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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07-07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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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232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灯具城三楼北侧电梯口西北方向上方棚顶
发生时间
2023-07-07 00:00:00
涉事单位
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触电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70
行政区域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二、事故概况
2023年7月7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75号兴顺灯具城3楼北侧电梯口顶棚,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检维修发光字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4MA0UUNEP4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强,住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滨路5-7号,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该公司在沈阳市铁西区兴顺灯具城三楼设立办公场所,承接广告设计、销售、售后服务等业务对接。
秦某文: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强系同学关系。
2.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7H5HXL0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叶金进,住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75号5A14。
杨某生: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3.沈阳市铁西区金明达灯饰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106MA0XG2Y656,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周清,经营场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75号三层318,经营范围:灯具(零售兼批发)。
罗某福:商行实际负责人,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周清系夫妻关系。
(二)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资料与档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长期雇佣无电工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灯箱、发光字的售后检维修工作。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措施不当,没有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保护。
(三)其他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按照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多处监控设备无法使用;未与承租单位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专门安全生产协议,未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如实记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值班日记登记有代签现象。
2.沈阳市铁西区金明达灯饰商行。经查,该商行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四)属地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2023年2月6日,兴顺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联合铁西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市场所对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顺灯具城”)的安全生产、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特种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和安全常识宣传;3月20日,办事处应急科长带领执法人员到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5月2日,对该企业外围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6月9日再次到该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生了该企业安全通道有多余物,现场已经责令整改。
6月21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安排,兴顺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了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要求企业加强自检自纠和风险管控,加强对动电、动火等特种作业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外包和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2月底,沈阳市铁西区金明达灯饰商行(以下简称“金明达商行”)实际负责人罗某福通过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恒广告公司”)员工于某洁购买了“亮利家”发光字灯牌。
2023年4月底,金明达商行实际负责人罗某福到众恒向该公司员工王某和于某洁反馈,购买的发光字亮度不均匀,双方没有约定具体检维修时间。
2023年7月7日9时55分,众恒广告公司员工王某,联系检修人员孔某宝,让其到金明达商行进行发光字维修。
当日下午,众恒广告公司没有告知金明达商行关于检维修相关事宜,也没有向兴顺灯具城申请特殊作业审批与报备,检维修人员孔某宝未从亮利家发光字的检修口进行检维修工作,而是擅自到众恒广告公司办公区取“人”字梯到亮利家发光字位置,从“人”字梯爬到三楼北侧电梯口对面的窗台上,然后从窗台爬到棚顶,顺着棚顶的桥架和龙骨向西侧爬到发光字电源连接处进行故障排除。
15时04分,孔某宝给众恒广告公司的员工于某洁打电话,让她找金明达商行的员工给送电,看发光字是否亮均匀,于某洁找到金明达商行的员工王某飞,让他给发光字电源送电,送电之后于某洁和王某飞发现发光字亮了,但亮度还是不均匀。
15时20分,于某洁给孔某宝打电话,并把发光字亮灯照片发给了孔某宝,告诉他不用修了,于某洁就回到了办公室。之后,于某洁又回到事发位置,没多久看见孔某宝站在窗台上摸兜,然后又爬回了棚顶。
15时30分左右,于某洁就看到棚顶石膏板开裂,露出了一只脚,觉得有问题,就给孔某宝打电话,电话无人接听,呼喊也没回应,赶紧到办公室向公司实际负责人秦某文反映此情况,秦某文跑到现场一看,判断可能是触电了,于是就顺梯子爬了上去,发现孔某宝右手有一根红色裸露金属的电源线,在没有断电的情况下,就用脚把电源线踢开,并组织公司员工把孔某宝抬了来,并对孔某宝采取了心肺复苏紧急施救措施。期间,于某洁打了120急救电话。
15时43分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进行了现场处置后送至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17时26分左右,孔某宝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3年7月7日17时29分,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员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亡人情况;
19时40分,兴顺街道办事处接到兴顺派出所报告,疑似发生一起触电亡人事故。接到报告后,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搜集相关证据、信息;
20时35分左右,铁西区应急局接到兴顺街道办事处报告,立即派出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报告。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23年7月7日15时34分左右,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某洁给孔某宝打电话,电话无人接听,呼喊也没回应,于是向公司实际负责人反映此情况,公司实际负责人组织员工对孔某宝进行施救,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5时43分120到达现场,进行了现场处置后送至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时35分左右,铁西区应急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告知事故相关单位做好现场保护等工作。
22时44分,现场处置结束。
3.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兴顺街道办事处督促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和沈阳市铁西区金明达灯饰商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安排好死者家属食宿,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较大,目前,尚未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4.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没有编制触电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事故发生后,没有第一时间向属地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实际负责人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盲目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所幸没有造成次生灾害。
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因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人员未依法依规履行事故现场保护职责,由于现场处置失当,破坏了事故现场,造成事故调查工作开展实际困难。
事故造成1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电工作业人员孔某宝无证上岗,在实施检维修过程中,右手扶槽板式桥架行进中接触到导线裸露部位,并与其他导体接触,构成电流通路,电流损伤致其循环、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一是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二是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公司无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有效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是长期雇佣无电工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灯箱、发光字的售后检维修工作,上述原因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7”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秦某文,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是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没有对从业人员孔某宝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是没有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有效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述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建议由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孔某宝,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雇佣检维修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违法违规作业导致触电事故发生,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一是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二是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未有效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是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五是长期雇佣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电工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3],第三十条第一款[4],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5]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6]规定,建议由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其他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一是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三是未与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签订承包合同;三是未有效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失当,未依法依规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五)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7]、第四十九条第二款[8]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9]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0]、第九十七条第(七)项[11]、第九十九条第(三)项[12]、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13]规定,建议由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沈阳市铁西区金明达灯饰商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4]、第四十一条第一款[15]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16]、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17]规定,建议由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兴顺街道办事处,对企业国务院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宣传指导还不到位,对督促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必要措施和手段还有欠缺。建议由铁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其主要行政领导进行约谈。
(四)对其他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郭某安,作为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经理,负责公司运营和管理工作,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18]规定,建议由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王冉,铁西区兴顺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科长。对兴顺灯具城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上宣传指导不到位,建议兴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予以批评教育。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1.沈阳众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建立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规定雇佣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从业人员,同时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护,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2.国科兴顺商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要认真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定期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同时,结合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深入查找隐患风险,建立健全适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计划组织演练;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3.沈阳市铁西区金明达灯饰商行。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建立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治理台账,紧盯问题、压实整改、逐个销号、动态清零,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向本质安全迈进。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引领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企业员工的培训教育,让安全发展理念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治理和承包商管理,全力做好应急准备,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推动企业向本质安全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