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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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663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 发生时间 2024-01-19 00:00:00 涉事单位 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社区英才学校 事故类型 火灾 事故等级 重大事故 事故性质 重大火灾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死亡人数 13 受伤人数 4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740.5 行政区域 中国,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二、事故概况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40.5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火灾单位概况 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登记名称为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社区英才学校,以下简称英才学校)位于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2010年夏季开始建设,2012年秋季开始招生。举办者系李继忠,投资人李宇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徐向阳负责日常管理、招聘招生工作,教研主任韩青坡协助校长工作。该校一至六年级共6个班,342名学生,28名教职工。事发当晚共有304名学生、19名教职工在校住宿。 (二)建筑情况 1.整体布局 英才学校东临兴阳线西侧村民自建房,西临农田,南临林地,北临无名道路南侧村民自建房(见图1),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92平方米。学校共有5栋建筑,其中2栋教学楼位于西北侧,1栋宿舍楼位于东北侧,餐厅位于东南侧,浴室位于南侧。起火建筑为宿舍楼。 图1英才学校方位图 英才学校日常由10千伏电力变压器供电,出配电室后分别向餐厅、浴室、教学楼、宿舍楼供电,空调为单独供电回路。燃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见图2) 图2学校配电线路示意图 学校内有2个无塔供水压力罐(储量19立方米、压力0.18兆帕),无室外消火栓系统。 2.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坐北朝南,地上4层,东西长64.8米,南北宽18.7米,高16米,建筑面积4256平方米。一层为幼儿园,设有教室6间、办公室1间、活动室1间,另闲置1间。二层为小学女生宿舍,设有学生宿舍6间、教职工宿舍1间,另闲置4间。三层为小学男生宿舍(见图3),设有学生宿舍6间、教职工宿舍2间,另闲置3间。每层东西各有1个公共卫生间。四层未使用。建筑内走廊南北两侧设置房间,北侧设有东西2部疏散楼梯,一层设置6个通向室外的出口。 图3起火建筑三层平面图 起火建筑共有空调、照明2路供电线路,其中照明线路进入每层楼梯间配电箱后,分别给照明灯、插座供电。 起火建筑每层设4个室内消火栓,房顶设1个10立方米的消防水箱(起火时无水),共有42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2具MFZ/ABC-4型干粉灭火器、30个应急照明灯和23个灯光式疏散指示标志。 3.起火房间情况 起火房间为三层305房间,东西长9.9米,南北宽8.4米,建筑面积83.2平方米,分住宿、阳台和卫生间三个区域(卫生间未使用)。房间南墙东西两侧各有1个1米宽的木质门,其中东门被床铺堵挡,西门供人员出入(夜间不落锁)。房间南墙中上部设1扇玻璃窗,北墙设2扇玻璃窗,阳台外墙设带防盗网的玻璃窗,防盗网西侧设有逃生口(长64厘米、宽56厘米,用铁丝缠绕固定)。房间内摆放19张双层床和2张单人床(见图4)。事发当晚,该房间住有33名三年级男学生、1名宿管员(贾霞,女,58岁,班主任)。 图4305房间平面图 住宿区西北角设置1个柜式空调(当晚21时45分前在配电室处断电),2个内墙壁插座(长期在楼层配电箱处断电),顶部东西两侧各设置1盏螺旋形螺口节能灯(起火时东侧照明灯未关闭),3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无电)。 (三)学校办学情况 1.证照办理情况 2010年12月14日,方城县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对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建设砚山铺社区分校项目核准的通知》,明确学校占地面积22372平方米,建设2栋三层框架教学楼、1栋教师办公楼和餐厅、厨房。 2012年9月3日,方城县教育体育局作出《关于对独树镇双星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申请的批复》(方教文〔2012〕69号),同意独树镇英才学校砚山铺社区分校试办一年,办学内容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 2020年3月,该校取得方城县教育体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1132250000231),登记名称为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砚山铺分校,办学内容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学校类型为非营利性民办小学幼儿园,校长为徐向阳,举办者为李继忠。有效期限: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 2021年12月,该校取得方城县教育体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1132250000231),登记名称变更为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社区英才学校,办学内容变更为小学教育,学校类型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校长为徐向阳,举办者为李继忠。有效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经调查,英才学校未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教学管理情况 英才学校作息时间为6时20分学生起床、20时20分放学,学生每两周休息一次,每次连休四天,当周双休日(1月20日、21日)正常上课。每班配备2名老师,每间宿舍配备1名宿管员(由各班班主任或老师担任)。宿舍空调供电开关由学校统一控制,每日20时通电、22时断电。夜间休息时宿舍留长明灯。 3.安全管理情况 英才学校建立了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学生宿舍夜间巡查与值班制度。学校规定学生不得携带火种、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在学生返校时检查携带物品(三年级返校生最近一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 (一)事故发生经过 1月19日20时29分,宿管员贾霞带领33名学生进入宿舍楼。20时54分,贾霞在家长微信群里发送学生已休息的信息。因部分学生有夜起上厕所习惯,21时54分,贾霞喊3名学生去走廊西侧公共卫生间上厕所,学生返回宿舍后贾霞上床入睡。随后又有其他学生自行出门上厕所,一名学生被扰醒后,在床上抠指头、捡笔芯、玩玩具。22时45分许,该学生发现自己被子上有根线头,就摸出枕头下的打火机去烧那根线头,引燃了相邻床铺上的袋子和里面的衣服。该学生一看着火了,急于把火扑灭,但火越烧越大,急忙喊另一名学生,接着去喊在宿舍西门口睡着的贾霞,此时已有学生醒来逃生。贾霞醒来发现着火,站在自己床边呼喊学生起床逃生,随后退到门外继续呼喊,并让学生去叫教研主任韩青坡(311房间宿管员)。 监控视频显示,22时48分26秒起,宿舍楼北侧村民自建房的南墙面出现明显的映射火光;22时51分开始,陆续有师生通过楼梯逃生。 (二)事故救援情况 1.英才学校初期处置情况 韩青坡听到贾霞和学生呼喊后,到305房间门口看见着火,便返回311房间组织学生疏散。其余10名宿管员听到呼喊后组织自己管理的宿舍学生逃生,7名教职工也参与了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当晚,三层共疏散了156名学生,二层共疏散了135名学生。 22时52分许,贾霞通过微信语音电话向校长徐向阳报告火情。徐向阳从教学楼赶到现场后,用灭火器、水盆、水管灭火,并打电话向李宇告知火情。李宇从校外赶到现场,试图进入305房间施救,因火势较大、烟气较重随即退出。韩青坡、贾霞等老师将部分学生疏散至安全处后,返回现场参与灭火,期间,23时0分19秒,308房间宿管员拨打119电话报警。 2.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情况 23时19分,独树镇专职消防救援队1车、5人到达现场,侦查发现三层走廊充满浓烟、305房间已全面燃烧、火势突破南墙窗户,立即出水控火,并从三层走廊疏散出1人(徐向阳)。23时28分,凤瑞消防救援站到场,立即成立2个内攻组,冒着高温浓烟强攻进入起火房间灭火搜救,并控制火势向周边蔓延。23时38分,明火被扑灭。广安路消防救援站、人民路小型消防站增援力量到场后,设置排烟机加快排烟降温,采取逐层清查推进、逐间搜索标记的措施,对整个宿舍楼进行全面搜索。20日0时30分,独树镇中心学校人员到场,清点核查学生人数,组织护送学生乘车回家。0时35分,救援行动结束。