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复兴区光华苑小区3期21号楼1单元1704号住宅“5.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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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复兴区光华苑小区3期21号楼1单元1704号住宅“5.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662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光华苑小区3期21号楼1单元1704号住宅 发生时间 2024-05-30 00:00:00 事故类型 消防火灾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火灾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578 行政区域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 二、事故概况 2024年5月30日,复兴区光华苑小区3期21号楼1单元1704号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5㎡,烧毁沙发、茶几、窗户、电视、宠物箱等,直接财产损失15780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主要建筑情况。 1.复兴区光华苑小区3期位于邯郸市复兴区丛台路209号,该小区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入住,共有15栋楼,其中18层楼10栋、6层楼5栋。起火建筑21号楼位于小区中东部,共18层,建筑高度59米,建筑面积13567.62㎡。 2、内部结构和使用功能。起火住宅为1单元1704号,室内布局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92.5平方米。 房间内分布:西北侧为厨房,中部为客厅,东侧为卫生间,东北侧和东南侧均为卧室。起火房间为客厅。客厅北侧和东侧摆放有一张沙发,沙发南侧放有茶几。客厅东南侧放置有宠物箱和茶几,南侧放有电视及电视柜,西南侧为入户门,西北侧为厨房。 (二)1单元1704号居住人员。 光华苑小区3期21号楼1单元1704号为孙**和儿子文**共同居住,其丈夫长期照顾父母未在家居住,户主为孙**,女,身份证号130403********2148,有吸烟习惯,身体正常,为中心医院返聘护士。儿子文**,男,身份证号 130404********0017,有吸烟习惯,从事汽车配件配送工作。 (三)起火建筑消防设施情况。 21号楼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5月30日18点14分多,孙**儿子文**手机电子门锁APP显示房门开启过。20点多看到小区群里有发着火消息,看着像自己家就赶了回来,到小区后消防员已经在灭火了。 (二)事故救援情况 1、2024年5月30日20时30分,河北省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路人报警:复兴区光华苑小区3期21号楼1单元17层住宅发生火灾。支队立即调派复兴大队建设大街消防救援站4辆消防车、2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复兴大队遂行出动。同时联动公安、医疗等单位到场协同处置。 2、20时45分,建设大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经侦察:现场为住宅客厅内沙发起火,着火面积约15平方米,21时3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21时44分,在厕所搜救出被困人员1人,经120现场医务人员转送到岭北医院抢救。21时50分现场火灾被扑灭后复兴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现场封闭并开展调查。 该起火灾导致1人死亡,死者姓名:孙**,性别:女,民族:汉族,身份证号码:130403********2148。 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火灾烧毁沙发、茶几、窗户、电视、宠物箱等物品,统计直接财产损失15780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起火原因认定为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经现场勘验,楼房四周空地无火源,周围未发现燃放烟花、鞭炮的残留物。客厅四周墙面插座及连接插排未发现故障痕迹;屋顶中部顶灯塑料件过火烧失,残留金属支架与连接电线未发现故障痕迹。茶几北侧地面残留有电动扳手残骸及多个圆柱型锂电池电芯;茶几东北角与沙发之间地面残留有一个塑料垃圾桶底,垃圾桶内有新鲜果皮和多个烟头。对客厅内发现的多处圆柱形锂电池电芯进行了提取送检,经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专家意见》编号CPPULAB06-202406001,分析意见显示:送检的圆柱形锂电池全部呈现热失控特征,电池表面未见拉弧穿孔熔痕痕迹。据死者儿子文**证实:“母亲孙**平时有吸烟习惯”。 (二)事故间接原因 无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火灾事故。 1.针对光华苑小区3期占用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邯郸市宁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对该公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2.复兴区百家街道办事处光华苑二社区未组织制定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未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处理情况:光华苑二社区向复兴区百家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 3.复兴区百家街道办事处对光华苑3期小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缺乏督促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措施有疏漏。未对下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未落实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措施。 处理情况:复兴区百家街道办事处向复兴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该起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必须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对消防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在分析研判本辖区火灾风险基础上,对负有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管理干部、基层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住宅楼长等重点人群分批次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强化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督促、指导楼长履行好工作职责;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要进行人员登记造册,采取上门宣传服务;倡导培育家庭“消防安全明白人”,指导家庭加强火灾防范。定期组织开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保障“生命通道”畅通、以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知识宣讲,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利用微信群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住宅小区辖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设置满足值班备勤、器材存放、小型培训等功能要求的微型消防站用房,配齐配全人员、装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微型消防站人员要加强对建筑基本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熟悉了解,严格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值守人员在岗在位。 (三)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采取居民自费、企业捐赠、保险资金参与、政府专项资金等方式在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实现火灾早期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