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地“3·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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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 易项目工地“3·15”高处坠落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 儋州市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年 5 月 目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2 (三)项目承包基本情况.....................................................3 (四)相关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情况.....................................4 (五)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6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情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 失等情况...................................................................................... 7 (一)事故发生经过.............................................................7 (二)事故现场情况.............................................................8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1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1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11 (二)善后处理情况...........................................................12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12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12 (一)直接原因...................................................................12 (二)间接原因...................................................................13 (三)事故性质...................................................................15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5 (一)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5 (二)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7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8 — 1 — 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 工地“3·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3 月 15 日7 时 40 分许,在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 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 2#生冷制品车间在建工地发生一起高 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为查清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3 月 24日,市政府成立了煌上煌海南洋浦 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地“3·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委托市应急局牵头组织 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 等单位部门对此依法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邀请洋浦检察院 派员参加,同时邀请专家参与调查,提供技术支撑。事故调 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注重时效”的原则,通过调取证据,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 故原因,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 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 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位于儋州市 洋浦经济开发区浦源路与嘉瑞横路高处口东北侧,总占地面 — 2 — 积 60000.02㎡,总建筑面积 55423.15 ㎡,施工合同金额为 7500 万元。项目按规定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4 年8 月 1 日开工。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海南洋浦龙威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以下 简称“洋浦龙威达公司”)成立于2022 年 05月 07 日,注册 地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 办公室 E229 室,法定代表人:褚建庚;注册资本:伍仟万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MGMWM8M;单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业务范围: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储存;水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食 品生产、加工、销售等。 2.江西鹏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以下简 称“江西鹏翔公司”)成立于1990 年 03 月31 日,法定代表 人:李志鹏;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 (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60121158626820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幽兰 街。经营范围: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颁发的编号为(赣)JZ 安许证字【2007】010267 号安全生 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为 2022 年 11月 17 日至 2025 日 11 月 17 日;持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 发的编号为 D23601811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 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024/02/06);建筑 — 3 —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016/04/21)。 3.海南士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以 下简称“海南士嘉工程公司”)成立于2023 年 08 月28 日, 法定代表人:武丽华;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海口市龙 华区海垦街道金濂路 1-3 号 12#楼 701 室。经营范围:建设 工程监理,各类建设工程监理乙级、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工 程项目管理等。持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 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246006834,有效期至 2028 年 10 月 24 日。资质类别和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 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筑工程的项目管 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4.江西华松劳务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 称“华松劳务公司”)成立于2024 年 03 月28 日,法定代表 人:陈林;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 (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60121MADG68CJ1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 乡河洲路 149 号。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劳 务服务;建筑砌块制造等。该企业持有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劳 务企业备案。 (三)项目承包基本情况 1.2024 年 4 月 16 日,洋浦龙威达公司与江西鹏翔公司 签订了《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一期) — 4 — 施工合同》,双方签订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 议》。 2.2024 年 4 月 16 日,江西鹏翔公司与华松劳务公司签 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签订了《安全生 产协议书》 3.2024 年 5 月5 日,洋浦龙威达公司业与海南士嘉工程 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监理合同》。 (四)相关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洋浦龙威达公司,在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 贸易项目工程开工前,依法申请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了具备相应 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江西鹏翔公司,双方签订了 安全生产协议。经调查,该公司对项目在事故发生前施工单 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脱岗和监理单位总监变更及项 目实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 未能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检查 工程安全工作不到位,对项目施工现场未能实施有效监管的 问题。 2.江西鹏翔公司成立了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 及贸易项目部(以下简称江西鹏翔项目部)。江西鹏翔项目 部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 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的管理员,管理 人员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建立了涵盖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 操作规程、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 — 5 — 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体系。江西鹏翔公司将煌上煌海南洋 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施工劳务发包给具备相应建筑 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华松劳务公司,双方签订了安全 生产协议,双方明确其安全生产责任,因工程施工单位的原 因导致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负责;因劳务单位的原因导致 事故的发生,由劳务单位负责。经调查,江西鹏翔项目部履 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能按规定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情况。表现为:没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记录, 部分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未签署日期和教育人姓名或者三级 教育的教育人均为同一个人,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 教育。