当晚,305房间13名学生遇难,1名宿管员、20名学生逃生,其中4名学生受伤;其余房间271名学生、18名教职工和宿管员疏散逃生。 南阳市、方城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接报火灾后,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卫健、应急、教育等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开展处置工作。消防部门迅速调派3个消防救援站、5辆消防车、27名指战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卫健部门调派10辆救护车、66名医护人员到场实施人员转运救治;公安部门立即派出大量警力到场,控制相关责任人员,维持现场、道路秩序,协助开展人员转移、身份核查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教育部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受伤学生到医院救治,对其余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分流安置;应急管理部门派员到场协助处置,调派应急发电机、移动照明设备等应急物资。 3.医疗救治及善后情况 接报火灾后,南阳市、方城县卫健部门成立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专门团队护送伤者转运,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医疗救治等工作。省卫健委组织召开专家碰头会,制定一患一策救治方案,联系3名国家级专家远程会诊,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方城县政府成立善后处置组,对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开展安抚和心理疏导。 火灾发生后,南阳市、方城县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属地救援责任,组织消防、公安、应急、教育、医疗、电力等单位,快速调派精干力量,实施灭火救援、现场管控、伤员救助、人员安抚、保障服务等工作。英才学校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不足,未能有效组织人员疏散、控制火势发展。 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经核定,直接经济损失为1740.5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等,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22时45分许,起火部位为学生宿舍305房间南侧学生床铺,起火原因系一名8岁小学生在宿舍内用打火机烧断自己被子上的线头时,引燃其相邻木床上放置的学生衣物,导致宿舍内大量的被褥、衣服、木床等快速燃烧蔓延成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英才学校: 长期违规办学,至今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学生宿舍住宿人员严重超标,按规定每间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不应超过10人,事发当晚,305房间住宿师生为34人。学校日常管理不严格,未发现学生携带打火机等火种入校问题。疏散和应急处置不力,事发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灭火,没有有效组织305房间学生疏散逃生。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起火房间一个安全出口被床铺堵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起火建筑屋顶水箱和室内消火栓无水,部分水带水枪缺失,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没电;未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有关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 教育部门: 1.独树镇中心学校 独树镇中心学校是方城县教育体育局的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学校管理工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学校管理工作职责不力,在英才学校办学场所、师资等条件长期未达到要求,且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情况下,仍予以通过年审的初步审查。对学校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未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工作棚架,在方城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中,未按要求到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在春、秋期校园安全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英才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宿舍安全出口被床堵挡、室内消火栓无水等问题。 2.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年审与评估,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履行教育工作管理职责不力,办学年审把关不严,在英才学校办学场所、师资等条件长期未达到要求,且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情况下,仍予以通过每年年审。对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执行不严,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对学校安全管理不力,在方城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未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排查检查工作不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应上报排查检查结果288次,实际上报71次;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全县481所学校仅发现宿舍水管破裂、床板损坏、巡查记录未签字等3条问题,对独树镇中心学校未按要求开展检查的情况失察失管,独树镇中心学校在专项行动期间4次上报隐患为零,3次未上报排查检查结果。 3.南阳市教育局 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与监督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审与评估;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 履行教育工作管理职责不到位,指导与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工作不力。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办学年审把关不严和全市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超标等情况失察。督促指导基层教育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不力,在南阳市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未上报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等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对基层教育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未跟踪问效。 消防部门: 4.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会商当地公安机关每年定期排查、调整、确定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范围。 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力,在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减量防大控小”等专项行动,以及方城县消防、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的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排查不深不细,没有按照要求对全县寄宿制学校全面排查,未到英才学校进行检查。组织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规范,近3年未向社会发布重点单位申报公告,未认真审核基层上报重点单位台账信息,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层级混乱,部分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未纳入监管范围。 自然资源部门: 5.