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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山西省·事故调查报告(政务公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地区:山西省 发布:2023-10-24 等级:较大 类型: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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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省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3 年 9 月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2
(二)保鲜库基本情况 ................................................2
(三)事故发生经过 ..................................................3
(四)事故报告经过 ..................................................4
(五)事故现场勘察有关情况 ..........................................5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14
(一)救援情况 .....................................................14
(二)善后处置情况 .................................................15
三、事故直接原因 ..............................................................................................................15
(一)原因分析 .....................................................15
(二)事故直接原因 .................................................1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8
(一)事故企业主要问题 .............................................18
(二)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主要问题 ...................................19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20
(一)事故企业 .....................................................20
(二)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 ...........................................20
(三)事故单位有关人员 .............................................20
(四)有关公职人员移送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人员........................21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4

1
山西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2 年 9 月28 日 20时 13 分许,山西省永济市山西彩凤农
业开发有限公司从 6 号向 8 号果品保鲜库转运货物作业中,发生
一起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坍塌事故,导致 4 人死亡、5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 580万元。
山西省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
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查清
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
2022 年 10 月 12 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该起事
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函,要求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山西
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88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
院令第 70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牵
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运城市人民政府等相
关单位参与的山西永济市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28”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
参加,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同时,邀请省纪委监委参加,成立
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2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及省领导的指示批
示精神,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
原则,采取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
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
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
和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和
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28”坍塌事
故是一起因违规作业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 年 6 月 28日,位于
永济市卿头镇西卿头村七组第八巷第八号,法人代表为朱双贵,
主要从事新鲜水果(蔬菜)仓储、批发、零售。
2022 年 6 月14 日,法人代表朱双贵(甲方)与乙方钟建康
(农民)、丙方李三铖(农民)签订了“土地合作协议书”,明确
乙方、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甲方合作。甲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
经营管理的全部资金,占 80%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占 10%股份。
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于2022 年 9 月 20日建设完工,至9 月
28 日事故发生仅 8 天,无员工薪酬发放记录,除上述 3 名实际
投资人外,其他人员均为临时用工。
(二)保鲜库基本情况

3
该公司的保鲜库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外墙及内隔墙均为保温
彩钢板围护,东西长 66.61 米、南北宽 22.56 米、高 10 米,分
为 6 个保鲜库,自西向东编号依次为 1、2、3、5、6、8 号。事
故发生在 8 号库,库内设置有 3 层载重平台,载重平台为独立结
构,与保鲜库外廓钢结构未进行连接。
库内分层载重平台搭建时,法人朱双贵为节约资金,载重平
台所用材料均由其自行采购、雇佣当地 4 名农民工施工。立柱为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型号:DN40×6000mm 钢管,壁厚
2.5mm);主梁为冷弯空心型钢方矩形焊管(型号:J100×50×
6000mm,实测壁厚 2.5mm);次梁为冷弯空心型钢方矩形焊管(型
号:J60×40×6000mm。实测壁厚 2.2mm);联络通道采用5mm钢
板铺设。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9 月28 日 09时 00 分许,朱双贵、钟建康和雇佣的
12 名临时工共计 14 人开始倒库作业。其中,朱双贵带领 11 名
员工(王卜雅、高智强、张军艳、王红革、王红军、周丽霞、张
俊芳、张建平、平云峰、许武生、平建胜)在 6 号库内进行倒库,
钟建康带领 1 名员工(钟佑蕾)在库外辅助作业。
11 时00 分许,钟建康指派王卜雅带领 7 名员工(高智强、
张军艳、王红革、王红军、周丽霞、张俊芳、张建平)进入 8 号
库载重平台二层进行撒药、封口作业。
13 时00 分许,在 8 号库载重平台二层南边作业的员工感觉

4
作业平台下沉,随后通过6 号保鲜库升降机全部撤出(注:6 号
保鲜库与 8 号保鲜库共用一套升降机,互相联通)。检查发现 8
号保鲜库一层西南侧一根立柱发生弯曲、且弯曲度较大,王卜雅
便将这一情况报告给钟建康,钟建康立即向朱双贵做了汇报。
15 时00 分许,朱双贵找来钟佑蕾将 8 号保鲜库一层弯曲的
钢管支柱两边各加固了一根钢管立柱,加固完后又发现东北角区
域有一根立柱上部的主梁方管发生局部挠性变形,朱双贵未立即
采取措施,安排钟佑蕾明天更换。
18 时00 分许,朱双贵指派王卜雅等 8 人进入 8 号库二层载
重平台东北区域继续进行作业,包括朱双贵和原有 3 名员工(平
云峰、许武生、平建胜)库内共有 12人在二层平台作业。
20 时 13 分许,8 号库二层载重平台西南角突然塌陷,导致
二层、三层整个分层平台连同平台上堆放的葡萄全部坍塌。其中
张俊芳、张建平、平建胜 3 人安全逃出,其余 9 人被困。
(四)事故报告经过
事故发生后共有 9 名作业人员被困,现场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9 月 29 日 20 时 15 分许,钟建康拨打了 120 和 119 电话,
20 时 19分许,永济市河东大道消防救援站接到运城市消防救援
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称:“永济市卿头镇卿头村春雨冷库发生坍塌,
8 人被困(注:法人朱双贵已被救出)”。接到转警后,永济消防
救援大队消防站 4 辆车、24 人于 20 时 55 分到达事故现场展开
救援工作。

