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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朝阳区 发布:2024-03-12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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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
作的促进作用,督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实,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办法》要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朝阳分局、区总工会、
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评估组,邀请区纪委区
监委参与评估,并聘请专业技术机构配合评估组对中军军弘保安
服务有限公司“9·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
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评估组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了会议研讨评估工作,并依据《中
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和整改防
范措施要求,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座谈询问、走访核查等
方式,对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涉事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
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现状进行了评估。参与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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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单位根据评估情况编制了《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专项评估报告》(以下简
称《专项评估报告》)。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首先,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工作会对中军军弘保安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军军弘公司”)等相关事故单位召开工
作部署会,明确事后评估工作内容及要求,要求各单位进一步重
视,认真评估企业安全现状,严格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保证本
次评估的权威性、公正性、客观性。
随后,评估组对中军军弘公司进行访谈,会上听取了事故单
位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后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勘查。经
核实,事故现场已整改完毕,大门按照要求正常启关。
最后,评估组对《事故调查报告》中被调查单位的责任追究
落实情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初步分
析,并要求事故相关单位补充提交落实责任追究及整改防范措施
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到补交资料后,评估组再次对事故相关单位
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分析。
专业技术机构在前期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
定编制完成了《专项评估报告》。
评估组结合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起草了
《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
防范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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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对责任单位依法
进行责任追究,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落实处理情况如下: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
1.中军军弘公司总经理李某彬,作为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致使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员工江某
其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
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李某彬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中军军弘公司作为提供保安服务的单位,未教育和督促作
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其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
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朝
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中军军弘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中军军弘公司处以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
定书编号:(京朝)应急罚〔2023〕003-A1 号),已结案;对
中军军弘公司总经理李某彬处以经济处罚捌万元整(处罚决定书
编号:(京朝)应急罚〔2023〕003-A2 号),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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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
1.中军军弘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从业人员
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杜绝作业人员“三违”行为的发生。
2.中军军弘公司要从深从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充
实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项目负责人及所属保安员班组之间的
沟通,做到小情况内部及时处理、大情况多方协同处理,确保项
目遇有突发情况能安全处理。
3.中军军弘公司要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同时要对事故中其他
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区事故调查
组。
中军军弘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主要开展以下 3 项工作:
1.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整改加固,将铁门转轴处合页做封闭
式固定处理,同时在开关门动作上进行了规范,防止发生类似事
故。
2.要求各职级领导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政治站位。严
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摆在日常工作最突
出、最显著的位置上,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相关制
度、强化安全培训、恪守操作规范,做到不变形、不走样,持之
以恒,常抓不懈。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成立以公司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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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总经理为组长,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
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组
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集中共建行动,突出执勤场所、有限空
间作业等内容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紧盯事故易发多发区域,针
对性制定管控措施,落实隐患闭环管理。
4.开展相关人员处罚,对分区经理陶庆玉、项目经理高凯庆
除以罚款处罚,并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安全管理现状
经核实,事故现场已整改完毕,大门按照要求正常启关。
中军军弘公司提交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
况报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相关制度,并提
交了公司对三分区陶某玉及高某庆的处理决定、保险记录单、作
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等相关记录。
综上,根据中军军弘公司提供的事故发生后的相关资料,基
本可以证明事故单位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安全管理现状
符合事故整改要求,且截至本报告提交时间,暂未有其他一般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为中军军弘公司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中
军军弘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中军军弘
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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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导致事故发生,具体问题和工作建议如下:
问题:中军军弘公司吸取了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
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地整改、落实和提升。
但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分析,全面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人
员安全管理能力,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
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强;且中军军弘公司在北京市范围内项目、人
员较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有待增强。
建议:中军军弘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班前作业
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工作,严格防范违章作
业、违章审批等情况;结合公司在北京范围内项目情况和工作人
数,合理增加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六、评估工作组综合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依法对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后认定: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落实了对中军军弘公司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已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安全管理现状基本符
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
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