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朝阳东风北京华奥元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朝阳区 发布:2024-03-12 等级:一般 类型:中毒和窒息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3 -
附件 2:
朝阳东风北京华奥元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11 月 6 日 14 时 49 分许,朝阳区东风地区石佛营西
里小区 47 号楼锅炉房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2 人受伤。
接事故报告后,区应急局、公安朝阳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东风地区办事处等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善后工
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和朝阳区政府的授权,由区应急局、公安朝阳分
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委、东风
地区办事处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参
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看监控、调阅资料、
调查询问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整
改和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朝阳东风北京华奥元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因锅炉排烟管道风门未开启,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4 -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华奥元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元方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75080133D,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
人王某军,注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前街 1 号 6 号楼二层
206 房间。经营范围:供热供冷系统设计;供暖服务等。
2018 年 2 月 6 日,在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取得《北京市供热
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二)事发锅炉房基本情况
事发锅炉房位于朝阳区石佛营西里小区 47 号楼地下一层,
建筑面积 360.56 平方米。
2010 年 7 月,石佛营西里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北京松下彩色
显像管有限公司,将该小区 47 号楼地下一层出租给华奥元方公
司,用于其经营锅炉房使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和《供
暖合同》。合同约定,由华奥元方公司为该小区 46-50#楼,共计
377 户提供供暖服务,供暖面积约 3.5 万平方米。
锅炉房于 2017 年进行了锅炉低氮改造,拆除旧锅炉,安装
了 3 台全预混低氮燃气锅炉,生产企业为山西崇光冷凝供热设备
有 限 公 司 , 锅 炉 型 号 为 ZGLN-700(Q) , 燃 烧 器 型 号 为
AIUcom9-700,额定功率 700kW,制造日期为 2017 年。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 5 -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11 月 5 日,华奥元方公司接政府相关部门通知,要
求于 11 月 6 日 0 时启动供暖工作。
锅炉房内监控视频显示,11 月 5 日 21 时 24 分许,华奥元
方公司区域经理荆某冬、项目主管吴某波和两名员工唐某兴、王
某宇共 4 人,到达石佛营西里小区 47 号楼锅炉房启动 1#、2#锅
炉,进行点火试运行,运行约 40 分钟后停炉。停炉后,荆某冬、
唐某兴、和王某宇居住在锅炉房休息,吴某波离开锅炉房返回家
中。
11 月 6 日 4 时许,荆某冬再次启动 1#、2#锅炉。
6 时 37 分许,锅炉发出警报声,唐某兴解除警报后到值班
室值班。
14 时 44 分许,在 47 号楼(锅炉房正上方)二层上班的办
公人员闻到有刺鼻的异味,疑似由楼下锅炉房传出,随后到楼下
锅炉房查看情况。
14 时 49 分许,楼上 3 名人员先后到达锅炉房。经查看,发
现值班室有一名人员(唐某兴)坐在沙发上,人已昏迷,随即让
另一名值班人员(王某宇)到地面呼救。同时,查看情况的 3 人
自身感觉头晕乏力,随后返回一层地面等待救援。
14 时 55 分许,吴某波接事故报告后到达现场,和王某宇一
同返回锅炉房停炉并查看情况,发现荆某冬躺在休息室的床上,
人已昏迷。吴某波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9”消防救援

- 6 -
电话。
(二)应急救援情况
15 时 05 分许,公司总经理王某军接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5 时 07 分许,“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确认唐某兴已
死亡。将荆某冬和王某宇送往民航总医院抢救。
15 时 12 分许,区消防救援支队调派 3 部消防车 15 名指战
员到达事发现场,携带可燃气体监测仪进入锅炉房内进行搜救和
检测。经现场检测出一氧化碳后,进行强排风稀释。
15 时 40 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将唐某兴抬至地面,移交公安。
17 时 15 分许,锅炉房内各项数值均已降至安全范围,经排
查,未发现其他气体泄漏。
17 时 25 分许,抢险救援结束,未发生次生灾害。
(三)事故现场情况
经现场勘察,锅炉房内安装有 3 台锅炉,编号分别为 1#、2#、
3#。3 台锅炉均以金属烟道和锅炉尾部相连,而后转为塑料材质,
最后合并为一个烟道,伸出锅炉房外再延伸至楼顶。3 台锅炉各
自的排烟管道上安装有风门开关,用于控制管道开启和闭合。
锅炉房内另设有泵房、燃气间、配电室、值班室、休息室和
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值班室位于锅炉房内部,新风系统及门窗均
呈开放状态,值班室内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箱未查询到报警记
录,和控制线连接的探头均无一氧化碳报警功能。

