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11·28”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 地区:重庆市永川区 发布:2026-06-29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if(fzTime !=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6-00084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6-06-29 发布日期: 2026-06-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11·28”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6-00084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6-06-29 发布日期: 2026-06-29 标 ; if(size.length 5)$("#a1 ; CKobject.embed( , 'a1', 'ckplayer_a1', '100%', '100%', false, flashvars, video, params) 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11·28”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时间: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许事故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天    气:晴      (一)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当事人情况刘某,男,汉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系“绿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叶某,男,汉族,机动车驾驶证证号:,5*******,档案编号:5******,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2003年12月23日,有效期始:2017年12月23日,有效期止:2027年12月23日,驾驶证期限:十年,当前状态:正常,发生事故时系川***重型半挂牵引车/川E****挂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车辆情况“绿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刘某,绿源牌L****,车辆识别代码:L****,电动机号:G*****,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颜色:灰色,未注册登记,车辆制造日期:2022年04月20日。川E******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所有人:泸州振恒运输有限公司,品牌型号:解放牌C*******,车辆识别代码:L*******,发动机号:53******,使用性质:货运,初次登记日期:2023年7月5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7月31日,交强险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商业险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川E****1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机动车所有人:泸州振恒运输有限公司,品牌型号:通亚达牌C*****,车辆识别代码:L********,使用性质:货运,初次登记日期:2023年7月5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7月31日。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沥青路面,一块板式结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控制,事发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限速值50km/h,道路中央施划黄色虚线、白色车行道边缘线,人行横道,减速标线,双向2条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路宽390cm、395cm,路肩宽215cm,路面无影响通行的障碍。(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1月28日17时许, 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后轮制动装置制动效能差的“绿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从大树子往万寿场镇方向行驶, 行至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越过道路中央黄色虚线驶入对向车道, 与叶某驾驶从万寿场镇往大树子方向行驶的川***重型半挂牵引车/川E****挂重型罐式半挂车碰撞, 造成刘某死亡。(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2、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片、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书 (乙醇定性、定量检测)、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书、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车辆速度)、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提取的声像资料等。当事人刘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后轮制动装置制动效能差的“绿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越过道路中央黄色虚线驶入对向车道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当事人叶某驾驶的川***重型半挂牵引车/川E****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行至事故地点,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当事人刘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后轮制动装置制动效能差的“绿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越过道路中央黄色虚线驶入对向车道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当事人叶某驾驶的川***重型半挂牵引车/川E****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行至事故地点,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五)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建议加强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严厉进行查处。 ; ; if(fzTime != 15785073 重庆市永川区永铜路三教镇永安村村委会路段“11·28”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252008 应对情况 20 202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