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共和“10·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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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共和“10·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6219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55公里+600米处 发生时间 2023-10-13 00:00:00 涉事单位 青海省青秦旅游汽车出租赁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交通事故 事故等级 较大事故 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 死亡人数 3 受伤人数 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200 行政区域 中国,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 详细时间 10:12: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10月13日10时12分,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55公里+600米处(海南州共和县江西沟镇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青海省青秦旅游汽车出租赁有限公司,车辆品牌型号:宇通牌2K690XXXX,发动机号:A5CYAK3XXXX,车辆识别代号:LZYTD62L10XXXXX。使用性质:旅游客运,该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登记住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担水巷XXX号,发证机关: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此车2020年4月27日由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购置,使用性质:营运性,核载38人,注册登记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4月。道路运输证号:青交运管宁字63010000XXXX号,发证日期2020年5月18日,审验有效至:2024年5月,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一级,道路运输证核发机关:青海省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安装有机动车卫星定位系统终端及车载摄像设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实载33人(游客31人、导游1人、驾驶员1人)。 车辆保险情况:阳光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险;机动车商业保险三者100万,座位险50万;保险单号:123111903202300XXXX;终止日期2024年9月。 2.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1)车辆所属企业: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业户名称: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发证日期:2022年2月22日,注册资本肆佰万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人:王XX,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八一东路XX号客运站综合楼二楼。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630104001457,经营范围:包车客运(市际、省际)、非定线旅游(市际、省际);证件有效期:2022年3月14日至2025年6月30日,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青海省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2)车辆实际使用企业:青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业户名称:青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证日期:2023年10月25日(因公司地址变更换证),注册资本伍佰万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人:薛X,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XX号XX号楼XX层XX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63010200XXXX,经营范围:包车客运(市际、省际)、非定线旅游(市际、省际);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5月28日,发证日期2023年11月13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青海省西宁市交通运输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文号:青旅综[2001]XX号,编号:L-QH0XXXX;出资人:薛X、薛XX,法定代表人:薛X。许可经营业务:(一)境内旅游业务、(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发证日期2022年7月13日。 (3)相关单位情况: 甘肃和缘旅行社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业户名称:甘肃和缘旅行社有限公司,发证日期:2022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人:唐XX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XXX号XXXX室。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文号:甘旅办发[2012]XX号,编号:L-GS-LZXXXX;出资人:唐XX,法定代表人:唐XX。许可经营业务:(一)入境旅游业务(二)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证日期2019年5月16日。西宁星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业户名称:西宁星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XX;营业期限2010年6月29日至2040年6月28日;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零配件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的开发、批发零售及服务;办公设备、通信系统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器)、GPS卫星定位产品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XX号,登记单位: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3.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车辆所有人:鲁XX,车辆品牌型号:长安牌SC1021TMXXXX,发动机号:DAMXXXX,车辆识别代号:LLSCAB32EXLE90XXXX。使用性质:非营运,核载5人,实载5人,该车注册登记期为2021年1月2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登记住址: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香源村XXX号,发证机关:青海省海西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保险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终止日期2024年1月29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文件规定,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鲁XX未申领从业人员资格证。 4.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员: 包XX,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74年4月10日生,身份证号:63010219740410XXXX,住址: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XXX号XX号楼XXX室,准驾车型:A1,档案编号:63010304XXXX,初次领证日期:2009年6月1日,驾龄14年,有效期止:2025年6月1日,发证机关: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证状态:近五年交通违法记录0条(无一次性记满十二分或超分现象),近五年交通事故记录0条;持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起始日期:2021年4月23日,有效期限:2027年4月22日,证号:6301021974041XXXX。核发机关: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诚信考核信息:AA级,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事故发生时驾驶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在事故中未受伤。 5.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员: 鲁XX,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71年03月12日生,身份证号:6321241971031XXXXX,住址: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香源村XX号,准驾车型:C1,档案编号:63260009XXXX,初次领证日期:2020年7月7日,驾龄:3年,有效期止:2026年7月7日,发证机关:青海省果洛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证状态:近三年交通违法记录0条(无一次性记满十二分或超分现象),近三年交通事故记录0条,事故发生时驾驶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在事故中受伤。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车辆及驾驶人档案情况 调取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机动车档案,两车落户手续齐全,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车辆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报告均合格,车辆无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调取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包XX、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鲁XX驾驶证档案,两人驾驶证申领、考试、驾校培训等均符合程序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2.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动态监控车载终端使用情况 经调查,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安装的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存在问题,车载动态监控终端未能在第一时间提供现场拍摄视频资料,经动态监控系统服务商:西宁市星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分析车载动态监控系统,系车载终端硬盘故障,数据未写入硬盘,无法恢复事故发生时视频资料,拍摄的视频资料未保存至车载终端和上传至动态监控系统服务商后台。 