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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5·11”一般常压锅炉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05-11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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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5·11”一般常压锅炉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053
抓取时间:2026-10-19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
发生时间
2023-05-11 00:00:00
涉事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
事故类型
锅炉爆炸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死亡人数
1
受伤人数
4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3
行政区域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二、事故概况
2023年05月11日,位于科左后旗境内的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发生一起常压锅炉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3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企业注册号:92150522MA0P74981H。组织机构代码:MA0P74981。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类。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餐具清洗消毒(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凭专项审批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铁东轧钢厂南500米处。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5日。经营者:梁**。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秦**是该商行的投资人。
(二)事故锅炉基本情况:
爆炸锅炉型号:300CLSG常压热水茶炉,功率:0.035MW,热效率:71%,生产日期:2023年3月,沸水量:500kg/h。主要用途为提供生活热水或常压热蒸汽。2023年4月,梁**购置该锅炉后,联系刘**(自然人)安装锅炉。刘**在安装过程中违规将锅炉大气连通管封堵(按照常压锅炉安装说明,大气连通管禁止安装阀门),将常压锅炉改装成承压锅炉,主要通过煤加热产生的热蒸汽给餐具清洗设备用水加热,事故发生后,经现场勘验,锅炉压力表显示1.5Mpa。
(三)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保证该商行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应急演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5月11日上午06时许,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工人齐**正常起炉,7时左右齐**回家取工具准备安装锅炉房房顶,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经营者梁**和包**、安**、玉*、包**4名工人此时正在打扫卫生,其中2名工人包**、安**在锅炉房北侧约2米处擦玻璃,7时25分左右,梁**在给包**和安**送水过程中经过锅炉房时,另外2名工人玉*刚进入锅炉房,包**跟随梁**走到锅炉房东侧,锅炉突然发生爆炸,造成梁**当场死亡,4名工人包**、安**、玉*、包**不同程度受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110、120迅速赶赴事故发生现场进行救援,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经营者梁**系因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身体,致多器官损伤合并出血过多死亡。5月11日7时50分许,2名受伤人员玉*、包**被送往科左后旗人员医院进行救治,另2名受伤人员包**、安**被送往通辽市蒙医正骨医院进行救治。5月14日,包**和安**已康复出院,另2名受伤人员玉*、包**正在接受治疗。接到事故报告后,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协调科左后旗人民医院和通辽市蒙医正骨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伤者进行全力救治,并做好死者和伤者家属安抚工作,未发生舆论事件。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5·11”锅炉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核定,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违规改装锅炉,通过封堵锅炉大气连通管方式,将常压锅炉改装成承压锅炉,且使用过程中将出气阀门和大气连通管同时关闭持续加热,导致锅炉用汽系统内的压力持续上升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锅炉安装人员刘**未能按照常压热水锅炉技术要求安装,安装时把锅炉的大气连接管用丝堵堵死。
2、锅炉销售单位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凤城宏宇锅炉商店销售事故锅炉时未给买方提供事故锅炉的相关资料,如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3、锅炉使用单位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投资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未保证该商行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性质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5·11”常压锅炉爆炸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人)1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经营者梁**: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保证该商行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导致发生事故,鉴于其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免于追究责任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未保证该商行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在锅炉运行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导致事故发生。由于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梁**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三)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处理建议(人)1
锅炉安装工刘**:未按照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锅炉安装,将锅炉大气连接管用丝堵堵死,致使锅炉炉体内蒸汽压力过大,导致锅炉发生爆炸,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人)1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投资人秦**: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该商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对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部门的处理建议
1、科左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嫌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执法检查不到位,涉嫌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到位,建议移送旗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2、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涉嫌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涉嫌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到位,建议移送旗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六)建议另案处理的问题
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凤城宏宇锅炉商店:在销售事故锅炉时,未给买方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提供事故锅炉的相关资料,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按照属地管理,建议移交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馨园餐具保洁商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按照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员工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严禁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私自生产经营。
(二)科左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个体工商户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锅炉安装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锅炉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
(三)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要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锅炉安装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锅炉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