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3”灼烫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上海市 发布:2023-01-31 类型:灼烫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3”灼烫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7月23日19时50分许,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内
的三菱化学化工原料(上海)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华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3 名作业人员在维修设备过程中,被管道内泄漏
的酸性机封油不同程度灼伤,导致 3 人受伤,其中 1 人重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以及《上海市实
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
府规〔2018〕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市应急
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化工区分局、市总工会以及上海化学工
业区管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
接技术原因的认定。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
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
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
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3”灼烫重伤
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 2 —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华公司)。法定
代表人:宋小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溧阳市泓口
路 3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137551575R;经营
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公
司持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也公司资质证
书》,资质等级包括: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该公司系三菱化学公司长期检维修承
包商。
2.三菱化学化工原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菱
化学公司)。法定代表人:NAITO HIROYUKI;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漕泾上海化学工业
园区 A1-1 地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97748;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公司持有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沪 WH 安许证
字【2021】0118)。
(二)合同签署情况
2022 年 1 月1 日,三菱化学公司与苏华公司签订《承包
商工作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HT-SP-2022-MS002),明确
三菱化学公司委托苏华公司提供装置设备和管线的安装、起
吊、清洗和维修等工作,工作范围为 MMA装置和 ACH 装置。
同期双方签订《环境、健康与安全(EHS)管理协议书》,明

— 3 —
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7 月23 日 18时左右,为维修发生润滑油泄漏的
酰胺泵,三菱化学公司作业班组成员胡辉杰安排苏华公司陆
其将第一酰胺反应器内所有硫酸(发烟硫酸,浓度100.2%)
排放至废酸坑,为酰胺泵机封的维修做好准备,同时关闭进
出口阀门,落实了机泵断电工作。18 时 51 分左右,胡辉杰
会同苏华公司监护人员胡光军共同签发了《工作许可证-断
开管路作业》(许可证编号:349370-1),明确由苏华公司作
业人员对酰胺泵机封进行修理。
苏华公司陆其、陈六五、舒开华等人首先穿戴好防酸服
和防酸头套,在泵进出口处加装盲板,确认泵的能量隔离有
效完成,随后脱下了防酸服和防酸头套,开始拆除机封。陆
其知道酰胺泵工艺管线由自己完成隔离并完全排尽,对机封
油管是否完成了泄压排尽情况未确认(DCS 记录显示当时管
线内有 0.09Mpa 余压)。陆其按以往常规操作,准备先松开
油管底端接头,但没有成功。于是决定先拆卸油管上的高点
接头。期间为操作方便,陆其选择站在管口正下方位置(如
图所示)。

— 4 —
19 时50 分左右,陆其站在泵底座上抬手去拆开油管接
头,作业过程中,管路内突然有机封油泄漏,溅到陆其肩膀
及手臂上,在附近的陈六五、舒开华身上也被少量喷溅到。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陆其、陈六五、舒开华感到灼痛,意识到
喷溅出的机封油内含有硫酸,立即跑到最近的安全冲淋点进
行冲洗并呼救。
现场其他操作人员随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公司立即
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现场使用冲洗液(敌腐特灵)对
3 人的受伤部位进行冲洗,胡辉杰立即呼叫公司医务室,公
司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对3 人再次进行冲洗。20时 45 分,3
人被转运至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情况
1.陆其,男,49 岁,江苏省江都市人,与苏华公司签订
供油管路高点
接头
供油管路底端
接头

— 5 —
劳动合同。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对其入院诊断为“多处二
度腐蚀伤 15%”。该名伤者已于2022 年 8 月 26日出院。
2.陈六五,男,52 岁,安徽省池州市人,与苏华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对其门急诊初步诊断为
“累及体表 10%以下的腐蚀伤(4%)”。该名伤者于事发当日
经治疗后自行离开医院。
3.舒开华,男,56 岁,湖南省溆浦县人,与苏华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对其门急诊初步诊断为
“累及体表 10%以下的腐蚀伤(2%)”。该名伤者于事发当日
经治疗后自行离开医院。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事
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及《职业性化
学性皮肤诊断标准》(GBZ51-2009)的相关内容,陆其伤情
符合重伤标准,陈六五、舒开华伤情未达到重伤标准。
(二)直接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 17.17万元人民
币(含伤者医疗、补助慰问费用等)。
四、现场勘查、分析情况
(一)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三菱化学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
(MMA)装置设备区域。
(二)发生事故设备为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装置的
一级酰胺泵(位号:50P1101)。发生泄露位置为一级酰胺泵

