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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青岛宝泰投资有限公司“12·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12-30 等级:较大事故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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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青岛宝泰投资有限公司“12·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177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综合保税区鹏湾路45号的青岛宝泰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库
发生时间
2023-12-30 00:00:00
涉事单位
山东中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火灾
事故等级
较大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4871
行政区域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
详细时间
19:25: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12月30日19时25分许,位于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鹏湾路45号的青岛宝泰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库(租赁给山东中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使用)发生火灾,烧损库内存放的天然橡胶等物品,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871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起火仓库产权单位:青岛宝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宝泰公司),2023年4月26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CF5N651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祁某楠,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湾保税港区(现名为前湾综合保税区
)北京路(现名为鹏湾路)45号综合办公楼306室(A),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
等。公司园区内有A库、B库、C库、综合库、办公楼等建筑。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青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青岛青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综保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2023年10月底,青岛综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整合,免去祁某楠青岛宝泰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职务,任命白某(综保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为青岛宝泰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至2023年12月30日,祁某楠与白某的法人变更与工作交接正在进行中。
2.起火仓库转租单位:青岛自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自贸公司),2017年2月2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D7F2A8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祁某楠,注册资本:5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45号综合办公楼308室(A),经营范围包括: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低温仓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出口监管仓库经营等。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综保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青岛自贸公司与青岛宝泰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体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均为祁某楠。
3.起火仓库承租单位:山东中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储公司),2009年4月1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686769585D,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宏,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103-3-6室(A),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许可项目: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等。
4.起火仓库产权单位上级公司:青岛综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综保集团),2021年2月2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W93RG1Q,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自贸城规划四路1号一号楼A栋三层301室(B),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等。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
5.起火仓库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地埋管道维修建设单位:青岛保税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市政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733501494N,2001年12月11日成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翔,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汉城路西端2号换热站一层、二层
(B),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环卫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综保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青岛综保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综保集团100%持股,保税区市政公司和青岛宝泰公司均隶属于青岛综保集团。
6.起火仓库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地埋管道维修施工单位:山东楠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峰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MA3PT0YK3K,2019年5月20日成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振。注册资本:22,
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滨河南路1166号8楼,经营范围包括:消防工程;检测服务;消防设备、建筑智能系统、楼宇自动系统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等。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有效期至2024年9月18日,证书编号:D237209812。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8日,证书编号:D337209819。楠峰工程公司具有3处分支机构。
7.青岛宝泰公司园区物业服务单位:青岛保税港区金泰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达物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UPMK38T,2003年2月18日成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龙,注册资本:130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管委办公楼1702室
(B),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服务等。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综保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青岛综保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岛综保集团100%持股。
青岛宝泰公司委托金泰达物业公司实施青岛宝泰仓库的物业服务工作,其中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泵房巡检等工作。
8.青岛宝泰公司园区物业实际服务单位:山东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物业公司),2018年6月11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LYX0P1U,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现名为鹏湾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1655(A),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等。
青岛宝泰公司委托金泰达物业公司后,金泰达物业公司又将物业服务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泵房巡检等工作转包给晨阳物业公司。