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违法案件,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履行土地资源管理保护职责不力,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不到位。2010年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独树国土所巡查发现李宇擅自占用耕地建设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先后于同年9月、11月两次对李宇个人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中仅罚款执行到位,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房屋及其他设施未执行到位,在不符合结案标准的情况下,伪造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予以结案。同年,原国土资源部通过卫星图片执法发现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原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于同年12月将该问题逐级通报至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伪造对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的行政处罚案卷,伪造将李宇涉嫌国土资源犯罪问题移交方城县公安局的土地违法案件移送书,利用假材料申请了该宗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消除了卫星图片执法图斑,但未督促李宇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许可,对该校长期违法用地行为放任不管。 住建部门: 6.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不力,未依法依规对辖区限额以上工程实施有效监管,对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建设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未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 民政部门: 7.方城县民政局 负责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 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不力,英才学校长期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未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地方党委政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自然资源、民政、公安等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对学校校舍及教育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镇政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事业和民政、公安等行政工作,按照规定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独树镇党委、政府 独树镇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管理不力,对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学校安全指示要求落实不到位,对英才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的问题失察。未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汲取河南省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开展“减量防大控小”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等不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英才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失察。 9.方城县委、县政府 方城县委、县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力,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况失察,对独树镇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不到位情况失察。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汲取河南省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督促指导教育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乡镇党委、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 10.南阳市政府 南阳市政府对学校教育工作领导不够有力,对方城县和教育部门未认真履职的情况失察。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有力,督促指导方城县、教育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河南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1·19”火灾是一起因小学生用打火机烧断自己被子上的线头时,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 (一)公安机关已采取措施的人员 1.李宇,男,54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创办人,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徐向阳,男,53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校长,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贾霞,女,58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起火宿舍宿管员(三年级班主任),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李继忠,男,55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注册登记的举办者,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韩青坡,男,56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教研主任,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建议追责问责人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以下25名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教育部门:独树镇中心学校 (1)工作人员徐春珂 徐春珂,男,41岁,中共党员,2019年7月至今任独树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联系分包英才学校。2024年1月16日,带队对英才学校开展2023年度秋期校园安全检查时流于形式,未认真对照安全检查细则开展工作,未到学生宿舍开展检查,未核实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情况,随意填写检查记录。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副校长董赞 董赞,男,40岁,中共党员,2018年2月至今任独树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未按照《方城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方城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制定独树镇中心学校工作方案,未按照上级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整治(以会议和微信群通知的形式部署工作,未到学校开展实地检查,通过电话向学校询问隐患排查情况,依据学校反馈,向方城县教育体育局上报排查隐患结果为零);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英才学校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发现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宿舍安全出口被床堵挡、室内消火栓无水等问题,未按要求组织辖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3)校长许元秋 许元秋,男,44岁,中共党员,2017年12月至今任独树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面工作。