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 “5·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应急管理 应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3817500911835/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无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2022年泸县兴国运 ; if (size.length 5) $("#a1" ; CKobject.embed( , 'a1', 'ckplayer_a1', '100%', '100%', false, flashvars, video, params); 2022年05月22日13时26分许,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杨X驾驶的车牌号为川E6X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从郭坝村方向往玉观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兰花隧道内时,与车辆行驶方向对向步行的行人余XX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和行人余XX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调查并认定杨X与余XX承担同等责任。区应急局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5.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泸县嘉明镇;法定代表人:赵X,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6日,营业期限:2012年12月26日至永久,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冷藏保鲜),普通货运。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经过与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05月22日13时26分许,杨X驾驶的车牌号为川E6X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从郭坝村方向往玉观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兰花隧道内时,与车辆行驶方向对向步行的行人余XX发生碰撞,造成余XX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人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八大队及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三、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死者:余XX,男,88岁,汉族,家住重庆市高新区龙荫XX号X单元X-X,身份证号码:5102**********9215。(二)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四、事故原因与性质(一)事故发生原因。1.杨X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2.当事人余XX行走时违反禁止标志,不靠路边行走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二)事故性质。通过对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驾驶人员杨X、当事人余XX负同等责任的一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五、事故责任与处理建议(一)驾驶员杨X。杨X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造成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同等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二)当事人余XX。当事人余XX行走时违反禁止标志,不靠路边行走造成事故发生,鉴于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三)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经调查,本次事故的发生与该公司的日常管理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不足。公司目前实有车辆40台,驾驶员40人,2022年1-5月应参加培训学习200人次,实际参加学习(包括线上和线下)158人次,杨X在事发前参加学习3次,2次未参与。建议由区交通局函告泸县交通运输局予以处理。(四)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泸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初,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监管计划》,计划要求全年至少开展一次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检查,对列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照实际情况开展。今年以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00余家,出动执法人1500余人,发现问题隐患224个。对37台“两客一危”车辆实施了记分管理,174人纳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约谈了2家道路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79起,处罚款19.3万元。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于2022年1月7日对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8项,已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对符合行政处罚4项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认为泸县交通运输局履行了监管职责,建议在本次事故中不予追责。六、整改措施建议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江津区2022年“5.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 向对向步行的行人余XX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和行人余XX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调查并认定杨X与余XX承担同等责任。区应急局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5.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泸县嘉明镇;法定代表人:赵X,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6日,营业期限:2012年12月26日至永久,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冷藏保鲜),普通货运。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经过与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05月22日13时26分许,杨X驾驶的车牌号为川E6X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从郭坝村方向往玉观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兰花隧道内时,与车辆行驶方向对向步行的行人余XX发生碰撞,造成余XX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人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八大队及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三、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死者:余XX,男,88岁,汉族,家住重庆市高新区龙荫XX号X单元X-X,身份证号码:5102**********9215。(二)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四、事故原因与性质(一)事故发生原因。1.杨X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2.当事人余XX行走时违反禁止标志,不靠路边行走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二)事故性质。通过对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驾驶人员杨X、当事人余XX负同等责任的一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五、事故责任与处理建议(一)驾驶员杨X。杨X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造成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同等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二)当事人余XX。当事人余XX行走时违反禁止标志,不靠路边行走造成事故发生,鉴于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三)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经调查,本次事故的发生与该公司的日常管理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不足。公司目前实有车辆40台,驾驶员40人,2022年1-5月应参加培训学习200人次,实际参加学习(包括线上和线下)158人次,杨X在事发前参加学习3次,2次未参与。建议由区交通局函告泸县交通运输局予以处理。(四)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泸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初,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监管计划》,计划要求全年至少开展一次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检查,对列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照实际情况开展。今年以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00余家,出动执法人1500余人,发现问题隐患224个。对37台“两客一危”车辆实施了记分管理,174人纳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约谈了2家道路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79起,处罚款19.3万元。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于2022年1月7日对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8项,已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对符合行政处罚4项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认为泸县交通运输局履行了监管职责,建议在本次事故中不予追责。六、整改措施建议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江津区2022年“5.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内蒙古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经济信息委 市民族宗教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委 市文化旅游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办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金融监管局 市信访办 市人民防空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市林业局 市药监局 市知识产权局 两江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重庆经开区管委会 市供销合作社 两江新区 万州区 黔江区 涪陵区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巴南区 长寿区 江津区 合川区 永川区 南川区 綦江区 大足区 铜梁区 璧山区 潼南区 荣昌区 开州区 梁平区 武隆区 城口县 丰都县 忠县 垫江县 云阳县 奉节县 巫山县 巫溪县 石柱县 秀山县 酉阳县 彭水县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协 市检察院 民盟市委会 民建市委会 民进市委会 致公党市委会 九三学社市委会 台盟市委会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科协 市社科联 市文联 市作协 市残联 市贸促会 市红十字会 市委党校 市委党史研究室 重庆社科院 三峡博物馆 红岩博物馆 市志办 市农科院 重庆仲裁办 重庆市税务局 人行重庆市分行 重庆证监局 重庆海关 市通信管理局 市邮政管理局 市地震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教育考试院 市公租房管理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ICP备案:渝ICP备2020013838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60250018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160001 关注公众号江津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