9.青岛宝泰公司园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青岛金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卓消防工程公司)2020年11月26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UFTMY9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注册资本:5006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3栋501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服务等。
青岛宝泰公司委托金卓消防工程公司为起火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目前维保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10.起火仓库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和电气防火检测单位:青岛建青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青消防服务公司)2018年6月19日成立,统一社会代码:91370213MA3M11Q06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云海路108号。经营范围包括:消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防雷工程、防火工程、安防工程;建筑物管道(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工程、智能化上门安装施工;消防设施上门维护、上门保养(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
青岛宝泰公司通过山东中储公司(协商出资)委托建青消防服务公司为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单位,委托范围为:综合物流库、保税物流仓库C库,服务期限为2023年度。
图1涉事企业关系图
(二)有关合同、协议签订情况
1.仓库租赁情况
(1)2023年7月28日,青岛宝泰公司(甲方)与青岛自贸公司(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将坐落于青岛保税区鹏湾路
45号的综合物流库(面积11517.5平方米)租赁给乙方用以存放货品。租赁期共5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双方签订了《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书》,约定了双方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其中,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有权随时对乙方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根据消防等安全部门相关规定,每季度对乙方进行安全巡查等。乙方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等。
(2)2023年11月1日,青岛自贸公司(甲方)与山东中储公司(乙方)签订《库房租赁合同》,将坐落于青岛保税区鹏湾路45号的综合物流库(库房北侧的装卸场地为配套设施,仓库面积11517.5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存储保税货物使用。租赁期共5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库房的管理、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甲乙双方应各自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库房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甲方要加强检查、养护。非乙方原因,库房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经调查,青岛自贸公司(甲方)与山东中储公司(乙方)执行山东宝泰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中储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协议约定甲方责任包括负责厂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电力系统等)的配置和管理,按消防管理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年检、维护保养等工作;承担消防设施的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按国家要求进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如遇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负责针对发现的所有涉及消防设施隐患问题进行落实整改;仓储期间,有权定期检查乙方货物码放是否符合消防规范等。乙方责任包括应做好承租库房内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应建立健全仓储作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用电、规范用电;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等。
2.物业服务情况
(1)2023年8月22日,青岛宝泰公司(甲方)与金泰达物业公司(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服务地点为青岛宝泰公司园区内(保税港区鹏湾路45号),服务时间为2023年7月10至2024年7月9日。约定乙方提供安保人员2名,负责甲方园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甲方人员、设施及财产安全并做好巡查记录;乙方提供2人负责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泵房巡检并做好记录,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值班人员应持与岗位相匹配的有效职业资
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等。
(2)2023年9月25日,金泰达物业公司(甲方)与晨阳物业公司(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外包协议》,将青岛宝泰公司园区物业服务转包给晨阳物业,服务地点为青岛宝泰公司园区内(青岛保税区鹏湾路45号),服务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约定乙方提供安保人员2名,负责甲方园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甲方人员、设施及财产安全并做好巡查记录;乙方提供2人负责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泵房巡检并做好记录,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值班人员应持与岗位相匹配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等。
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2023年8月1日,青岛宝泰公司(甲方)与金卓消防工程公司(乙方)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项目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45号,维护保养建筑名称为A、B、C仓库及综合物流库(建筑面积31080平方米),甲方委托乙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综合库无)等11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电气防火检测情况
2023年2月10日,山东中储公司(甲方)与建青消防公司(乙方)签订《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地址:黄岛保税区鹏湾路45号,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综合物流库、保税物流仓库C库工程中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项目规模:20000平方米。甲方委托乙方对消防供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等8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期限为2023年度。
(三)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仓库为山东中储公司租赁青岛宝泰公司园区内的综合物流库,2009年3月19日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2009年9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二类,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主体一层,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2.5米,自东向西分为办公区(地上四层)和仓库(地上一层)。仓库区域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自东向西依次为1、2、3、4号库,东西长166米,南北宽69.6米。库与库中间设置有防火卷帘(1、2号库之间的防火卷帘后期被封堵)。建筑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物流库主要
存放天然橡胶(TSR20)。
图2青岛宝泰公司园区各库位置示意图
(四)综合物流库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地埋管道维修项目施工情况
2023年12月中上旬,青岛宝泰公司委托保税区市政公司开展综合库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地埋管道维修项目。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经与青岛综保集团研究确定,保税区市政公司选用楠峰工程公司进行施工,要求先进场施工同时推进合同签订手续。截至12月30日,保税区市政公司和楠峰工程公司未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
施工工序为在综合库北侧使用人工机具辅助方式对混凝土地面进行切割,然后使用小型挖掘机破碎,清理混凝土碎渣,挖出原管道,然后对原有影响施工的镀锌管道进行切割(火灾当天,该工序已经结束,未进行管道切割),重新埋设管道,埋入泥土夯实,上铺商用混凝土,使用汽油打磨机打磨,无法打磨的边角落由人工抹平,混凝土干后刷地坪漆,地坪漆干后全部施工结束。施工工期共20天,分五个阶段。12月30日(起火当天)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打磨。
