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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兴义“2·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重庆市丰都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重庆市丰都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 地区:重庆市丰都县 发布:2024-03-13 等级:一般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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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fzTime !=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6-00054 [ 发文字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6-00054 [ 发文字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 ; if(size.length 5)$(".a1_video").parent().show(); $(".a1_video").css("height", $(".a1_video").width()*0.562 + "px"); 2024年2月11日19时45分许,胡**驾驶渝A86***号小型轿车从丰都县高家镇往丰都县兴义镇方向行驶至重庆市丰都县国道351线2214km+210m路段时,所驾车辆将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撞倒至对向道后,张**随后被向**驾驶由丰都县兴义镇往丰都县高家镇方向行驶的浙DS1***号小型轿车碾压,造成张**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及渝A86***号小型轿车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一)当事人情况1.胡**,男,汉族,27岁,户籍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净慈寺村*组*号,驾驶证号:500107********8116,档案编号:500101333***,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2018年3月19日,驾驶证有效期止:2034年3月19日,交通方式:驾驶渝A86***号小型轿车,联系方式 :17623021***。2.向**,男,汉族,户籍地址: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洞庄坪村*组***号,驾驶证号:500230********6854,档案编号:33032593***5.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2014年3月12日,驾驶证有效期止:2030年3月12日,交通方式:驾驶浙DS1***号小型轿车,联系方式:17505755***。3.张**,女,现年72岁,汉族,身份证号:512324*********0283,户籍地址: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桂花*组**号附*号,系行人,联系方式:13452503***。(二)车辆情况  1.渝A86***号“奇瑞牌”/SQR7151M1***型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号:LVVDC21B8LD046***,发动机号:APLB00***,车辆登记所有人:胡**,登记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净慈寺村*组*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0年5月20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5月31日。该辆车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保,保险终止日期:2024年4月29日,交强险保单号:11850673901982917***商业险保单号:11850673901982917***。2. 浙DS1***号“利亚纳牌”/CH7143D***型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号:LVFAC2AD7FK006***,发动机号;F01478***车辆登记所有人:向**,登记住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江新村*幢***(暂),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6月15日,检验有效期止:2025年6月30日。该车辆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承保,保险终止日期:2024年6月1日,交强险保单号:1195505072023007***,商业险保单号:1195505282023007***。(三)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国道351线2214km+210m路段时,道路呈西南、东北走向,西南往丰都县兴义镇,东北往丰都县高家镇场,双向两车道,道路全宽8.6米,道路平直,沥青路面,路面干燥、平坦,交通标线:单黄虚线。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2月11日19时45分许,胡**驾驶渝A86***号小型轿车从丰都县高家镇往丰都县兴义镇方向行驶至重庆市丰都县国道351线2214km+210m路段时,所驾车辆将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撞倒至对向道后,张**随后被向**驾驶由丰都县兴义镇往丰都县高家镇方向行驶的浙DS1***号小型轿车碾压,造成张**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及渝A86***号小型轿车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三、交通事故的证据、检验、鉴定结论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2.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固定、记录了交通事故现场情况。3.当事人笔录材料:证实事故发生的基本经 过。4.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记录事故发生的客观经过。5.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2024〕痕鉴字第70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 鉴定车辆渝A862BD号小型轿车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性能有效;该车前照灯事故前能点亮。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2024〕痕鉴字第70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鉴定车辆浙DS1***号小型轿车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性能有效;该车前照灯事故前能点亮。6.丰公鉴(病理)〔2024〕11号鉴定文书:证实张**符合交通伤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部多脏器死亡。根据以上证据,分析结果如下:驾驶人胡**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向**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认真观察道路通行情况,导致所驾车辆碾压已被撞倒在公路上张**,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四、适用法律、法规及责任划分意见当事人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建议认定:胡**在此事故中为同等过错,在此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向**在此事故中为同等过错,在此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张**在此事故中无过错,在此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丰都兴义“2·11”一般道 ; ; if (fzTime != 15712395 丰都兴义“2·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511394 调查报告 20 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