— 6 —
的机封供油管近机封侧。该管线离地高度约 2.21 米,设备底
座高 0.31 米。管线内残留物为被浓硫酸污染的机封油。
(三)对一级酰胺泵相关阀门工作状态进行确认,事故
发生时,主物料(发烟硫酸,浓度 100.2%)管线阀门已处于
关闭状态。
(四)中控室DCS 远传压力显示,事故发生前,机封油
管道内压力在 0.09Mpa,当日 19时 50 分20 秒,管道内压力
有明显下降,持续时间约 30 秒。
(五)事故调查组委托的上海守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对涉事设备进行检查、分析,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向事
故调查组提供《酸性机封油灼伤事故分析报告》,认为设备
在维修前存在:“机械密封静环定位销开裂,密封面损坏,
造成物料管线中的硫酸泄漏至机封油管线”情况。
(六)陆其、陈六五、舒开华3 人入职后,先后接受过
入职三级教育、高风险作业、监护员、作业票申请等专业培
训。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1
,在未正确穿戴个人防
护用品的情况下,拆卸管线接口作业操作不当,导致管道内
1 三菱化学公司《能量隔离程序》(RP-SE-028)第 5.6条相关规定:“当进行初次拆卸时,必须假设设
备或管线仍存在有害物质,因此工作时必须配戴适当且足够的防护器具以防止人员受伤……打开连接点必
须先松开对面的螺丝,再稍微撬开对面端的法兰面以确认有害物质已排空方可拆开法兰面,若松开螺丝或
撬开法兰面后仍有大量液体流出,则需立即锁回螺丝,再重新检查系统并重新进行处理,切忌一次性拆下
所有螺丝……

— 7 —
被浓硫酸污染的机封油从接口处泄露,引发事故。
(二)间接原因
1.作业前风险辨识不到位。未能辨识出油封损坏可能导
致管线内机封油被浓硫酸污染的风险;未能确认油路管线是
否完全泄压排空,制定的检维修方案针对性不强。未针对客
观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过程安全监护不力
2
。未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
公司操作规程;未能提醒作业人员站立在安全位置进行作
业。
3.企业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事故责任者及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 陆其、陈六五、舒开华,苏华公司现场作业人员。
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在未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
拆卸管线接口作业操作不当,导致管道内被浓硫酸污染的机
封油从接口处泄露,引发事故。
上述 3 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受伤,
建议苏华公司待治疗结束后,对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
安全意识,督促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胡光军,苏华公司作业现场监护人员。作业过程安全
2 三菱化学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程序》(RP-SE-007)第 4.12监护员职责:核查相关作业人员配备和
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作业现场
的安全协调于联系;监护人必须在作业现场监护.

— 8 —
监护不力,未能督促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司操作规程;
未能及时提醒作业人员站立在安全位置进行作业。对事故发
生负有责任。
3.刘同俊,苏华公司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前风险辨识
不到位。未能辨识处油封损坏可能导致管线内机封油被浓硫
酸污染的风险隐患,未能确认油路管线是否完全泄压排空,
并针对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
任。
4.胡辉杰,三菱化学公司当班作业人员。检维修作业现
场甲方监护人。作业过程安全监护不力,未能督促现场作业
人员严格执行公司操作规程;未能及时提醒作业人员站立在
安全位置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苏华公司、三菱化学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上
述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予以处理。处理结果报上海化学工业
区管委会及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二)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苏华公司、三菱化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能
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
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对苏华公司、三菱化学公司
进行约见警示谈话。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9 —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菱化学公司和苏华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区分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责任,安全
操作标准。要重点梳理涉及多部门、多岗位协作的工作,工
作交界面要划分清晰、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位,做到职责分工
明确,责任划分清晰,衔接有序。作业过程要采取移动视频
监控等技防措施,督促作业人员切实依规开展检维修作业。
(二)依法依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菱化学公司要将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要督
促承包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自身安全操
作规程有效衔接。特别是涉及危险性较高的检修作业,要督
促、配合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充分开展危害分析,制定
有针对性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
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
(三)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现场风险管控
苏华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对项目风险辨识、作业前危害分
析、安全措施落实、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技能及安全防护
意识的教育培训。结合现场实际工况,采取实操式、体验式
的方式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现场监护人员要
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

— 10 —
督,督促作业人员切实担负起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责任。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3”灼烫重伤事故调查组
2022 年12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