在施工期间,综合物流库设置的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起火时,该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喷水动作,位于库内报警阀室(2号库东北侧)预作用报警阀供水侧控制阀闸阀关闭,充气泵未连接到预作用报警阀充气管道上,故该仓库内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失效状态。
(五)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青岛自贸公司(青岛宝泰公司)
建立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等制度以及仓库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董事长祁某楠、总经理王某勇、副总经理韩某、经营管理部部长任某富、安全管理岗陈某及理货员、业务员等10人通过了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2023年度,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18次,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集中部署、要求。编制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电气火灾、灭火和疏散等应急预案并组织了1次包括山东中储公司参加的应急预案演练。2023年,委托建青消防服务公司(协商中储公司出资)对综合物流库进行了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验和建筑电气防火设施检验。对山东中储公司租用的综合物流库进行了安全巡检巡查,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向承租方、物业服务单位通知、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求。
2.山东中储公司
建立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签订了2023年度安全责任书,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集中部署、要求。法人代表于某宏、总经理慈某君、副总经理崔某利、经理助理王某等5人通过了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于某宏、慈某君、崔某利和王某等6人通过了专业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并达到消防安全管理员国家标准。组织了日、周、月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建立了隐患整改台账。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组织和参加了应急演练8次。取得了青岛海关的高级认证。3.青岛综保集团
建立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奖惩、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等制度(2024.1.4印发)。2023年度,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6次,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了集中部署、要求。组织了安全教育培训,董事长王某和安全管理人员孙继骏通过了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建立了隐患整改台账。编制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和参加了8次应急和消防演练。
4.晨阳物业公司
公司安全管理资料在火灾事故中焚毁。仅提供了残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中控室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及演练和物业合同等资料。5.楠峰工程公司
建立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责任主体清单,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制订了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3月10日和5月11日组织了两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提供演练的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2月30日,综合物流库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地埋管道维修项目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打磨。当天楠峰工程公司施工现场共有5名工人(刘某建、王某、李某学、金某哲和王某)。因照明不足,施工人员找到山东中储公司理货员于某,要求其打开综合物流库内照明。16时33分,于某打开配电箱中1-3号库的照明开关,17时许,于某离开现场准备下班,施工人员继续施工。为增加施工现场亮度,17时5分,施工人员金某哲将LED灯线插入配电箱,LED灯光亮起,李某学和王某到3号库进行地面打磨。17时30分许,于某下班,施工人员除王某和李某学外,其余3人下班。18时40分许,山东中储公司保税业务部经理助理王某(当日值班)到库区对1-4号库进行安全巡视。
19时21分,3号库打磨结束,李某学到2号库打磨,王某到4号库压光。19时30分,王某巡视返回办公区域。在施工期间有关企业无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19时32分许,园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邵常春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主机(以下简称:主机)报警,电话与保安史秀萍联系,让其去现场查看,期间主机多次出现报警而且位置不同,因保安未及时回复,邵常春遂去现场查看。19时36分,王某到3号库取工具包,发现3号库西南侧起火、闻到烧糊的橡胶味道,随即跑到2号库,在2号库内施工的李某学也发现有黑烟从3号库飘过来,两人一起往仓库外撤离;同时邵常春到达综合物流库附近遇到向仓库外撤离的王某、李某学。19时37分许,路人拨打119电话报警。在确认仓库起火后,邵常春快速返回控制室,在主机上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到自动允许状态,自动允许未启动的进行了手动启动,而后手动启动消防控制器上标注为综合库的消防设备,随即又远程启动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和消火栓系统水泵。19时40分许,邵常春拨打青岛保税区消防救援中队电话报警,并向青岛自贸物流公司、晨阳物业公司等负责人员报告情况。19时42分,王某接到青岛自贸物流公司总经理王某勇电话告知库区有明火,立即到库区北侧,看到2名施工人员,因烟势大无法进入综合库,又转至库区南侧,遇到消防车陆续驶入。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青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并赴市应急指挥中心通过视频指挥处置。19时37分许,市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后,先后调派28个消防站、61辆消防车、324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19时41分,辖区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9时50分许,青岛保税区、西海岸新区负责同志相继到达现场,与随后到达的市应急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在现场协调处置。20时45分许,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分综合协调组等5个组,调集挖掘机、装载机、泵车、渣土车共75辆,混凝土车40车次参与救援。1月1日7时1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无次生灾害。青岛保税区管委随即下发通知、召开警示会议,组织“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力量开展仓储物流企业隐患排查整治。
火灾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置小组组织周边企业人员第一时间撤离,公安部门对周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经环保部门监测车现场持续监测,火灾地点距最近小区(迎祥苑小区)约800米,周边无饮水水源地等敏感环境点;扑救期间,已对企业明渠、暗渠雨水管线及污水主管线进行封堵;经对事故上下风向以及附近居民区布点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未超标。本次事故未造成其他次生灾害。
2.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火灾发生后,市应急指挥中心,保税区现场指挥部统筹开展事故处置,应急、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及单位调派人员到场参与火灾扑救。各方力量按照处置火灾事故相关预案分工协作,成功扑灭火灾,通过现场救援,避免了火势向紧邻的3个仓库和2栋办公楼蔓延,阻止了损失进一步扩大。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4871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综合调查询问、现场勘察、视频分析、实验验证以及技术鉴定,排除放火及外来火源、施工作业、自燃和遗留火种、应急照明系统故障等因素引发火灾,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青岛宝泰公司综合物流库3号库内西南部位橡胶堆垛上方照明系统电气故障引燃橡胶所致。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该仓库建于2008年,照明线路及灯具老化,除夜间作业时,平时很少使用,仓库照明系统等电气设施个别损坏未及时维护更换,给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2.仓库用电管理方面不符合安全要求,库管员当日在未给库内施工人员照明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即下班离开,未进行现场监护,给火灾的发生创造条件。
3.仓库照明灯具下方存放货物不符合安全要求,给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4.综合库内仓库堆垛面积不符合安全要求,存放了大量橡胶,增大了火灾荷载,给火灾扩大蔓延创造了条件。
5.综合库内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失效状态,无法喷水扑救初期火灾,致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6.综合库内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卷帘),起火时未关闭,处于失效状态,致使3号库起火后,迅速向2、4号库蔓延扩大。
