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28”较大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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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附件 1 运城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28”较大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山 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 (晋安办发〔2021〕11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省政 府对《山西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28”较大坍 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省应 急厅成立了由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厅副厅长刘世华任组长, 省应急厅调查统计处处长韩富贵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运城市 政府和相关专家组成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会同 省纪委监委评估组,对山西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28”较大坍塌事故(以下简称彩凤农业“9·28”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实施情况 省应急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组织审定了《评估工 作方案》,及时召开现场评估工作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细化分 - 5 - 工、压实责任,确保了此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评估工作主要 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2024 年 7 月 8 日,省安委办印发了 《关于开展运城市“9·28”和“10·3”两起较大坍塌事故评估 工作的通知》,制订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单位、评 估目标、评估人员、评估时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有关要求。 运城市政府按要求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 查自评,并形成了自评报告。 (二)现场评估阶段:2024 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9 日,由韩 富贵副组长带队,组织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 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会同省纪委监委 评估组,赴运城市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组听取了运城市政府、永 济市政府和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验了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决定等相关资 料,并与运城市政府、永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交流,随后到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 (三)撰写报告阶段:评估组在综合分析运城市政府、永济 市政府和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估核查 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调查报告》建议对事故企业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6 - 评估内容:建议由运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山西彩凤农业开发 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评估落实情况:2024 年 7 月 20 日,运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 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2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决定书编号:(运)应急罚〔2024〕综执-11 号。 (二)《调查报告》建议对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处理意见落 实情况 1.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评估内容:建议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向永济市政府作出检查。 评估落实情况: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向 永济市政府作了书面检查。 2.永济市卿头镇党委、镇政府 评估内容:建议永济市卿头镇党委、镇政府向永济市委、市 政府作出检查。 评估落实情况:永济市卿头镇党委、镇政府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向永济市委、市政府作了书面检查。 3.永济市委、市政府 评估内容:建议永济市委、市政府向运城市委、市政府作出 深刻检查。 评估落实情况:永济市委、市政府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向 运城市委、市政府作了书面检查。 - 7 - (三)《调查报告》建议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处理意见落实 情况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 人) 1.朱双贵,男,52 岁,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 行果蔬保鲜库承载平台建设,未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入 库作业过程中出现险情后仍冒险组织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 责任。 评估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 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评估落实情况:2023 年 7 月 14 日,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对朱 双贵移送审查起诉,《永济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编号:永公刑 诉字〔2023〕258 号。2024 年 2 月 29 日,永济市检察院依法对 朱双贵提起公诉,《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编号:永 检刑诉字〔2024〕26 号。 2.钟建康,男,52 岁,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10% 股份)。明知果蔬保鲜库承载平台建设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 经验收合格情况下,放任该库投入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 任。 评估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 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评估落实情况:2023 年 7 月 14 日,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对钟 - 8 - 建康移送审查起诉,《永济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编号:永公刑 诉字〔2023〕258 号。2024 年 2 月 29 日,永济市检察院依法对 钟建康提起公诉,《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永检刑 诉字〔2024〕26 号。 3.李三铖,男,50 岁,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10% 股份)。明知果蔬保鲜库承载平台建设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 经验收合格情况下,放任该库投入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 任。 评估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 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评估落实情况:2023 年 7 月 14 日,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对李 三铖移送审查起诉,《永济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编号:永公刑 诉字〔2023〕258 号。2024 年 2 月 29 日,永济市检察院依法对 李三铖提起公诉,编号:《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永 检刑诉字〔2024〕26 号)。 (四)《调查报告》建议对有关公职人员(11 人)处理意 见落实情况 评估内容:《调查报告》建议对 11 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处 理:其中对 1 名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职;对 2 名 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 3 名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 3 名人员给予诫勉处理;对 1 名人员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 1 名 人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 9 - 评估落实情况:运城市纪委监委按照《调查报告》建议要求, 对 11 名责任人员的处分,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彩凤农业“9·28”事故发生后,运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 其相关部门能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进一步厘清职责,拧紧安全监管责任链条,紧抓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厘清果蔬仓储行业监管责任。运城市委、市政府结合 机构改革实际,市委编办明确“全市果品冷藏库行业安全监管职 责由农业农村局承担”,并下发了《关于明确果品冷藏库安全管 理职责的通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 果品冷藏保鲜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市果业发展中心协同农业农 村局做好全市农产品产地果品冷藏保鲜库安全管理的督促指导 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了《运城市果蔬保鲜库安全生产权 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 9 个行业部门的安全责任,形成属地政 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重点落实的安全监管格局,有 效解决了果蔬仓储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监管空白、职责不明确等 问题。 (二)强化果蔬仓储企业安全监管。运城市农业安全生产专 业委员会制定了《运城市果蔬冷藏保鲜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冷库建设、生产现场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 面重点监管内容,做到部门监管职责清晰、监管检查内容具体, - 10 - 增强了果蔬冷藏保鲜库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效能。永济市农业农 村局牵头建立县处级领导包县安全督导工作机制,紧盯重点地区 和重点部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 (三)细化果蔬仓储企业检查标准。运城市农业农村局结合 果蔬仓储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围绕土地手续、营业执照审批、建 造设计验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隐 患排查治理等 25 个方面,制定了《运城市果蔬冷藏保鲜库安全 检查标准》。同时,督导果蔬冷藏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标准常态化 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健全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四)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运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果蔬冷库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和《全市果蔬冷藏保鲜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从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底,对全市 1195 座果蔬 冷藏保鲜库进行地毯式排查,市、县两级累计出动 257 个检查组、 1995 人(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 1307 项,要求立即整改 1047 项,责令限期整改 260 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果业发展中心成立 13 个督导组,采取“四 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果蔬冷藏保鲜库领域安全生产风 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集中开展果蔬冷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使相关企业增强了农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管 - 11 - 理水平。 (五)加大果蔬仓储企业执法力度。运城市政府结合重大事 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 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等,持续加强果蔬仓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综 合治理和执法检查,并在党的二十大、国庆、“两会”等重点时 段开展了 5 次果蔬仓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 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 家果蔬仓储企 业责令停产整顿。通过对果蔬冷库安全风险执法检查,形成了安 全监管高压震慑态势,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组调阅、查证相关资料,《调查报告》中运城市有关 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已按建议要求作出书面检查,3 名事故企 业的有关人员已按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 名公职人员的责 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运城市委、市政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 中各项处理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事故企业的行政处罚尽快落实 到位,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