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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香河园乐斋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4·13”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朝阳区 发布:2025-06-24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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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朝阳香河园乐斋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4·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4 月 13 日 15 时 49 分许,在朝阳香河园中国国际展
览中心(朝阳馆)1A 馆西北门外停车场的撤展装车过程中,发
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接事故报告后,区应急局、公安朝阳分局、香河园街道办事
处等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善后工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和朝阳区政府的授权,由区应急局、公安朝阳分局、区总工会、
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香河园街道办事处组成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调取视
频、调查询问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
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
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朝阳香河园乐斋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4·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事发单位未落实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撤展现场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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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发单位基本情况
1.乐斋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斋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郑 某 前 , 总 经 理 耿 某 强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5330373440J,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
1008B 四惠大厦 2 层西区 2319 房间,经营范围:会议服务;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等。
2.智奥会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奥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总 经 理 王 某 强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5681207735Q,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
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 9 号恒明珠
金融大厦东座 2401,经营范围:会议展览策划,设计;提供会
务服务;展览展示器材的租赁等。
(二)事发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环保协会”),法定
代表人燕某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2336C,类型
为社会团体。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 6 号 2、3 层,
经营范围:行业自律、技术交流、业务培训、展览展示等。
2.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
展 公 司 ” ) , 法 定 代 表 人 黄 某 兵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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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0113765042528X,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裕翔路 88 号 2 幢,经营范围:承办展览
展示活动;房屋出租等。
3.北京唯美创意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美公
司”),法定代表人劳某益,总经理劳某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739J9L,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路 16 号三层 3019 号,经营范围:
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4.中国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79798H,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
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中路中广核大厦北
楼 7 层整层,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三)事发展览基本情况
事发展览为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举办的第 23 届
中国环保展,展期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12 日,主办方为环保协
会,场地提供方为北京国展公司,主场单位为唯美公司。
3 月 10 日,展商中广核公司聘请智奥公司为其展位提供设
计及搭建服务,并要求智奥公司为唯一指定搭建商。
4 月 1 日,智奥公司又将中广核公司展位的搭建、撤展工作
以“总包干”[1]的形式交由乐斋公司负责。
[1] 总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装货、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拆卸,并且负责搭建、维修、运输、
拆卸、清运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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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4 月 13 日 13 时许,乐斋公司撤展施工人员王某飞
按照工作安排到达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1A 馆西北侧,
开始进行撤展作业。
15 时 49 分许,王某飞站在货车的货斗上搬运板材时不慎失
稳坠落至地面。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6 时 20 分许,“120”急救人员到场将王某飞送往应急总
医院进行抢救。
16 时 25 分许,王某飞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现场情况
事发现场位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1A 馆西北门外。
现场停放有一辆牌照为京 AKN000 的解放牌货车,车辆货斗距
离地面约 1.6 米,货斗四周设有约 0.4 米高的挡板,其中西侧挡
板已放下,货斗内堆放有长 4 米、宽 1.2 米、厚 10 厘米的木板,
堆放高度约 1.2 米,货车西北侧地面上可见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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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王某飞站在堆放的板材上 图 2 王某飞失稳坠落瞬间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为王某飞,男,34岁,河北人,乐
斋公司撤展人员。经鉴定:王某飞符合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司
法鉴定书编号:京盛唐司鉴所〔2025〕病鉴字第188号)。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其中含赔付死者家属180万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乐斋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施救,并拨打了“120”
急救电话,北京国展公司、唯美公司对现场进行了封锁保护,同
时向区政府相关单位报告了事故情况。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应急救
援过程中,应急值守到位,应急响应迅速,信息报送渠道通畅,
信息流转及时有效,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救援力量配备充分,
善后工作及时有效,对事故信息和舆情进行了有效的管理。
2.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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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原因分析
综合相关调查结论,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智奥公司、
乐斋公司未对撤展装车环节高处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导致事故发生。
(一)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公安机关结合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等情况,排除人为故意刑
事案件嫌疑。
(二)直接原因分析
智奥公司、乐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2],
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撤展装车环节高处作业无
安全防护措施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致使王某飞站在货斗内堆放
的板材上进行搬运作业时,突然失稳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
2.8 米)[3],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三)间接原因分析
撤展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智奥公司所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在撤
展期间离岗,未对撤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未保证撤展工作
的施工安全[4]。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敀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敀隐患。
[3]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3.1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或 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
行的作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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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
人员及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耿某强,男,群众,乐斋公司总经理。未严格履行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工作机制,未对撤展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
发现并消除撤展装车环节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耿
某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2.乐斋公司。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
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撤展装车环节的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
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乐斋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3.吴某峰,男,群众,智奥公司项目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撤展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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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给予吴某峰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
罚款的行政处罚。
4.智奥公司。撤展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
消除撤展装车环节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
智奥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
事故,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展行业各场地方、承办方、
主场承建商、搭建商要在会展期间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签订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全展期各作业环节的有效安全
管理工作,杜绝出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转移,层层失守,责任悬
空的情况发生。
智奥公司作为搭建商承揽工程后,不得将施工工作全部转包,
同时要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做到安全责任不
随外包而外担,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智奥公司、乐斋公司要强化风险意识,在作业期间识别可能
出现的风险项、风险点,针对搭建、拆除、撤展等关键环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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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二)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智奥公司在展会期间要确保
项目经理全程在岗,督促、检查各个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智奥公司、乐斋公司要对作业人员
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无证进场、无证作业的情况发生。
(三)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会展行业各场地方、承办方、
主场承建商、搭建商一是对于从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
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水平、提升风险辨识能力,提高隐患治理
质量。二是要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安全管理的意识,
对于发现的危险作业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安全隐患坚持“早发现、
早汇报、早整改”,做到及时查找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汇报
协调,及时组织整改解决,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的隐患消除“四个
及时”。
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5 年 6 月 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