5
22 时00 分,闻讯赶来救援的西卿头村村干部钟立广将事故
情况报告至卿头镇人民政府。卿头镇人民政府接报后立即报告永
济市人民政府。
22 时03 分,永济市人民政府接卿头镇政府事故报告后,立
即上报运城市人民政府。
22 时12 分,永济市应急管理局接卿头镇政府事故报告后,
立即上报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22 时30 分,运城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永济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后,立即上报运城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厅接
报后,立即上报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
(五)事故现场勘察有关情况
1.事故发生位置
本次事故发生地为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果品
保鲜库 8 号间隔库,事故发生位置如下图:
保鲜库平面布置示意图

6
事故发生区域位置图
2.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调查技术组对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28”事
故现场进行查勘,依据事故发生时留存的视频影像以及同类型的
6 号保鲜库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设置情况,结合事故发生地的现
场环境和设备设施,根据事发时同班作业的在场人员询问笔录,
综合分析判断如下:
事发时现场作业人员在将 6 号库的葡萄果转运至8 号库,当
时 8 号库三层平台已堆满葡萄果,正在往二层平台堆放。
该保鲜库每个间隔库内采用钢结构设置分层载重平台,将间
隔库分为 3 层(即每个间隔库内设置2 道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
各个间隔的分层之间可通过联络门连通。
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采用焊接方式,第一层高 2.5m,立柱
由钢管切割制成,净高 2.29m,立柱上端焊接在二层载重平台主
6 号保鲜库 8 号保鲜库

7
梁下端面,立柱间距 2.3m 一个,立柱底部焊接一个 150×150×
6mm 钢板,设置有四个长条螺丝孔,采用膨胀螺栓与地面连接,
现场立柱底部仅有 2 个螺栓进行连接,主梁为连续梁,主梁上面
与次梁下面采用点焊连接,次梁间距为 500mm 左右,次梁上直接
铺设塑料格栅。
第二层高 2.5m,立柱由钢管切割制成,净高 2.29m,立柱下
端直接焊接在二层载重平台主梁上端面上,部分立柱焊接在次梁
上端面,并且与一层立柱对齐,立柱上部施工方法同一层。
每层平台四角均在 2 个方向设置一个斜撑。
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剖面图

8
图1 8 号保鲜库立柱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2 现场拆除的钢结构图片

9
图3 立柱壁厚现场检测图片
图4 立柱支撑图片
立柱
主梁次梁
格栅

10
图5 6 号保鲜库次梁焊缝情况
图6 6 号保鲜库一层立柱地脚螺栓连接情况

11
图7 6 号保鲜库二层立柱直接焊接在次梁上图片
图8 次梁壁厚现场实测图片

12
图9 主梁宽度现场实测图片
图10 现场调研保鲜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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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8号保鲜库3 层往西照事故发生瞬间图片
图12 8号保鲜库1 层往东照事故发生瞬间图片

14
图13 8 号保鲜库2层往西照事故发生前人员站位及物品堆放图片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救援情况
1.卿头镇乡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
并通知西卿头村委相关人员共同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响应积极、
行动迅速,并积极配合永济市、运城市两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
应急救援行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继续对现场进行封锁保护。
2.永济市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启动一级响应,积
极安排人员救治,妥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情绪。
3.运城市人民政府接到永济市人民政府报告后,迅速启动二
级响应,立即指挥市应急救援大队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展开
救援。经过运城市安全生产救援大队与永济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努

15
力,到9 月 29 日1 时 03 分,最后一名被困人员救出,救援结束。
共调动两支救援队伍,出动 10 辆车 52 人。整个救援过程行动迅
速、指挥有力,未发生次生事故。
(二)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永济市政府立即成立了善后工作组开展家属安
抚和善后工作,截止 2022 年 10 月6 日,事故单位与 4 名遇难者
家属全部签订了事故补偿协议,一次性进行了补偿。
三、事故直接原因
(一)原因分析
1.载重钢平台结构不合理
(1)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钢管立柱不应分段,应该从一层
到二层连通,主梁不应贯通而应断开,且与立柱应采用铰接或者
固结连接方式。
(2)分层载重平台钢管立柱断开后,二层柱脚与一层主梁
采用 50mm 端面焊接,部分立柱与次梁焊接,钢管直径大于次梁
宽度,导致主梁、次梁稳定性不足,且一层、二层立柱不能完全
上下对齐,产生偏心压力,使立柱产生附加弯矩。
2.立柱构件截面、壁厚太小,承载力不能满足工况要求
(1)现场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受力校核
根据现场实际结构布局,立柱 DN40×2.5mm焊接钢管,主梁
J100×50×2.5mm 冷弯矩形焊管,次梁 J60×40×2.2mm 冷弯矩形焊
管,柱间距 2300mm,次梁间距 500mm,依据 PKPM 计算软件对现

