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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0”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2025年8月20日18时左右,任*川(男,**岁,重庆市彭水县鞍子镇人,身份证号码:50024319********56)在绍庆街道坝竹村1组进行电线线路绝缘保护作业,他在对第二根电线线路进行绝缘保护过程中意外触电,后送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途中救治无效死亡。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由彭水自治县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条款,最终移交给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进行处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于2026年3月23日对移交问题处理结果进行了回函,审议结论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其彭水分公司负责实施“2025年绍庆街道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的行为,属于法人内部经营管理范畴,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违法转包或违法分包。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已由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给予了罚款人民币31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已由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陈*给予了罚款人民币14400元(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存在的相关问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绍庆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绍庆街道安全领域评优评先资格。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杨*和刘*东存在的问题,中共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街道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调查小组,依法开展了调查,对上述两名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的处理。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一是立即停止了现场的一切施工作业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所有移动用电线路、配电箱、用电设备,更换破损老化线缆,规范线路敷设,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是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每日巡查台账;四是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警示教育及岗位安全再交底,杜绝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行为。(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一是强化了现场管理,并针对性的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对辖区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加强了本部门立项项目的巡查工作,针对性的开展了承包单位资质核查工作。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0”一般触电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