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7.16”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07-16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7.16”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6252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
发生时间
2023-07-16 00:00:00
涉事单位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
事故类型
冒顶片帮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64
行政区域
中国,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详细时间
19:07: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7月16日19时07分,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采矿二工区凿岩台车在1330分段III盘区六分层22#进路打锚杆眼过程中,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以下简称三矿区),成立于2002年1月,是一家集井下铜镍矿石开采、露天砂石、石英石开采的大型矿山企业,是金川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现有职工1312名,下设8个业务科室,13个工区。持有金昌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甘)FM安许证〔2021〕金0009号,三矿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由1名矿长、1名党委书记兼副矿长、1名副矿长,1名技术总工,3名技术副总工构成,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
(二)矿区地质概况
事故发生地为1330分段III盘区六分层22#进路内,地质勘察表明,该区域工程地质条件相对复杂,进路末端靠近矿体下盘,或伴有岩体蚀变,事故发生处岩石节理发育,整体性较差,局部区域穿插的小岩体、薄层泥质岩体以及矿体以互层形式呈现,但未见明显的强蚀变现象。
(三)回采设计及施工情况
通过现场勘察,1330分段III盘区六分层22#进路靠近矿体下盘且与IV盘区相邻,因IV盘区正在回采第四分层,两个盘区高差约为9m,22#进路设计长度39m、目前已回采至19.5m处,进路掌子头顶板右侧拱角与IV盘区相邻处局部出现无假顶。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正在打锚杆眼准备进行喷锚网支护,在台车打眼作业期间,距进路掌子头1.2m处左侧岩体发生片帮,片帮体呈倒梯形、片帮量约1.5立方米。
(四)现场支护情况
根据《机械化下向分层水平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技术标准》(Q/YSJC-GY06-2006)第5.8条规定,回采有假顶进路时,原则上不支护,若有假顶进路两帮矿石破碎、滑面大,则采取素喷或喷锚网支护。通过现场查勘,22#进路两帮已进行了素喷支护,现场垮落体新鲜面显示,22#进路左帮岩石较完整但岩体内部存在大型结构面、且其产状向进路掌子一侧展布,滑面隐蔽性强、辨识难度大。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7月16日7时30分许,班长王军和带班长徐创金组织排班会,会后王军负责Ⅰ盘区的生产安排,徐创金负责对Ⅰ、Ⅱ、Ⅲ盘区的巡查检查,事故当日工区值班员是技术员侯凯,带班下井矿领导是副总工程师王军。
17时许,王军和马斌到22号进路看安全状况,确认无异常后,王军驾驶凿岩台车进入22号进路右拱角打锚杆眼。刚开始王军在车下,马斌在车上,打了近20个眼,之后由王军驾驶凿岩台车打眼(马斌坐在车上)。
19时许,王军作业时钎杆打滑,马斌就从左侧下车查看打滑情况(王军在车上看见马斌下车并未制止),在走到距掌子面1.2米处,马斌左帮矿石突然发生垮塌,将马斌埋住。
(二)事故救援情况
马斌被埋住后,王军立即下车,试图救出马斌,但因矿石太大无法搬动,王军喊马斌,但没有应答。王军立即跑到Ⅲ盘硐室叫徐创金等人过来救人,并电话向工区报告事故情况,半个小时左右,工区主任王建军等人赶到现场,部署开展救援工作,之后金川公司矿山救援队也到达现场,救援人员使用工具搬开矿石,救出马斌后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22时5分,马斌经金昌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马斌,男,汉族,26岁,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三矿区职工)。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4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井下凿岩台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3.5:凿岩台车打眼过程中严禁他人在台车大臂下走动或停留)和《三矿区零伤害安全管控高压条款》第十六条红区作业保命条款(人动车不动,车动人不动),在凿岩台车打锚杆眼过程中,马斌违规下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III盘区下盘边缘接触带附近岩石条件复杂、稳定性差,矿岩破碎、节理发育,作业前安全检查不彻底,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二工区在督促落实师徒(王军和马斌签订有《基础入职导师带徒协议》)联保互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王军在发现马斌下车后,没有及时阻止,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
3.二工区在事故作业面凿岩台车进入前,前一班次作业人员进行了检撬和水泥素喷加固,但是素喷后不到12小时在就对面的43#进路进行了爆破作业(与事故掌子面相距不到20米),加剧了矿石结构面分裂,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7.16”事故是一起因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类型为冒顶片帮事故。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马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二工区凿岩台车驾驶员,违反《井下凿岩台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矿区零伤害安全管控高压条款》的有关规定,作业期间擅自下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2.王军,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二工区班长,违反《井下凿岩台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矿区零伤害安全管控高压条款》的有关规定,落实《基础入职导师带徒协议》中联保互保责任不到位,发现马斌违规下车未及时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对王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王建军,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二工区主任,对《井下凿岩台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矿区零伤害安全管控高压条款》制度落实不严格,未严格执行红区管控的相关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对王建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徐创金,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二工区值班长,事发当日对进路凿岩和爆破现场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凿岩台车作业现场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徐创金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何鹏,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二工区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安全培训、充填等工作,对《井下凿岩台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矿区零伤害安全管控高压条款》制度落实不严格,未严格执行红区管控的相关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对何鹏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朱正泽,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副总工程师,包抓采矿二工区,对1330分段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复杂的情况重视不足,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朱正泽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王小平,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矿长,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落实矿山安全规章制度不严格,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金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小平给予2022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红区管控的相关措施,对人员“三违”行为纠治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体责任。建议金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给予行政处罚。
为强化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吸取教训,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金川集团公司三矿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班长、值班长、工区值班员等一线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一线管理人员的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将事故隐患发现在前处置在前。
(二)全面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在全矿范围就红区管控措施进行强化学习,在抓好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的同时,加强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高风险作业区域凿岩台车作业流程,明确台车司机安全风险辨识要素,对矿体素喷前的用料配比、固化时间、保护措施、检查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防范措施取得应有的成效。
(三)全面改进技术防范措施。三矿区要认真剖析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地质条件监测,对岩石破碎、节理发育、节理面大、蚀变强烈的地段进行重点管控,加强对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工程质量的有效管控。在每个循环作业开始前,先对作业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时观察进路两帮岩体变化情况,在严格执行“三检三撬”要求的同时,还要在采场岔口等暴露面较大、矿岩条件复杂区域,同步采用喷锚网和U型钢拱架支护,在岔口两侧分别架设钢拱架托顶,减弱或消除应力集中现象,尽最大限度保障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