16
有结构建模验算(详附件5:计算书1),现有结构形式荷载承载
力为 0.5KN/㎡,即两立柱间每层堆放葡萄最大重量为 50kg/㎡,
两立柱间每层葡萄码箱最大重量为 264.5kg。现场钢结构分层载
重平台上面最不利载荷以现场实际两立柱间放置 2 垛葡萄码箱,
每层葡萄码箱重量为 2×8×10×15=1200kg。事故发生前二层载
重平台共有 12 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平均质量按70kg 计算,12
×70=840kg。工作人员和堆放的葡萄重量就远远大于结构的承载
力,致使结构构件发生弯曲变形从而引发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倒
塌。
(2)分层载重平台结构设计计算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P79 页规定,
鲜果箱装荷载按 3KN/m³考虑,现场结构布局按柱间距 2300mm,
次梁间距 500mm 考虑,依据 PKPM 计算软件,对 8 号保鲜库钢结
构分层载重平台重新建模计算。计算结果为:立柱 D121×7.0 热
轧无缝钢管、主梁 B160×80×6 矩形钢管、次梁 B80×60×5 矩形钢
管。另外立柱下方方形底板、承载平台面板、钢构连接形式、立
柱基础处理等均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
根据现场实际结构布局,工作人员和葡萄重量就远远大于结
构的承载力,致使结构构件发生弯曲变形从而引发钢结构分层载
重平台倒塌。
3.斜支撑偏少
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仅在四角的两个方向加斜支撑,且斜撑

17
未与主节点相连,中间无斜支撑,使整个载重平台的抗侧刚度不
足,且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四周未与保鲜库承重结构连接,作业
平台可能侧向扭曲倾倒。
4.施工质量不合格
现场勘察发现,一层的地面不是很平整,立柱有的拉脚与地
面不能紧密接触,柱脚与地面连接的膨胀螺栓应为四个,实际连
接为 2 个,柱脚的固结难以满足。
立柱与主梁的焊接焊缝多采用点焊,难以满足立柱为两端固
结的条件,致使立柱的长细比增大,稳定系数更小,立柱的承载
力下降。
现场看到钢平台垮塌后,主梁与立柱,主梁与次梁均在焊缝
处断开,且焊缝处对钢材的镀锌层破坏,也未进行防锈处理,降
低钢平台的耐久性。
斜撑应支撑在立柱上下端的节点处,现场可见支撑下部在柱
脚处,上部离柱顶部300-400mm 处,如果支撑受力,使立柱受侧
向力而产生弯压。
现场次梁连续连接的焊缝不完整,且用于加固的短角钢只有
一边焊接,而且焊缝位置在一条直线上,使次梁可能悬挑受力,
不能满足受力要求。
事故发生前发现钢柱变形后,采取的加固措施是在弯曲的立
柱钢管两边加了两根立柱钢管,无电焊作业。
(二)事故直接原因

18
综上所述,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载重平台未按要求
进行正规设计和施工,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的支撑立柱及横梁承
载力不能满足工况条件要求,货物堆放重量及作业人员身体重量
远远超过钢结构分层载重平台支撑立柱及横梁的承载力,致使钢
结构分层载重平台支撑立柱、主梁弯曲破坏,进而导致钢结构分
层载重平台整体坍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企业主要问题
1.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钢结构载重平台建设项目未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未委托有相关施工资
质的单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朱双贵盲目蛮干,钢结构分层载
重平台承重量未经计算,未明确额定承重量;未设置钢结构分层
载重平台承重限载标志;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2.临时雇佣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钢结构分层载重平
台施工,且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该平台建设所用的钢管立柱、
横梁等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违反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
钢管》(GBT3091-2015)4.1.1:DN40 钢管壁厚标准值为 2.75mm,
实际使用的钢管壁厚为 2.5mm
1
。施工完成后未对钢结构工程进行
竣工验收,施工质量处于失控状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组织建立安
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
〔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4.1.1:DN40钢管壁厚标准值为 2.75mm