3.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管理、维护情况 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按规定对本公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列检并出具《青海省道路客运车辆安检合格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客运车辆包车手续;定期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出车前的安全告知。 经调查,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按公司规定时间定期进行车辆等级评定检测和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驾驶员包XX按规定参加公司对驾驶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当天上午9时2分,公司曾两次告知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包XX运营区域内天气预报和注意安全驾驶信息。 4.青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 青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齐全、按规定经营范围运营,照证时效在有效期限内;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按规定对本公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列检并出具《青海省道路客运车辆安检合格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客运车辆包车手续;定期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出车前的安全告知。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0月13日10时12分,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香源村驾驶人鲁XX驾驶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由西宁前往都兰方向行驶,行驶至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55公里+600米处时,因强行占道超车,加之雪天路滑、采取措施不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XXX号驾驶人包XX驾驶的青A998XX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内驾驶人鲁XX、乘车人鲁X受伤,乘车人鲁永X、鲁永XX、龙XX死亡,两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接到通知后,120急救人员于2023年10月13日12时51分到达事故现场,驾驶人鲁XX、乘车人鲁X送往海南州人民医院抢救,龙XX、鲁永X、鲁永XX,经120救护车医生确认宣布当场死亡。 死者遗体送至海南州殡仪馆保存。 驾驶人鲁XX、乘车人鲁X经海南州人民医院抢救后转院至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抢救,已于10月29日出院。 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依据青公通[2023]37号《2023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数据》的文件标准,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鲁XX在冰雪路面行驶过程中没有做到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存在强行超车、占道行驶、未按右侧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事发路段海拔高、昼夜温差大,事发前,10月12日、10月13日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沿线倒淌河镇、江西沟镇、黑马河镇降雨夹雪,最低气温降至零下5摄氏度,气温突降导致12日夜间、13日上午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路面低温结冰。驾驶人鲁XX在冰雪道路上未能保持安全车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海南州共和县“10·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占道超车造成的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一)事故责任划分 2023年11月15日,海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倒淌河)交警大队出具第A6325001709002023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员鲁XX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待法院判决后依法吊销驾驶证),驾驶人包XX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乘车人鲁永X、鲁永XX、鲁X、龙XX无责任。 (二)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青H512XX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鲁XX,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建议:由共和县公安局依法追究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已采取强制措施:驾驶人鲁XX已于2023年11月20日被共和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青海省青海湖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存在道路巡查管控不力的问题,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州《关于印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及《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建议:责令青海省青海湖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向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2.青海省青海湖公路段存在道路管养不力的问题,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州《关于印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及《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建议:责令青海省青海湖公路段向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3.海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倒淌河)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不到位的问题,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州《关于印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及《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建议:责令海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倒淌河)交警大队向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4.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州《关于印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及《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建议: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立即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漏洞进行整改。 (一)驾驶人对途经道路路况不熟悉,未提前了解相关天气及路况信息。 (二)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辖区点多、线长、面广,公安、医疗接报警到达现场时间较长,沿线医疗条件薄弱,导致伤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三)旅游运输企业存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安全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对出勤车辆日常监督检查方面存在漏洞。 (四)路政执法部门、道路养护部门在恶劣天气下采取应急措施不到位,对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预判不足,应对乏力,未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直属(倒淌河)交警大队要在日常工作勤务安排中加强道路巡逻巡查工作,扩大与道安委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渠道,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沟通,及时获取天气、道路通行等信息,针对恶劣天气积雪、结冰、大雾、沙暴等不同气象条件下道路通行能力,制定相应应急保通措施;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的氛围;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切实做到有效预防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青海湖路政大队要在日常工作勤务安排中,重点加强恶劣天气影响下易积雪结冰起雾沙暴等路段及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公路巡逻工作,要在工作机制上的再发力,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掌握辖区道路、气象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大道路巡逻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对公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畅通和安全。 (三)青海省青海湖公路段要在日常工作勤务安排中,重点加强恶劣天气影响下易积雪结冰起雾沙暴等路段及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公路巡逻养护工作,加强与辖区政府、路政、交警沟通,遇恶劣天气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对辖区路段开展铲冰除雪作业,同时在日常巡逻养护作业中药及时有效清除路面障碍,做好路面病害处理及公路养护作业,全力保障道路路面的畅通和安全。 (四)青海青秦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要重点对车辆安全性能、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定时定点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完善培训台账,坚决杜绝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要安排专人全天候负责出勤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确保公司时刻掌握出勤车辆动态,及时发现、消除行车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