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表现为:事故发生前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期间,江西鹏翔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大部分考勤率为0%, 脱岗;江西鹏翔项目部安全员日志内容记录不完整;在日常 安全检查中,未有效监督劳务单位施工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和高处作业违章的行为;项目 2#生冷制品车间支 模架与方案不符,扣件式和盘扣式混搭;脚手架未按规范搭 设,脚手架(外架)北侧安全通道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棚 及警示标识。 3.华松劳务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 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调查,华松劳务公司项目部履行 劳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 6 — 不到位,未发现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施工人员 高处作业违规违章行为,给予纠正。制定的《安全施工规章 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完善,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 容,也未见编制、审核和批准人的签名;部分施工安全技术 交底表上未见交底人和安全员的签名。 4.海南士嘉工程公司成立了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 加工及贸易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监理部)。项目监 理部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分专业制定了监理安全管理岗位 职责,监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制定了各专业及安 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措施及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经调查,项目监理部履行监理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未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全过程 的监理职责,监理日记的填写不规范、审签不齐全,对检查 发现的问题无处理措施、意见、结果的闭环内容,未见监理 日志记录人签名;未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巡视工作,未发现 2#生冷制品车间存在的支模架与方案不符和脚手架未按规 范搭设的安全隐患;总监人员调整,没有及时变更;对关键 工序和重要部位未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做好记录,事故发 生时无监理人员在场。 (五)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罗*文,男,32 岁,身份证号:362202******096113,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市**镇**路**号,洋浦龙威达公司委 派到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的负责人。 2.徐*明,男,59 岁,身份证号:360124******285135, — 7 —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市**县**镇**村委会****村 16 号, 江西鹏翔项目部项目经理。 3.孟*,男,43 岁,身份证号 421022******283071,身 份证住址:湖北省**县***镇**村 3 组54 号,项目监理部监 理总监。 4.李*全,男,56 岁,身份证号:360121*****024912,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市**县**镇**路 719号,华松劳务公 司委派到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劳务施 工单位的负责人。 5.魏*,男,36 岁,身份证号码:360121******114910,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市**县**镇********号,工作单位: 江西鹏翔项目部安全员。 6.李*,男,35 岁,身份证号码:360121******234919,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市**县**镇**路***号,工作单位: 华松劳务公司项目安全员。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情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 济损失等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3 月 15 日 7 点许,华松劳务公司组织施工队伍 到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 2#生冷制品车 间进行绑扎 2-9/2-C 轴柱子箍筋作业。欧*海、李*莲、欧* 义、毛*军等四人到 2#生冷制品车间施工现场,由于施工作 业面距地面超过 2 米,于是四人在作业前分别从 2 号楼楼顶 各自选取垫脚方木条后返回施工现场,并将方木条架设在 — 8 — 2.2 米高支模架上,构键简易的工作平台,然后欧*海、李* 莲、欧*义、毛*军等四人从钢管架爬上工作平台,分别站在 2-9/2-C 轴柱子(1 米乘 1 米正方形)四个方向进行2-9/2-C 轴柱子箍筋作业(工作内容将预制在钢筋柱子上的钢筋箍环 按施工图纸要求每 10 公分固定一个箍环。每作业一次就需 要将60个箍环按照每10公分一个的间隔距离不断的抬高)。 7 时 40 分左右,欧*海用力将抬高箍环时,脚下的一根垫脚 方木条因受力突然断裂,导致欧*海坠落至地面,后脑与四 周物体相撞受创。送往洋浦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 效后死亡。 (二)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煌上煌海南 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地,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 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地北是瑞洋路,南是 BS11-1 路,西是 D7-1 路,该工地内在建两个车间,北侧是 1 号车间,南侧是 2 号车间,2 号车间已搭建部分支模架,中心现场位于 2 号 支模架内,距支模架北端10 米、距支模架西端20 米处。该 处现场空间 2.4米 X0.6 米,水泥地面,地面上见一根断成 4 段的木板方料和 4 根钢管,方料是杨木材质,上面支模架上 见 3 根方料,方料长 3 米、宽 8 厘米、厚 5 厘米,方料上表 面距水泥地面 2.28 米。施工现场没有安全防护棚及警示标 识。 — 9 — 现场概貌: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地 (由南向北拍摄) 事故2号车间概貌 事故中心现场 — 10 — 事故现场中心地面情况 事故现场中心支模架上情况 — 11 —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为欧*海,男,44 岁,身份 证号码:520221******102112,贵州省水城县勺米乡鱼塘村 核桃寨组,系江西华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人员,从事钢筋工 种。 2.经调查统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28万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2025 年 3 月15 日 7 时40 分左右,华松劳 务公司钢筋组组长王*听见呼救便从施工现场二楼跑到一楼 查看,并打电话向华松劳务公司负责人李*全报告,李*全随 即赶往现场并安排皮卡车将伤者欧帮海送至洋浦医院救治。 欧*海因伤势过重,8 时 45 分抢救无效后死亡。 10 时 11 分,事故发生单位工人毛明军到新都海岸派出 所报警称:“在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 地发生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0 时16 分,新都海岸派出所 出警,同时向儋州市公安局洋浦分局指挥中心报告。 10 时 41 分,儋州市公安局洋浦分局刑科所民警到达现 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11 时 41分现场勘验结束。 13 时 30 分,市应急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政府总值班室报 告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指派工作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与市住建局、新都海岸派出所工作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 置。 18时 10 分,应急处置工作完成。 — 12 — (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和事故发生单位安抚 死者家属,积极做好赔付及后续工作,3 月16 日,江西鹏翔 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同意分 二期向死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抚恤金、丧葬费 等共计人民币 128 万元(第一期八十万元已赔付到位),第 二期,死者家属配合江西鹏翔公司办理保险后三个月内支付 第二笔赔偿款。善后安抚工作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合情合 理,社会面无舆情发生。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看,事故的信息报送及时,各 方积极响应,救援迅速有序,善后工作细致,没有因处置不 力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华松劳务公司钢筋工欧*海,在儋州市煌上煌海南洋浦 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2#生冷制品车间绑扎2-9/2-C轴柱 子箍筋作业时,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 带防护用品 [1] ,违规采取四条方木条,没有固定好,架设在 2.2 米高支模架上,构键简易的工作平台 [2] 进行作业,脚下 的一根垫脚方木条因受力突然断裂,导致其坠落至地面,后 [1]《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 3.2.1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 方2m及以上进行高空或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 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 3.2.5规定:各类操作平台、载人 装置应安全可靠,周边应设置临边防护,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施工作业荷载严禁超过其 设计荷载。 — 13 — 脑与四周物体相撞受创。送往洋浦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 抢救无效后死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江西鹏翔公司未依法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制定 规章制度履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不到位,对入场的施工人员,未有效组织开展三级教育培训 和安全技术交底;未能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未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4] ;对劳 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脱 岗 [5] ,未有效监督劳务单位施工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和高处作业违章的行为;对施工现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6] ,项目实体 2#生冷制品车间存在支模 架与方案不符,扣件式和盘扣式混搭;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 脚手架(外架)北侧安全通道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棚及警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全面的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扭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 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 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 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现人员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忠,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意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 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施工项目部,现场监 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 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 14 — 示标识 [7] ,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华松劳务公司未依法落实劳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发现施工人员正确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施工人员高处作业违规违章行为,给予纠 正 [8]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失,制定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 操作规程》不完善,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也 未见编制、审核和批准人的签名;部分施工人员入场前,未 有效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9] ;未按照规 定开展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 故隐患。 