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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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097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生时间 2024-05-10 00:00:00 涉事单位 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火灾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743.79 行政区域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二、事故概况 2024年5月10日16时49分许,位于温宿县产业园区的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3#厂房原料干核桃存储库功能改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743.79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生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2MACTL6XXXX,法定代表人耿某某。项目建设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壹仟万)元整。公司地址:温宿县产业园区兴盛路以西,金龙路以南。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油料种植;含油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云南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股90%,珠海横琴悉备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0%,现有从业人员5人,正式投入生产之后再聘请工人,该企业年销售额预计达到10亿元; 2.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4月14日,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10821341600XXXX,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注册资本:1200万(壹仟贰佰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河南省修武县周庄镇周庄村。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公司)为事故项目设备安装施工单位。经营范围包括油脂设备、烘干设备、饲料设备、包装设备、环保设备、环卫设备、粮食精选机设备、肥皂设备、农业机械制造销售;环卫设备安装,环卫车辆经销,进出口贸易业务。该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王某某占股83.3%,王某某占股16.7%,该公司现有固定员工23名。 3.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情况。2023年10月,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厚生公司对原厂房进行改建,改建后各厂房功能为:1#成品库及包材库,2#核桃预处理车间(核桃剥壳、核桃仁脱衣烘干),3#原料干核桃存储库,4#原料干核桃存储库,7#核桃油存储、精炼、包装、制罐、蛋白生产包装车间,8#核桃压榨、二氧化碳超临界浸出车间。改造项目施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023年9月28日厚生公司与安厦公司签订改建项目土建施工合同,至2024年5月10日,已完成3#车间地沟、栈桥、冷库挡架施工,剩余冷库地面未施工。 按投资协议,厚生公司租用(先租后回购)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6栋标准化工业厂房,因提供的标准化工业厂房原设计为纺织厂房,不能满足厚生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使用条件,需要对原厂房进行功能改造,并根据工艺要求配套室外构筑物。2023年11月6日,厚生公司与永乐公司签订《核桃油加工生产线采购及安装调试合同》,约定内容包括:3#4#原料干核桃存储库原料接收清理、入库、出库设备,7#核桃油存储、精炼、分子蒸馏;其中入库装置工作为:3#4#厂房房顶安装输送刮板,计400米,分南北两组贯通3#4#厂房,间隔8米距离设置1个出料口,自房顶进入厂房内,计44个,每个出料口分流至两套溜料槽,计88套。3#4#厂房设置8个冷库区,库内地面为混凝土结构。 事故发生前,该厂房正在进行改建,拟将厂房内部分隔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冷库,冷库高约5米,冷库四周及顶部围护结构为聚氨酯夹芯板材,冷库地面敷设挤塑板后浇筑水泥,冷库墙体与厂房外围护墙间留有1米间隙,冷库顶板与厂房原屋面板之间形成夹层,夹层高度约1.8米,厂房屋面板留有通往夹层施工的出入口。 火灾发生前仅东南侧冷库由东向西约三分之一地面已铺设挤塑板,剩余未铺设的挤塑板材料堆放在东南侧、东北侧冷库内,地面施工单位为新疆安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至2024年5月10日火灾发生时,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正在对夹层内溜料槽进行固定支架安装。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 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外包单位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审批制度;未按照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对施工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施工方在厂区内进行的特种作业情况不掌握,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开展施工建设;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未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及审批制度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有效进行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入厂时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应急演练;作业现场未配备动火作业(特种作业)监护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未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5月10日16时11分许,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4名施工人员(王某某、毛某某、延某某、闫某某)进入3号厂房屋面板与冷库之间的夹层开展施工,王某某和毛某某一组负责北侧区域冷库,延某某和闫某某负责南侧区域冷库。施工内容为固定支架安装,首先将待安装的固定支架分配放置在每个溜料槽附近,然后将固定支架一端与溜料槽进行焊接,另一端与厂房屋面楞条进行焊接。延某某使用电焊机对东南侧东起第一排南侧溜料槽固定支架进行焊接,闫某某进行协助,固定焊接好后正在准备焊接该溜料槽北侧支架。王某某与毛某某使用另一台焊机对东北侧冷库东起第一排溜料槽固定支架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王某某发现冷库顶部孔洞有大量浓烟冒出,呼喊其余施工人员进行疏散,王某某与毛某某随即从厂房屋面预留口跑出。16时49分29秒3号厂房东南侧门上方开始有烟雾冒出。延某某、闫某某听到有人喊着火后向东北侧屋顶预留口方向疏散,但发现东北侧方向烟雾非常大,随即折返,16时49分43秒延某某、闫某某先后从东南侧厂房出口跑出。16时54分许在厂区内的员工王某某发现着火后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4年5月10日16时49分许事故发生后,厚生公司负责人刘某接到报告后立即到场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疏散,并通过电话向温宿产业园区管理委会报告事故情况,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17点38分许给县委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18点23分到达现场核实直接经济损失后,18点43分向地区应急管理局电话方式报告事故情况,并与于21时09分形成书面的事故信息上报地区应急管理局。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24年5月10日16时49分许事故发生后,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调动两辆洒水车到场先期处置。16时54分,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调派温宿县城区消防救援站、阿克苏市造林路消防救援站共计5车28人赶赴现场。17时38分许,温宿县城区消防站到达火灾现场,到场时明火已被扑灭。17时43分许,阿克苏市造林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火灾现场协助处置。19时27分许,现场处置完毕。 3.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温宿县公安局网信办立即启动网络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引导工作,未发生大面积负面舆情炒作,社会稳定大局稳定。 4.