19
作规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果蔬入库应急
预案或处置方案,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组织员工
进库作业。事故企业安全管理严重缺失,且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4.企业对入库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
特别是 8 号库二层载重平台已出现险情,朱双贵仍未意识到事故
风险,继续冒险安排工人进入 8 号保鲜库二层进行作业。
(二)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主要问题
1.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果蔬仓储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未按照《中共永济市委办公室、永济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办字〔2021〕
2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果业和农业工
程、农业设施建设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永济市卿头镇党委政府
卿头镇党委政府组织农科站、城建办等职能部门安全检查时,
发现该企业钢结构载重平台建设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等突出
问题,未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
3.永济市委市政府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走过场,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扎实,督促
企业整改隐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20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企业
建议由运城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予以行
政处罚
1
;
(二)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
1.建议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向永济市政府作出检查。
2.建议永济市卿头镇党委镇政府向永济市委市政府作出检
查。
3.建议永济市委市政府向运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三)事故单位有关人员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 人)
朱双贵,男,52 岁,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
果疏保鲜库承载平台建设,未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入库
作业过程中出现险情后仍冒险组织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
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建议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
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1
钟健康,男,52 岁,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10%
股份)。明知果疏保鲜库承载平台建设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
经验收合格情况下,放任该库投入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
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建议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李三铖,男,50 岁,山西彩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10%
股份)。明知果疏保鲜库承载平台建设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
经验收合格情况下,放任该库投入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
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建议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有关公职人员(11 人)
元博,男,31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农科站负责人。
作为属地农业方面工作的负责人,未严格按照《卿头镇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卿政发〔2022〕9
号)文件要求,督促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开展安全教
育培训;特别是在 7 月中旬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正规
设计图纸,未及时制止违规建设行为,对事故发生应负属地主要
监管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仵彤,男,28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政府城建办负
责人。作为负责属地城建服务工作的负责人,未严格按照《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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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卿政
发〔2022〕9 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履职不到位,对
事故发生应负属地主要监管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薛义倩,女,36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伍冢村包村
干部。未认真履行《卿头镇包片包村工作职责》,安全工作履职
不到位,对事故发生应负监管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郭晓峰,男,37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人民政府副
镇长。作为一名分管农科工作的领导,未严格落实《卿头镇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卿政发〔2022〕
9 号)文件要求,督促相关站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力,特别
是 7 月中旬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设计图纸,未及时制
止违规建设行为,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应负主要领
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闫恒,男,31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党委委员、武
装部部长(原卿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城建工作)。在分管
城建工作期间,未严格落实《卿头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卿政发〔2022〕9 号)文件要求,
督促相关站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力,未对该企业进行安全
检查,存在安全监管失察,对事故发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
党内警告处分。
展鹏,男,36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作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不够,

23
对属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不力;对该企业存在违规建设
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诫勉处理。
邵新云,女,40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卿头镇党委书记。
作为镇党委书记,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
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不够,对该企业存在违规建设失察失管,
对事故发生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诫勉处理。
聂鸿飞,男,45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农业农村局果业站
站长。作为果蔬保鲜库行业安全直接负责人,未按照《中共永济
市委办室、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
的通知》《开展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
方案》要求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本职工作职责不清、思想认识
不到位、推诿扯皮,对事故发生应负主要监管责任,给予党内严
重警告处分,建议免职。
王建强,男,53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作为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安全的分管领导,未按照
《中共永济市委办室、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展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相关股室
(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
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
展红强,男,48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
记、局长。作为负责果蔬保鲜库行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督促本部门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企业落
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诫
勉处理。
麻亚龙,男,46 岁,中共党员,永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
长、市委办主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原永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期间,督促分管部门履
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对全县果蔬仓储行业监督指导不力,
对果蔬仓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深不细,对事故发生应
负领导责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厘清果蔬仓储行业监管责任。运城市要结合本地区安
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果蔬仓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组织
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
督,并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
(二)强化果蔬仓储企业安全监管。运城市要尽快组织研究
制定果蔬仓储企业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规范果蔬仓储企业从设计、
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投产运行、日常检查等安全监管行
为,有效解决果蔬仓储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监管缺失的问题。
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依法履责,依法保障安
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果蔬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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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
(三)细化果蔬仓储企业检查标准。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要结
合果蔬仓储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围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
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培训、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
应急预案制定、入库作业、动火动电、高空作业等重点内容、高
风险作业环节,细化安全检查标准,并督促企业对表对标自查自
改。
(四)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运城市要深刻汲取事故
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市组织开展果蔬仓储行业安全风险隐
患大排查大整治,摸清全市果蔬仓储企业底数情况及其安全生产
状况,及时排查整治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不健全、安
全投入不到位、从业人员不培训、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
题,切实提升全市果蔬仓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果蔬仓储企业执法力度。运城市要加大果蔬仓储
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
产整顿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
位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非法生产经营
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存在强令
冒险作业的,要严格按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