3.海南士嘉工程公司,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不到 位 [10] ,在日常安全监理过程中,未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巡视 工作,未能发现2#生冷制品车间存在的支模架与方案不符和 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的安全隐患;总监人员调整,没有及时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 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 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 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 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 定执行。《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 3.2.3规定:在建工程的预留 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以及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1.2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 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等边沿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严禁随意拆除。 [8]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现人 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忠,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 告;对违意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 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 安全事故隐惠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药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 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 任。 — 15 — 变更;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未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做好 记录,事故发生时无监理人员在场;监理日记的填写不规范、 审签不齐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无处理措施、意见、结果的 闭环内容,未见监理日志记录人签名。 4.洋浦龙威达公司对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 贸易项目在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 脱岗和监理单位总监未变更及项目实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 题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未能全面落实建设单位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工程安全工作不到位, 对项目施工现场未能实施有效监管的问题。 5.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履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 监管责任不到位,对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控指导不力。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 及贸易项目工地“3·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欧*海,系华松劳务公司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 反操作规程,导致其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 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徐*明,系江西鹏翔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履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 16 — 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市综合 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 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3.魏*,系江西鹏翔项目部的安全员。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 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并将处罚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4.李*全,系华松劳务公司委派到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 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劳务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履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市综合行 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 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5.李*,系华松劳务公司的安全员。履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 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并将处罚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6.孟*,系海南士嘉工程公司委派到煌上煌海南洋浦国 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的监理总监。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不到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 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市综合 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 — 17 — 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二)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江西鹏翔公司未依法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 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2.华松劳务公司未依法落实劳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市综合执法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并将处罚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3.海南士嘉工程公司未依法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 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 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 理,并将处理的结果报市防安办。 4.洋浦龙威达公司未能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 管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住建局约谈该企业 主要负责人;建议洋浦龙威达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对在此事故 中相关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行业 主管部门和市防安办。 5.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在职 责范围内对监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 控措施指导不到位。建议市防安委对市住建局主要领导进行 约谈;建议市防安办对市住建局分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领 — 18 — 导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了深刻汲取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 目工地“3·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的教训,引以为戒、举 一反三,本着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 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全市在建建筑工程安全发展,提出以下 整改措施。 (一)江西鹏翔公司和华松劳务公司要进一步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 产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立 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员工安全操作 规程培训考核,开展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组织预案演练, 落实现场施工作业安全防护,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海南士嘉工程公司要制定详细、全面的安全隐患 排查清单和标准,明确检查的内容、频率和方法,改进现场 监理流程与方法,加强事前控制、事中监管。 (三)江西鹏翔公司、洋浦龙威达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 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严格分包单位准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特别要进一步加强 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能力,加大力 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市住建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深刻吸 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督 促行业内的责任主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 19 — 规,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预防生 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煌上煌海南洋浦国际食品加工及贸易项目工地 “3·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5 年5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