7.综合库内消防设施维修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在仓库已不满足存放货物的安全条件下,仍将大量货物存放于库内,给火势扩大提供了大量可燃物。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相应操作证书,发现火灾报警后,保安人员未及时到现场查看,初期火灾处置不当,给火灾蔓延扩大创造了条件。
9.火灾当日风力较大,阵风助长了火势蔓延。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加之缺乏先期火灾处置能力,功能区管委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不力,安全检查不深入,未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陈某,男,中共党员,青岛自贸公司安全管理岗,未对综合物流库照明系统等电气设备及时维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施工停用期间,未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未安排专人进行施工现场监护,未提议停止仓库或危险部位的使用,未按要求进行仓储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王某,男,中共党员,山东中储公司保税业务部经理助理,针对综合物流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施工停用情况,未进行风险辨识并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未安排专人进行施工现场监护,仓库货物堆垛不符合安全要求,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于某,男,群众,山东中储公司综合物流库理货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用电制度,下班离岗前未切断仓库照明电源,且未在现场监护,为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人员为中共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二)对政府及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追责问责建议
1.保税区消防大队
(1)刘某东,男,中共党员,保税区消防大队队长,负责大队业务工作,职责任务包括根据上级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领导大队的防火监督工作,组织大队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教育和带领大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领导防火监督工作力度不足,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等基础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发、传达的情况缺乏了解,组织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教育等工作不力,吸取“11·6”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未制定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全面摸底排查要求,督促指导仓储物流企业自查自纠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
领导责任,建议对其予以诫勉。
(2)董某宁,女,中共党员,保税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片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宝泰片区组长)。职责包括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对起火综合物流库消防设施失效以及山东中储公司未按规定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监管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贾某鹏,男,中共党员,保税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片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对起火综合物流库消防设施失效以及山东中储公司未按规定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监管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保税区管委航运物流部
(4)周某翔,中共党员,第三届黄岛区人大代表,保税区管委航运物流部部长,全面主持航运物流部各项工作。履行航运物流部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存在不足,吸取
“11·6”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监督指导仓储物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未切实督促开展全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刘某玮,女,中共党员,保税区管委航运物流部工作人员,负责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仓储物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未有效组织开展全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行业监管责任。鉴于保税区管委航运物流部长期存在人员不足情况,刘宏玮身兼数职,
1人对97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结合其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建议对其予以诫勉。
3.保税区管委
(6)纪某龙,男,中共党员,中共青岛市委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保税区工委)委员、保税区管委副主任,负责国土、规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部等部门,联系规划、消防、公安等相关工作,保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对有关部门未及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及《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青保消安办〔2022〕6号)未按程序传达到位等问题失察,吸取“11·6”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对管委有关部门深入扎实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领导力度不足,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予以诫勉。
(7)刘某玉,男,中共党员,中共保税区工委委员、保税区管委副主任。负责航运物流工作,主持区总工会工作,负责招才引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分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认识不足,对航运物流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监督领导不力,吸取“11·6”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对航运物流部监督指导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力量薄弱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予以诫勉。
(三)企业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建议
1.王某,男,中共党员,青岛综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对未统一协调明确下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白某,女,中共党员,青岛综保集团党委委员、董事,资产管理部临时负责人。在青岛宝泰公司法人变更和工作交接过程中,对青岛宝泰公司未严格落实《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祁某楠,男,中共党员,青岛自贸公司董事长。未正确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对公司未按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王某勇,男,中共党员,青岛自贸公司总经理。督促落实仓储企业专项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对综合物流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停用过程中未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韩某,男,中共党员,青岛自贸公司副总经理。组织实施专项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对综合物流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长期存在故障、隐患,且在维修停用过程中未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慈某君,男,中共党员,山东中储公司总经理。未正确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督促落实仓储企业专项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对公司未按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7.崔某利,男,中共党员,山东中储公司副总经理。组织实施专项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对综合物流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停用过程中未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货物堆垛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落实用电管理制度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四)行政处罚建议
1.青岛自贸公司及有关人员
