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东里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8”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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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东里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8”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606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在桥西外国语小学门口污水阀门井作业时 发生时间 2024-05-08 00:00:00 涉事单位 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中毒和窒息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死亡人数 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351 行政区域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详细时间 11:20: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5月8日11时20分许,桥西区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在桥西外国语小学门口污水阀门井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造成2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51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天地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6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建青,注册资本81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45661876798,企业住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L3-B6-2,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等。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海悦天地公司机构设置有综合协调部、物业部等6个部门。海悦天地公司组织系统分为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员工4级,有员工170余人。海悦天地公司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张立强任安委会主任,刘男任安委会副主任,成员由刘哲等5人组成。 海悦天地公司物业部下设写字楼运营部、保洁部、工程部、安保部4个部门,物业部经理为刘男。工程部经理为刘哲,现有员工19人,负责物业维修工作。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5月8日9时许,负责海悦天地公司热泵机组维保单位河北冷思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人员戴松涛发现污水调节池防堵机有异响,告知海悦天地公司维修工岳国存,岳国存告知了负责人金宝满。金宝满带领岳国存、冯云鹤及戴松涛到位于桥西区外国语小学门前的污水阀门井处关闭污水阀门。 11时13分许四人到达污水阀门井处,查询公安部门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ch02m_20240508113549t_n01,视频时间和北京时间相同。 11时15分许,戴松涛下井,金宝满、冯云鹤、岳国存三人在污水阀门井口观察戴松涛作业。 11时16分许,三人发现戴松涛在阀门井内晕倒,呼唤无应答,冯云鹤下井施救未果,放弃施救返回地面。之后金宝满下井施救晕倒。 11时19分许,岳国存分别拨打110、120、119电话求救。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4年5月8日11时19分许,岳国存拨打了120、119和110,并通知公司有关人员。随后海悦天地公司人员陆续到达现场,并向东里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11时35分许,东里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汇报。11时40分许,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于11时55分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 区政府接报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先后抵达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1时25分许,海悦天地公司人员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施救。11时30分许,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11时33分许,120急救车辆到达现场。区委、区政府接报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11时45分许,金宝满被救援出井;11时50分许,戴松涛被救援出井。 3.医疗救治情况 11时45分许,金宝满被救援出井后送往石家庄市二院抢救。11时50分许,戴松涛被救援出井后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戴松涛于当日15时32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金宝满于5月11日17时40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后,区委、区政府迅速组织开展善后工作,采取一对一方式全力做好受伤家属安抚、疏导工作。 4.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应急响应及时、组织指挥有效、救援行动迅速、善后处理平稳有序。 本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51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污水阀门井全封闭,与外界隔离,出入口狭小,自然通风差,易造成缺氧及有害气体聚集,属于有限空间。 污水阀门井内存有大量污泥及污水,细菌发酵消耗氧气,产生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毒害性气体。5月16日、17日、18日三天检测,氧含量均低于5%,且甲烷浓度超过10%,属于严重缺氧环境。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先通风、再检测,未佩戴防护用品下井作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海悦天地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安全规程;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教育培训不到位。海悦天地公司未对职工开展三级教育和培训;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未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未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致使作业人员不了解有限空间作业规定、作业风险,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习惯性违章作业。 3.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不到位。海悦天地公司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辨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污水阀门井等场所未设置警示标识,致使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 4.应急能力差,现场处置不当。海悦天地公司,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缺少应急处置程序、救援人员及其职责、救援设备器材保障等内容,未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演练,遇突发险情,施救人员处置不当、盲目施救。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石家庄海悦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8”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免予追责人员(1人) 金宝满,海悦天地公司污水源负责人。作为本次作业的组织人,未进行技术交底,未制定作业方案,未进行作业报备和审批,未配备呼吸防护装备,在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未监督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遇险后盲目下井施救,造成事故扩大,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移送司法机关人员(1人) 杨建青,海悦天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 (三)对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4人) 1.杨建青,海悦天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2.张立强,海悦天地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3.刘男,海悦天地公司物业部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行政处罚。 4.刘哲,海悦天地公司物业部下属工程部经理,负责公司物业的检维修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刘哲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家) 海悦天地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配备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有关公职人员问责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纪委监委部门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对有关人员的党政纪处分,由纪委监委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该起事故造成了两人死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事故暴露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海悦天地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安排不明确,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风险辨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行业监管不到位,虽然开展了有限空间专项培训,但培训流于形式,安全培训效果不明显,监管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对事故单位存在的风险辨识不到位等现象失察。隐患排查整改停留在口头监督,未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和整改。 (三)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东里街道办事处,未严格督导属地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未对辖区内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行有效的检查和指导,日常安全巡查不到位。 (一)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细化压实“三个责任”。要认真剖析本次事故原因,深挖细究问题根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麻痹、风险防范上的短板和日常监管上的盲区,树牢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守住事故底线。 (二)严格内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辨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杜绝盲目施救,坚决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行为。 (三)加强培训教育,落实岗位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注重实效,确保各岗位、各层级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促使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安全职责。要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厘清、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碰。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要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指导各有限空间管理主体对包括污水池、化粪池、沉淀池、排水管道、下水道、检查井、管道阀门井、地下室在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的实时管理台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增设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风险,严禁擅自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