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从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体情况看,火灾事故发生后厚生公司相关人员第一时间给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消防救援大队打电话请求救援,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消防救援大队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建设项目负责人、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上报和救援信息传递沟通顺畅;县人民政府、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温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应急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此次违章动火电焊作业导致的一般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743.79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监控调取、现场实验,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永乐公司施工人员在对厂房东北侧东起第一排溜料槽固定支架进行焊接时,高温焊渣通过溜料槽穿越冷库顶板的切口掉落到冷库内堆放的挤塑板,导致挤塑板材料起火,进而引起厂房着火。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永乐公司未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也未指派专人进行监护。作业前未按规定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未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辨识出电焊作业在可能潜在的火灾风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实际动火作业前未对3号厂房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排查。 2.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厚生公司承租温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厂房后,在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进行改建。温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有效统筹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不到位,对涉事企业违法建设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永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对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与研判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面对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火灾事故是一起因违章动火电焊作业导致的一般火灾事故。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刘某,男、汉族,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外包单位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审批制度;未按照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对施工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施工方在厂区内进行的特种作业情况不掌握,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未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开展施工建设;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2.王某,男、汉族,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实际负责人,负责设备安装施项目全盘工作,作为现场主要负责人未制定企业特种作业管理及审批制度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有效进行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人员入厂时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应急演练;作业现场未配备动火作业(特种作业)监护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有关监管部门及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申某,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承担园区安全生产主要领导责任。对园区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进行的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因此未能及时发现该改建项目深层次的安全问题,未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2.张某某,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虽然安排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但未能及时发现该改建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特种作业未经审批等深层次的安全问题,未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由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未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及审批制度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有效进行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入厂时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应急演练;作业现场未配备动火作业(特种作业)监护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未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县温宿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温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议其向温宿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一)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温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坚决整治问题隐患,查找安全监管盲区漏洞,织密守牢安全责任网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推动各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及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园区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态度部署落实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素质能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建立和扎实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企业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加强监督考核,坚决杜绝安全培训“走过场”,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建设工程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监管重心要放在施工现场和项目上,严查施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严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全面分析各类风险,是否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施工前认真做好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准确了解现场作业风险,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查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监护等人员的履职情况,严厉查处只挂名、不履职的违规行为,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全面排查施工作业环节各类事故隐患。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企业生产作业一线和项目施工现场,聚焦晨会制度、危险作业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制度措施落实,聚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管理,聚焦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开展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倒逼企业深入查找安全漏洞,狠抓隐患整改。要加强典型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起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