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山东鼎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27”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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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山东鼎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27”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599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天桥区药山街道无影山北路68号附近的卢庄桥污水泵站 发生时间 2025-05-07 00:00:00 涉事单位 山东鼎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中毒和窒息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死亡人数 2 受伤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400 行政区域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二、事故概况 2025年5月27日16时许,山东鼎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在天桥区药山街道无影山北路68号附近的卢庄桥污水泵站巡检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山东鼎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卢庄桥污水泵站运营维护承包单位,以下简称“鼎华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克全;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北坦大街25号3-305号;成立时间:2014年7月1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至2029年2月22日;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6年8月13日。 (二)项目发包情况 2021年11月10日,天桥区水务局与鼎华市政公司签订《天桥区水务局泵站运营维护合同》,将药泺河污水泵站、后引河污水泵站、卢庄桥污水泵站、东宇大街雨水泵站的运行管理、日常巡查、维护、管护等发包给鼎华市政公司负责,合同期限一年(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口头约定合同到期后免费服务两年,至2024年底结束。2025年初,天桥区水务局与鼎华市政公司在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延续原签订合同执行。 (一)事故发生经过 5月27日10时17分许,鼎华市政公司股东、监事、卢庄桥污水泵站项目经理焦连春向天桥区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科长韩兆鹏电话报告卢庄桥污水泵站发生故障。随后,韩兆鹏赶到泵站现场查看后,联系经常合作的济南全邦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志享,让其安排人员排查问题,并嘱咐焦连春注意安全。13时30分许,林志享联系焦连春了解故障情况。14时8分许,林志享联系济南普特电机有限公司退休职工黄殿成到现场检测。15时许,黄殿成到达现场,经检测发现潜污泵接地线路有问题,需把潜污泵带回维修。随后,焦连春找来吊装带、绳索准备下井将发生故障的潜污泵吊至地面,与焦连春相熟的附近久聚合全羊馆经营者吕传景主动过来帮忙。焦连春使用绳子对爬梯进行固定后,沿爬梯下井尝试打捞潜污泵。在打捞过程中,焦连春中毒掉入污水中。 (二)事故救援情况 1.现场应急处置及事故信息报告情况 发现焦连春落水后,黄殿成随即拨打119、120电话求救。留在现场的吕传景未采取防护措施下井施救,施救过程中晕倒在井内。过路市民李晓发现有人员落井后,在腰间绑上绳子下井施救,施救过程中晕倒在爬梯上。16时20分许,李晓被附近群众用绳子拽上地面;16时22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开始对井下人员进行施救;16时39分许,药山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封控;16时50分许,焦连春、吕传景被救出。 16时50分,天桥区应急局接到药山街道办事处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17时10分许,天桥区应急局向市应急局和省应急厅报告了事故情况。 2.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焦连春、吕传景、李晓送往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吕传景、焦连春分别于17时34分、18时4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晓先后转至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目前,死者善后工作已结束,李晓经医院评估后已转至普通病房,病情平稳,无生命危险。 3.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天桥区政府应急机制启动及时有效,救援处置措施得当,未发生次生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善后处置得当。 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时未经审批、未按要求进行通风、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规进入井内作业;作业过程中扰动井下污水,造成水中溶解的硫化氢气体急剧释放,作业人员中毒掉入污水井;周边及过路群众施救不当,导致伤亡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间接原因 1.鼎华市政公司。未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台账和专项应急预案缺失;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要求,未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天桥区水务局。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扎实,未将辖区全部污水泵站纳入有限空间台账管理,未能及时发现污水泵站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开展不经常。 3.天桥区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水务行业领域内“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失察。 4.市水务局。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天桥区水务局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发现天桥区污水泵站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济南天桥山东鼎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27”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施工作业、周边群众施救不当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焦连春,男,鼎华市政公司股东、监事、事发泵站项目经理,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未经审批、作业环境未按要求进行通风、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规进入井内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韩兆鹏,男,中共党员,天桥区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直接监管的污水泵站安全风险辨识及备案管理不全面,未能及时发现污水泵站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拟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2.刘思林,男,中共党员,天桥区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天桥区河道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污水泵站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拟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3.刘金虎,男,中共党员,天桥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水务服务中心主任,主持水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直接监管的污水泵站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失察,拟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邵强胜,男,中共党员,天桥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水务局全面工作。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排水相关行业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拟对其批评教育。 5.张会,男,中共党员,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处长,主持排水管理处全面工作。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天桥区水务局排水泵站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发现天桥区污水泵站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拟对其谈话提醒。 6.陈学峰,男,中共党员,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所分管行业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失察,拟对其谈话提醒。 7.刘志华,男,中共党员,天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乡水务、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对辖区内城乡水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拟对其谈话提醒。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侯克全,男,群众,鼎华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未严格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未严格落实风险管控等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天桥区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鼎华市政公司,未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天桥区应急局对其处7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 (四)其他处理建议 责成天桥区水务局向天桥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责成市水务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天桥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相关情况抄报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在企业层面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未能发现井下污水中溶解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风险;未按照规定开具危险作业票证,并对危险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这些都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天桥区相关部门(单位)没有真正汲取同类事故教训,在安全生产底线问题上,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上还存在短板,对辖区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事故风险分析研判仍不到位,相关工作部署还存在短板漏洞,导致重蹈其他区县(功能区)同类事故覆辙。 (三)专项整治开展不到位。天桥区排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不力,对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排查摸底不彻底,未能将辖区内有限空间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对涉事企业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方面违规违法行为失管失察,导致省、市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未能有效落地。 (四)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该起事故中,现场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前未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中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后落入水中,暴露出企业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极为薄弱,对污水井这类有限空间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 (一)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夏季温度高、湿度大,有毒有害气体容易挥发聚集,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高发期,天桥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规范作业管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完善有效隔离设施。要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操作规程,配齐配全作业所需的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天桥区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督促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熟练掌握安全作业技能。各企业(单位)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技能培训及事故安全施救知识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针对有限空间责任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开展专项培训,强化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确保员工熟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风险,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