(1)青岛自贸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祁某楠,男,中共党员,青岛自贸公司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2.山东中储公司及有关人员
(1)山东中储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慈某君,男,中共党员,山东中储公司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3.晨阳物业公司
建议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对该公司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自动消防系统值守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4.楠峰工程公司
建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在起火仓库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埋管道维修施工中未保持达到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要求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其他处理建议
1.责成保税区管委会向青岛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责成中共保税区工委副书记,保税区管委主任高善武向青岛市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3.责成保税区物流航运部、应急管理部向保税区管委作出检查。
4.责成保税区消防大队向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检查。
5.建议青岛综保集团按照内部规定对党委委员、董事彭某讯,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孙某骏等人员作出处理;有关单位按照内部规定对青岛自贸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任某富、原综合部副部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朱某洲,金泰达物业公司法人李某龙,保税区市政公司法人刘某翔、工程部部长邱某尊等人员作出处理。
6.建议山东中储公司按照内部规定对保税业务部经理孙某、安全管理部经理裴某、黄岛园区安保部经理刘某国等人员作出处理。
(一)着力提升属地管委和部门安全监管水平。地方各级领导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任,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织密安全网、压实责任链条,有效解决从监管部门到企业层层设防、层层防不住的问题,打牢安全基础。西海岸新区管委要加强对青岛保税区的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保税区管委要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督办、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部(安委办)和航运物流部安全监管职责和边界,明确仓储物流业的监管执法主体,加强人员配备,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述职内容,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有效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措施。应急管理部(安委办)和航运物流部要加强安全检查,通过聘请第三方、组织专家、智能检测等手段,采取联合检查、包片、网格化等形式,督导企业落实安防措施,同时要把关第三方和专家的资质水平,确保专家要“专”。保税区消防大队要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明确消防任务分工,落实消防检查要求,不能以“双随机、一公开”代替全面检查,及时更新企业消防档案,积极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建立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监管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老旧厂房、仓库用电线路和安防设施老化等情况,专门组织1次拉网式排查整治,摸底排查厂房、仓库的数量和安全条件,推进所有仓库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二)切实履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担负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从出租方到实际使用方各层级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投入,按照新标准对所有老旧仓库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时整治隐患,推动安全发展。青岛综保集团要认清安全形势,持续强化“安全就是效益”观念,配齐配全消防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机构改革期间,及时组织人员交接、履职,要切实发挥安全组织和人员作用,研究整改安全隐患。青岛自贸物流公司要健全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划拨专门经费,解决消防控制室人员配备问题,根据库区实际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要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强化施工队伍管理,专门制订园区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联合应急演练,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山东中储公司要结合实际完善安全制度,专门制订仓库施工、进出货现场旁站等制度,加强所属仓库管理,杜绝失控漏管,要认真组织风险辨识,落实防范措施,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金泰达、晨阳物业公司要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严密组织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专门制订园区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演练计划,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三)扎实组织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保税区管委及监管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织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警示教育,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举一反三,落实常态化风险隐患摸排防范治理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结合老旧厂房排查整治对仓储物流、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隐患解决不彻底的及时组织警示约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排查仓库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现场违规施工,违规动火作业、焊接作业,电气线路违规带病运行,消防自动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突出隐患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落实“清单化”管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涉事企业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结合实际组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改,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台账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快提升基层一线应急处置能力。保税区管委相关部门和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培训等应急准备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应急培训不专业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涉及仓储物流场所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初期应急处置、组织疏散逃
生、自救互救等应急能力不足问题,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针对初期火灾扑救专门组织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消防和用电检查,组成夜间巡查队伍,重点对仓储物流企业值班值守、作业后环境、用电安全、应急处置等进行督导检查,会同黄岛海关对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涉事企业要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深入开展实操实训应急演练,确保熟悉作业场所现场处置方案,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火灾处置能力。
(五)有效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和信息公开。保税区管委、部门、消防大队和有关企业要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基层网格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培训,重点加强基层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内容。积极打造厂房、仓库管理的“样板企业”
“样板园区”,并适时组织召开企业现场会,以点带面,不断提升辖区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帮扶,发挥包片、网格化和专家服务作用,利用检查、培训、会议等时机有针对性抓好落实。消防救援单位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示要形成闭环,在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既要公开抽取计划和检查结果,也要在复查后及时公开复查结果,有利于相关方及民众了解全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