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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6.2”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结果公示(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东城区 发布:2020-07-16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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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名称: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
“6.2”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填报单位: “6.2”生产安全事故联合调查组
审 核 人: 陈君
填报时间: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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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
“6.2”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0 年 6 月 2 日 14 时左右,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
海锦江大酒店工程部综合维修主管对安装在酒店四楼外墙平台
上的霓虹灯牌匾,进行焊接加固前的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生一起
高坠事故,造成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0 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应急局组织区文化
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城公安分局、区纪委区监
委和区总工会组成了“6.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
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
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调查处理工
作。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及合同关系
(一)事故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61
号;负责人:刘某某;经营范围:住宿、游泳场馆、餐饮服务、
文艺表演、会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等。
(二)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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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23 日,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
大酒店与崔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岗位(工种):工程。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聘任
崔某某为工程部综合维修主管。
二、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
2020 年 5 月底,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
店对安装在酒店四楼外墙平台上的霓虹灯牌匾进行维修。2020
年 6 月 2 日 14 时左右,酒店工程部综合维修主管崔某某拆除 408
房间内窗户上的限位器,与北京坤源广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一名
工作人员,在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
情况下,进入到酒店四楼外墙平台上进行现场勘察。崔某某用大
绳对霓虹灯牌匾中的“锦”字进行临时加固过程中,“锦”字发
生脱落,崔某某坠落到酒店一层正门上方的雨搭上(四楼外墙平
台距酒店一层正门上方的雨搭高度为 11 米)。崔某某经抢救无效
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东城公安分局、区应急局等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进行应急处置,并要求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
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死亡员工的善后工作。区政府委派区应急
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用工形式 工种 伤害种类 伤害部位 伤害程度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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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某某 男 60 岁 合同工 工程 高坠 全身 死亡 北京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工程部综合维
修主管崔某某在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
品的情况下,进行高空违章作业,发生高坠事故。
(二)间接原因
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未及时发现并
消除违章作业的事故隐患,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导致高坠事故发生。
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总经理刘某某,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结合上述原因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
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以上原因分析,调查
组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未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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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并消除违章作业的事故隐患,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
江大酒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
项的规定,建议区应急局给予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
江大酒店 34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总经理刘
某某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刘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区应急局给予刘某
某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崔某某在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
用品的情况下,使用大绳对霓虹灯牌匾进行临时加固,违章作业,
导致事故发生,应对本次事故承担直接责任。鉴于崔某某在本次
事故中身亡,依法免于追究事故责任。
五、措施与建议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及时召开了
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会,要求行业、属地和生产经营单
位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调查组提出如下整
改措施与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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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要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定期对作业场所、设备和岗位进行危害辨识,开展风险评估;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
生产意识和能力,持续改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要认真贯彻落
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监
督和管理工作,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深入开展隐
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
作业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行业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行业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
维,切实把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增强责任意识,采取
切实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主动作为,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
源头治理,协同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重
点工作。
北京鑫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鑫海锦江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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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联合调查组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