开关时产生的电气火花引起了混合气体闪爆。
(二)事故间接原因
湘鸿回收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风险分析辨识缺失,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作业前未对作业活动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和辨识,未辨识出防晒喷雾内部包含多种易燃物质,简单粗暴的使用破碎机大量破碎防晒喷雾铝瓶,未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未对产生的可燃气体进行吸收处理,使得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不受管控,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8”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风险辨识不足、作业人员盲目冒险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余昭,男,湘鸿回收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湘鸿回收公司的全面工作,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湘鸿回收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分析辨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余昭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且余昭是该公司唯一股东,建议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建议
聚力公司将大量残次防晒喷雾铝瓶(300kg)交由湘鸿回收公司销毁,待销毁的防晒喷雾铝瓶均为半瓶或满瓶,含有大量易燃易爆物质。聚力公司未确认湘鸿回收公司是否有安全处理防晒喷雾铝瓶的场所和工具,未确认湘鸿回收公司能否处理销毁过程中排出的易燃易爆气体,也未与湘鸿回收公司说明防晒喷雾铝瓶内含易燃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性,未指导湘鸿回收公司防晒喷雾铝瓶的销毁处置方式,建议将聚力公司随意处置危险物质的事故隐患线索移交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处理。
事发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带头冒险作业,主要负责人及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差,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分析辨识不到位,导致作业现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和消除,企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各有关单位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是全区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员)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要认真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广泛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
二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按照《斗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依法处置清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确保全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整治措施有力,杜绝安全隐患。
三是全区相关企业要组织全员对整个厂区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对风险点进行逐个评估,深入研究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并根据岗位安全职责,将风险和措施两个清单逐级、逐项分解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各部门(单位)、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同时,逐个岗位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并抓好落实,确保风险辨识全面、深入、彻底,管控措施得力有效。特别要重视各类临时作业、非常规作业的风险管控,要从方案编制、人员培训教育、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票审批、现场作业监护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安全管控,全面科学系统评估风险,从源头上控制系统风险,确保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