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剑川路930号“2023.7.26”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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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剑川路930号“2023.7.26”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567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30号A栋2楼206室内 发生时间 2023-07-26 00:00:00 涉事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清源研究院 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受伤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2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闵行区 详细时间 11:38: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7月26日11时38分许,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30号A栋2楼206室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重伤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涉及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清源研究院。 (二)合同、协议书等情况 1.2021年12月1日,上海闵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冷佳斌签订《员工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将冷佳斌派遣至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工作,从事教学辅助工作,岗位职责为实验室资产管理、实验室后勤管理、能有处理简单设备故障的能力、听从及协助处理领导安排其他工作。协议书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2021年12月1日,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与冷佳斌签订《上海交通大学派遣人员岗位约定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冷佳斌的岗位职责为实验室资产管理、实验室后勤管理、能有处理简单设备故障的能力、听从及协助处理领导安排其他工作。协议书期限自2021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2020年1月16日,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成立清源研究院,该研究院地址为闵行区剑川路930号A栋2楼,由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对该研究院进行日常管理。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7月25日21时30分许,任为(清源研究院实验室在读博士生)联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辅助人员冷佳斌报修,报修内容为实验室(位于闵行区剑川路930号A栋2楼206室)照明电源开关使用时有跳闸现象,并约定由冷佳斌第二天前往上址检修(此事任为未向清源研究院安全负责人兼实验室导师顾磊磊汇报)。7月26日11时许,冷佳斌到达上述实验室进行检修作业。冷佳斌(未持有电工作业证,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使用自制简易木梯,坐于木梯顶部(高约2米),打开吊顶盖板,探身进入洞口进行照明线路接线作业(当时所接线路处于断电状态)。 (二)事故救援情况 11时25分许,正在实验室操作电脑的任为突然听到声响,回头发现冷佳斌已摔在地上,头部、口鼻部流血,木梯倒在一旁,任为立刻拨打120求救,并向顾磊磊(未在现场)汇报人员受伤情况,120到达后将冷佳斌送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诊断冷佳斌为颅脑受损,目前已脱离危险,正在康复中。 事故造成1人重伤。 目前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2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冷佳斌,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辅助人员,未持有电工证进行照明线路检修,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使用自制简易木梯进行登高作业,导致发生高处坠落受伤。 (二)事故间接原因 顾磊磊,清源研究院安全负责人兼实验室导师,未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冷佳斌,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辅助人员,未持有电工证进行照明线路检修,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使用自制简易木梯进行登高作业,导致发生高处坠落受伤,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局。 (二)顾磊磊,清源研究院安全负责人兼实验室导师,未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清源研究院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