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懿德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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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懿德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218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77-32号的沈阳腾鹰科技数字产业大厦6楼605室 发生时间 2024-03-07 00:00:00 涉事单位 沈阳懿德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坍塌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09 行政区域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详细时间 14:00: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3月7日14时许,皇姑区昆山西路77-32号的沈阳腾鹰科技数字产业大厦6楼605室,间壁墙拆除施工作业中发生一起墙体坍塌事故,造成1名工人被坍塌的墙体砸中,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109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腾鹰联创(辽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MACMRABH26 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某某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仟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1日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77-32号 2.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沈阳懿德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懿德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BN75T7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某某 经营范围: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营业期限:2022年5月16日至长期 住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7号305 3.相关人员: 曾某某,男,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 万某,男,腾鹰公司部门经理,具体负责对接懿德公司,负责装修现场看护、协调水电。 冯某某,男,务工人员。 (二)项目情况 2023年6月,建设方(甲方)腾鹰公司与承包方(乙方)沈阳沣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约腾鹰科技金融数字产业大厦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点:腾鹰科技金融数字产业大厦3、4、5、8层,合同价为:370万元。2023年9月5日,沣和进场拆除5、8层局部原有隔墙、木工做隔断、电工改线路等工程,剩余3、4层墙面板未安装,因季节和节日因素于2024年1月28日停工,事故发生时尚未复工。腾鹰科技金融数字产业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由于投资额度未超过限额,按照规定由建设单位腾鹰联创辽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豁免手续,并在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备案登记。2024年1月31日,项目由于季节和节日因素停止施工,沈阳沣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城建局上报了停工报告。 2024年2月20日,万某就拆除腾鹰科技数字产业大厦内2楼、6楼、7楼回马廊墙总计555平方米工程,找到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同学曾某某,2月22日,曾某某找到以前合作过的李某某、丛某某到腾鹰科技数字产业大厦6楼现场查看,2月29日,曾某某草拟合同发至万某微信内,合同第7条第4款约定: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约定555平方米的拆除工程,工期15天,每平方米40元,不包含残土清运等费用。后口头约定每平方米45元,包括残土清运等费用。3月6日,曾某某电话找到李某某,李某某后找到冯某某等5名社会散工人员,于3月7日8时许进入6楼605室施工现场,万某协调将施工用电接好后,并告知需要拆除位置后现场开始拆除施工,事发时现场实际施工面积约50平方米。 (三)安全监督情况 腾鹰科技金融数字产业大厦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办理完施工许可证豁免手续后,皇姑区城建局按照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要求,此类施工许可证豁免的建设工程,应按抽查比例不低于此类工程20%的数量进行监督管理,皇姑区城建局于当天召集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建设工程安全交底会议。项目启动后,城建局安全站3次到该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10月10日针对现场安全管理问题,下发编号为沈建安监(皇)整[2023]10101号的《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立即清除隐患,按期整改到位,该项目接到整改单后按时完成了整改任务,上报了整改报告,安全站随后进行了复查,并确认整改完毕。2024年1月31日,皇姑区城建局向腾鹰联创辽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发沈阳市建设工程终止安全监督通知书,腾鹰科技金融数字产业大厦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尚在停工阶段。 事发时由于腾鹰公司内部员工,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决定提前施工,将6楼605室墙体拆除工程承包给懿德公司,未在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备案登记,腾鹰科技金融数字产业大厦装修工程已申报停工报告,皇姑区城建局已签发终止安全监督书,故皇姑区城建局无法对懿德公司雇佣散工进行拆除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管。 (一)事故发生经过 3月7日8时许进入现场施工,曾某某将安全帽和马甲发放给入场施工的李某某等6人后,万某将曾某某及工人带至6楼605室,曾某某叮嘱施工人员注意安全,不能大块拆除要一点一点拆除后,再开始施工作业(施工用电镐、马凳等工具均为工人自行准备)。约14时许,曾某某、李某某、丛某某、朱某某在6层电梯口研究拆除方案,王某某在605室西侧屋里清理残土,王某某在605室东面隔壁房间向西侧砸墙,听到有人呼喊,跑过去看到冯某某正在拆除的墙体倒塌,砸到冯某某腹部,冯某某面北背南,被挤压在倒塌的墙体与背后墙体之间,意识清楚,无力说话。随即曾某某、李某某等人现场施救,将倒塌的墙体用电镐破碎后撑开,将冯某某救出,曾某某拨打120电话,将冯某某送至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抢救。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曾某某等人现场施救,将倒塌的墙体用电镐破碎后撑开,将冯某某救出,曾某某拨打120电话,将冯某某送至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抢救,2024年3月7日15时42分,心电图呈等电位线,无心电活动,患者临床死亡。 冯某某,男,务工人员,在此次事故中被坍塌的墙体砸中胸腹部,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3月9日懿德公司已与死者冯某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死亡赔偿款计105万元,治疗费用计4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初步认定为109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坍塌的605室南侧墙体,墙长7.7米,高1.8米,厚0.2米。现场坍塌墙体处于悬空状态,在墙体自重和拆除作业时产生振动的作用下,605室南侧墙体发生坍塌倒向拆除工人一侧,造成拆除工人胸腹部挤压在605室南侧走廊墙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冯某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5.1.3条、第5.1.1条,违规冒险作业导致墙体坍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懿德公司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无拆除工程监测记录; (2)懿德公司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在冯某某对墙体拆除时,现场负责人曾某某未在拆除现场进行监管; (3)懿德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仅采用口头告知拆除方法、施工注意安全的方式代替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贫乏,不清楚、不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三)事故性质 沈阳懿德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3·7”一般坍塌事故是因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现场监管不到位、忽视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误操作等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懿德公司 懿德公司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在冯某某对墙体拆除时现场负责人曾某某未在拆除现场进行监管;懿德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仅采用口头告知拆除方法、施工注意安全的方式代替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贫乏,懿德公司未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懿德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建议由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2.责任人员 冯某某,其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贫乏,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采用先掏掘后推到的方式进行拆除,未按照要求从上至下逐层拆除的方式进行墙体拆除作业,导致墙体坍塌。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但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曾某某,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仅采用口头告知拆除方法、施工注意安全的方式代替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对其违反刑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其他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腾鹰公司对重要岗位的员工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建议皇姑区城建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对腾鹰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万某,万某利用其身份,负责管理(装修)工作,为达到尽快入驻使用目的,私自联系懿德公司对6楼605房间进行间壁墙拆除施工作业,为自身谋取利益。建议由腾鹰联创(辽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给予万某相应处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一)懿德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作业现场的管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腾鹰公司要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机制,确保所有安全规定得到严格执行,提高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皇姑区城建局应当加强对此类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做到安全监管全链条覆盖,在自身的职责范围以内对负责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违章冒险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要求组织施工,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全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沈阳懿德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3·7”一般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风险研判,强化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杜绝违章冒险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提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