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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京鑫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9·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天津市河东区 发布:2024-12-05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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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京鑫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9·13”
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 年 9 月 13 日,邯郸市京鑫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邯郸京鑫公司)在河东区六纬路中段西侧明辉商
业中心办公 2 号楼地下车库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
故,造成 1 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
约 105 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河东区委、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
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存
在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安全,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
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4〕4 号)和《天
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
定,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邯郸市京鑫建筑劳务分包有
限公司“9·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以下简称“9·13”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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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2 年 1 月 26 日,河东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复同意了
“9·13”事故调查报告,标志着该起事故结案。按照“事故结案
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
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 2023 年 1 月启动“9·13”
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情况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组,区应急
管理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总工会作为评估工作组成员单位
按照分工开展评估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邀请区纪委
监委按照职责同步开展工作。
按照分工,区应急局负责汇总、整理评估组各成员单位
提交的评估情况材料,起草评估报告并报区人民政府;负责
评估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负责评估邯郸京鑫公司和河东区住
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负责将评估报告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开
发布。
公安河东分局结合自身职责,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此
次事故的评估工作。
区总工会参与对追责问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的评估。
受邀参加评估组的区纪委监委在职责范围内对事故评
估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评估工作组到邯郸京鑫公司和河东区住房和建设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现场评估工作。一是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座
谈和问询,了解邯郸京鑫公司和河东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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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支队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落实事故调
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情况;二
是查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与党政纪处分相关
资料;三是实地走访核查,检查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的情况。
二、总体评估意见
总体上看,对邯郸京鑫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
已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已落实;邯
郸京鑫公司和河东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事故
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已落实。
三、评估事项落实情况
(一)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河东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了全体人员
会议,通报该起事故相关情况,已给予具体负责该项目安全
监督人员马强“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处理。要求支队执法
人员人人自省,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加强执
法人员理论学习,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
习。召开了河东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相关要
求,并开展了为期 1 个月的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行政处罚和处理落实情况
1、邯郸京鑫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指定银行足额
缴纳罚款。
2、靳保兰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指定银行足额缴纳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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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邯郸京鑫公司对施工项目进行了全面停工整改自查
自纠,在施工区域各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在施工现
场主要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语;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完成,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更换完成,保证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2、邯郸京鑫公司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严格落
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新开展责
任分工,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和安
全巡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3、邯郸京鑫公司对此次事故进行了全面警示教育,覆
盖全体员工;加强对工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频次、时长;
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深刻检查并由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
长做出书面检讨,免除全年全部奖(励)金,项目经理罚款
5000 元,技术负责人罚款 2000 元,安全员罚款 1000 元,班
组长罚款 1000 元。
4、河东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完善执
法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不断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进
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流程,确保施工作业安
全。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一)主要问题
1、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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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治理工作的方式较单一。
2、现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具体问题见问题清单(附件 1)。
(二)工作建议
1、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新多角度、
全方位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排查。
2、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强化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具体建议见工作建议清单(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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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问题清单
1、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的方式较单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尚不完善,对
施工作业现场的班前检查和安全巡查工作仍需加强。
2、企业对本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
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少数员工作业过程中存在擅离职守、违
章作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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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工作建议清单
1、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班前检查和安全巡查工作,
创新多角度、全方位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排查,对班
前检查、巡查中发现或相关单位交办的隐患问题高度重视、
立即整改,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
实到位。
2、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强化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对于
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章作业人员,坚决采取再培训、调岗直
至辞退等有效措施,杜绝日常施工过程中擅离职守、违章作
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