未认真贯彻落实《方城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方城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向方城县教育体育局上报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为零,未发现英才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超标、宿舍安全出口被床堵挡、室内消火栓无水等问题;在2023年春期、秋期校园安全检查工作中,只安排、不问效,工作棚架。对办学年审初审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英才学校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通过每年年审的初步审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教育部门: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4)民办教育管理股工作人员姬晓 姬晓,男,42岁,群众,现任方城县第五小学教师,2013年3月至今借调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股工作,具体负责辖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和年审工作。办学年审工作审核不严,英才学校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通过每年年审。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5)民办教育股原负责人孙伟 孙伟,女,55岁,群众,现任方城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师,2015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股负责人。履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职责不力,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执行不严、办学年审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学生宿舍住宿人数超标等问题,英才学校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通过每年年审。2023年秋季得知该学校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问题后,未向上级汇报,未向民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6)安全管理股负责人王心刚 王心刚,男,55岁,中共党员,现任方城县龙城小学教师,2017年7月至2024年1月任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股负责人。组织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不力,对独树镇中心学校未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未上报工作方案、未如实填报工作台账和统计表等问题失察失管。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7)正科级干部曹中潭 曹中潭,男,59岁,中共党员,2016年10月至今任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分管民办教育管理股工作。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股开展办学年审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英才学校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学生宿舍住宿人数超标及年审把关不严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8)副局长余勇 余勇,男,53岁,中共党员,2022年11月至今任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管理股工作。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独树镇中心学校未认真开展专项行动、未上报工作方案、未如实填报工作台账和统计表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9)局长秦乐飞 秦乐飞,女,49岁,中共党员,2023年3月至今任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领导全县教育工作不力,对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执行不严、民办学校年审把关不严、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超标等问题失察;督促指导方城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3.教育部门:南阳市教育局 (10)四级调研员吴树之 吴树之,男,60岁,中共党员,2019年6月至今任南阳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分管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与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工作不力,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年审把关不严和全市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超标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1)局长杨文普 杨文普,男,54岁,中共党员,2023年1月至今任南阳市政协副主席、南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南阳市教育局全面工作。领导全市教育工作不到位,对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失察;对南阳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督促指导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4.消防救援机构: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12)监管干部王洪浩 王洪浩,男,37岁,中共党员,2020年10月至今任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11级(副科级),承担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分包联系独树镇。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不深不细、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不力。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 (13)大队长马生才 马生才,男,41岁,中共党员,2020年10月至今任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支队级副职(副处级),负责防火工作。对大队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力、开展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深不细、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规范等问题失察失管。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5.自然资源部门: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14)机关纪委书记高永军 高永军,男,57岁,中共党员,2009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长,2020年9月至今任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书记。履行土地资源管理保护职责不力,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独树国土所对李宇擅自占用耕地建设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为消除卫星图片执法图斑,伪造行政处罚案卷;对英才学校长期违法用地行为放任不管。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15)三级主任科员霍海涛 霍海涛,男,53岁,中共党员,2008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分管土地监察工作,2022年6月至今任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履行土地资源管理保护职责不力,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独树国土所对李宇擅自占用耕地建设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失察;对伪造案卷消除卫星图片执法图斑问题失察失管;对英才学校违法用地行为放任不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6.