- 7 -
图 1 事发锅炉情况 图 2 排风管道风门开关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2 人受伤。
1.唐某兴,男,49 岁、河南人,华奥元方公司水暖工;经鉴
定,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京盛唐司鉴所[2023]病鉴字第
819 号)。
2.荆某冬,男,46岁,北京人,华奥元方公司区域经理;经
民航总医院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重度)”等,于2023年
12月8日,经治疗后出院。
3.王某宇,男,63岁,安徽人,华奥元方公司水暖工;经民
航总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等,于2023年12月1日,经治
疗后出院。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待定,其中含赔付死者家属121万元,赔
付王某宇5.2万元,荆某冬赔付工作还在进行中。

- 8 -
三、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锅炉
烟道风门未开启,锅炉内天燃气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等烟气,无
法经烟道排出室外,从锅炉下部冷凝排水口溢出后,在锅炉房内
大量聚集并蔓延至值班室和休息室等区域,人员吸入一氧化碳后
中毒。
(一)直接原因分析
调查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有
限公司,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勘察、实验,并进行了技术分析。
事发当天抢险救援结束后,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工程
师与消防救援人员一同进入锅炉房启动锅炉后,一起检测室内各
处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情况,以便判断烟气泄漏位置。结
果表明锅炉附近和烟道附近区域,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都在锅炉
点火运行后迅速升至危害人身安全的水平,因此判断烟气未能有
效排出室外,且锅炉燃烧工况不在最佳状态。
后经检查发现,锅炉烟道的风门挡板处于关闭状态,导致锅
炉烟气无法排出室外,从烟道的冷凝水排水口排入室内。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公安机关结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等情况,排除人为故意刑
事案件嫌疑。
(三)间接原因分析
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华奥元方公司主要负责人

- 9 -
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
除事发锅炉排烟管道风门未开启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
2.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华奥元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不落实,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发锅炉排烟管道风门未开启的事故隐患[2]。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
人员及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1.吴某波,男,群众,项目主管,负责石佛营小区锅炉房的
日常运行工作。在操作锅炉开启前,对锅炉操作规程不熟悉,未
确认排烟管道风门是否开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2.荆某冬,男,群众,区域经理,负责石佛营小区锅炉房和
荧屏里小区锅炉房的日常管理及运行工作。锅炉两次启动时其均
在现场,但未检查排烟管道风门是否开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
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关于行业部门和属地履职尽责情况的说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10 -
1.区城市管理委。2023 年 10 月 26 日,组织召开全区供热服
务保障大会,全区各街乡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各供暖单位主
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重点部署了供暖服务保障工作,并就安
全生产进行重点提示,要求各供暖单位做好季节工招聘返岗和业
务培训,落实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供热应急预案,持续开
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3 年供暖季前,先后制发了《朝阳区
供暖行业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等一
系列文件至各街乡和区内各供暖单位,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
方案职责分工。同时对区内供暖单位已开展 5 轮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和重点工作部署,督促供暖单位积极参加市、区平台组织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专业培训,持续加强从业人员理论和实操的学习。
2023 年 3 月 1 日,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对涉事锅炉房开展
安全检查,并于当日下发了隐患整改告知书,事发单位于 3 月
13 日向区城市管理委递交了安全整改报告,经安全专家复核签
字确认,所有隐患均已整改。同时,区城市管理委已对属地下发
督办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涉及隐患整改的供暖
单位加强管理,开展复查。
2.东风地区办事处。2023 年 10 月 26 日,全区组织召开供暖、
扫雪铲冰工作部署会后,对参会辖区供暖企业提出了工作要求,
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再次进行提示,要求各供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
工作。供暖期前,办事处对事发小区及事发单位共 7 次安全检查
巡查(北京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管移动系统 3 次;京办企安安检查

- 11 -
3 次;组织联合检查 1 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进行了
整改。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王某军,男,群众,华奥元方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事发锅炉排烟管道风门未
开启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
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的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王某军处上一年年收入百
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2.华奥元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
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发锅炉排烟管道风门
未开启的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的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华奥元方公司罚款的行
政处罚。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
事故,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 12 -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议由区城市管理委会同华奥公
司,以该起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典型,在行业内进行案例分
析和教训分享,达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的警示教育效果,持续
提升辖区行业内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华奥元方公司要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公司主要
负责人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工作机制,加强本单位各项目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
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加强本质安全建设。华奥元方公司要从工艺、设计上
对事发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加装有毒有
害气体报警装置等硬件措施,实现工作场所的本质安全。
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