住建部门: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建筑管理股股长张鑫 张鑫,男,42岁,中共党员,2023年4月至今任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不力,自2010年10月对独树镇原英才学校砚山铺村分校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以来,对该校建设工程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未依法依规查处。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7.民政部门:方城县民政局 (17)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汪海 汪海,男,45岁,中共党员,2021年3月至今任方城县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不力,对英才学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违法行为,未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8.地方党委政府:独树镇政府 (18)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郭大雷 郭大雷,男,39岁,中共党员,2022年11月至今任独树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分管独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未深入研判辖区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减量防大控小”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六查一打”专项行动不力,未督促英才学校及时整改隐患问题,未发现英才学校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19)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迨 刘迨,男,32岁,中共党员,2022年11月至今任独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党政办主任,分管教育工作。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力,对教育领域安全风险不了解,对英才学校未达到办学基本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失察,对英才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等问题失察失管。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等工作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0)镇长刘洪海 刘洪海,男,39岁,中共党员,2021年3月至今任独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力,对英才学校未达到办学基本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组织开展“减量防大控小”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等工作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9.地方党委政府:独树镇党委 (21)党委书记吴景敏 吴景敏,女,52岁,中共党员,2020年5月至今任独树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到位,对英才学校未达到办学基本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开展“减量防大控小”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等工作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0.地方党委政府:方城县政府 (22)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岳太斌 岳太斌,男,49岁,中共党员,2022年10月至今任方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分管教育工作。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力,对方城县部分寄宿制学校未达到办学基本条件、县教育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失察。指导督促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3)县长李霞 李霞,女,45岁,中共党员,2021年1月至今任方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力,督促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1.地方党委政府:方城县委 (24)县委书记段文汉 段文汉,男,57岁,中共党员,2021年1月至今任方城县委书记。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到位,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要求,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2.地方党委政府:南阳市政府 (25)副市长阿颖 阿颖,女,56岁,农工民主党员,2018年9月至今任南阳市副市长,农工民主党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委、南阳市委员会主委,分管教育工作。对教育工作领导不到位,对教育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三)对英才学校的行政处罚 对英才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违法行为,由方城县教育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对英才学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活动的违法行为,由方城县民政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等行政处罚。 对英才学校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由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对英才学校建筑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法行为,由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英才学校对火灾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四条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四)其他建议 责成方城县委、方城县政府向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责成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向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底线守得不牢。南阳市、方城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不认真不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得还不牢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心有所偏移。一些领导干部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发现并有效防控重大风险,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排查本地区风险隐患。特别是独树镇党委政府对辖区消防安全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对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在破解一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上措施不够、力度不大。 (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未有效落实。英才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日常管理流于形式,防火巡查检查走过场,未向有关部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缺失。在火源管理方面,对住宿学生入校安全检查不严,未发现学生携带打火机等问题。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方面,未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单个宿舍住宿人员数量严重超标,且床铺上下双层均呈大通铺摆放,加之部分宿舍一个房门被床铺堵挡,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方面,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宿舍楼楼顶消防水箱和室内消火栓无水,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数量不足且不能发挥作用。 (三)学校初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英才学校未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未按规定对教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性不强,且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安全素养不高,面对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这起火灾中,起火房间宿管员在发现火情后,仅站在自己床边和宿舍门外大声呼喊处于沉睡中的学生,在场人员均未第一时间报警,学校未有效组织起火房间的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四)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源头把关不严。相关行业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以罚代改,没有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源头管控、跟踪督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在英才学校办学条件未达到要求,且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情况下,办学年审仍予以通过。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履行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职责不到位,对英才学校违规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以罚代改”;制作虚假卷宗,应付上级检查。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限额以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监管不力,在长达十余年时间内,未依法查处英才学校违法建设问题。方城县民政局对英才学校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执法监督不力,未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五)消防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方城县一些行业部门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行动不够有力,措施不够具体。独树镇中心学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不深入,排查检查流于形式,对存在的堵塞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未进行整改。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对独树镇中心学校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其部署的2023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未进行跟踪问效。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未将英才学校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刻把握火灾发生发展、蔓延扩大、致人伤亡等客观规律,进一步提升火灾防范科学决策质量,真正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制定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学校、医院、养老院、影剧院、商超、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仓储物流、“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高层建筑、充电设施、加油站等重点部位,针对违规用火用电和电气焊作业、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设置影响救援和疏散逃生障碍物等突出风险,动员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化排查。坚持“谁检查验收、谁签字负责”,实行网格化分包、实名制管理,力戒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完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口,细化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会商,严格按规定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切实履行好各自消防监督检查职责,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三)要加强教育领域安全管理,压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省各类学校必须依法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大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杜绝火种进教室进宿舍。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突出夜间等不利条件下的逃生自救演练。教育部门要研究制定学校安全设施配备标准和寄宿制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标准,尽快补足配齐全省学校安全设施配备缺项,夯实学校安全防范基础,推进规范化管理。对全省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体育场馆、建筑工地、校外培训场所等重点部位,大力整治宿舍大通铺、设置防盗门窗、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审查学校消防安全涉及的土地、规划、建设许可等问题,重点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问题,拿出治本之策,下定决心、硬起手腕,一查到底、全改到位。 (四)要加大消防科技投入,为火灾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各级政府要将省、市、县智慧消防公共平台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其他建设费用财政政策保障。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消防信息互联互通,加强物联感知、智能监控、数据分析,提升火灾防控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建立省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平台,分行业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社会单位线上监管,加大电气火灾监控应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数据共享,做到消防安全监管动态化、可视化。要提升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技防能力,推广应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推动不需要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设置高分贝报警逃生装置、智慧式独立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五)要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应急避险能力。深化消防安全“五进”宣传,全面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建设一批消防安全体验馆,常态开放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加强制度设计,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教育部门要先行一步,卫健、民政等其他部门要探索跟进,在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一批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培养一批会管理、会检查、会宣传、会演练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集中开展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民办学校举办人消防专题培训。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技能分众化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