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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一环南路西段“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 地区:重庆市大足区 发布:2026-08-20 等级:一般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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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xlguidan ; if(size.length 5)$("#a1 ; video.push(size); CKobject.embed( , 'a1', 'ckplayer_a1', '100%', '100%', false, flashvars, video, params); 2026年2月6日13时7分许,大足朝野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西段与大荣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大足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总工会、龙岗街道组成的大足区一环南路西段“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经过调查取证、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品牌型号:三一牌SY52550****;车辆识别代码:LFCDHA6P3D10*****;发动机号:P50***;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4月9日;检验有效期止:2026年4月30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大足朝野混凝土有限公司;登记住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南路133号。车辆投保情况:该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投保。2.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宋奉菊,车辆无保险。(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及当事人情况1.熊壮,男,汉族,身份证号:5102**********3979。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大足区**镇**路***号*单元***。事故发生时驾驶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持“A2”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档案编号510******435,初次领证日期:1997年11月25日,有效期止:长期。2.宋奉菊,女,汉族,身份证号:5102**********0749,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大足区**镇**村*组**号,事故发生时骑行自行车。(三)事故车辆单位情况大足朝野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663556***;法定代表人:陈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07年6月15日;住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园区北一路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混凝土及其添加剂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新型建筑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500******188,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件有效期至2028年3月12日。(四)事故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西段与大荣路交叉路口,道路呈四枝分岔路口,西往中敖方向,东往大足汽车站方向,南往三驱方向,北往西门桥方向,四枝分岔路口由红绿灯控制通行,沥青路面,路面平直完好,干燥,视线良好。(五)事故发生经过2026年2月6日13时7分许,熊壮驾驶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一环南路西段从中敖方向往大足汽车站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西段与大荣路交叉路口处,在右转过程中与宋奉菊骑行的自行车发生擦挂,造成宋奉菊死亡,自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六)检验鉴定情况1.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鉴定情况经渝安心鉴〔2026〕车检鉴字第286号证实: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前照明装置、转向信号灯、刮水器及行驶、传动、转向和制动系统性能有效。间接视野装置中前视镜、乘员侧主外视镜提供的间接视野良好;补盲外视镜、乘员侧广角外视镜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2.2.2条的规定。侧面防护装置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2.9.1条的规定。2.宋奉菊死亡原因鉴定情况经足公鉴(病理)〔2026〕9号证实:宋奉菊符合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致死。(七)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宋奉菊,女,汉族,58岁,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大足区**镇**村*组**号,身份证号:5102**********0749,在本次事故中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2万元。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2026年2月6日13时07分许,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熊壮事发后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报警电话,120救护车及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和事故处置,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朝野公司综合部部长高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做好了死者的善后处理工作。(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120急救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无次生事故和重大舆情发生。三、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通过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并结合《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1100120260000031号)“驾驶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驾驶员熊壮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分析认定,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熊壮驾驶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在右转过程中没有观察车辆周边道路情况,与宋奉菊骑行的自行车发生擦挂,导致宋奉菊死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虽然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经检验鉴定存在补盲外视镜、乘员侧广角外视镜及侧面防护装置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但与此次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二)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大足区一环南路西段“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朝野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岗位职责等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组织驾驶员每月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线上培训和每月一次的线下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驾驶技能、应急处理能力、酒驾醉驾等,熊壮等驾驶员均按期参加了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了安全会议工作制度,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例会,对每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和通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等。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用“日、周、月”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实施了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五、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一)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大足区交通运输委春运启动前,已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召开了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会,制定印发《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大足交运委发〔2025〕334号),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春运工作专班,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农村客运、城市公交等重点领域,围绕动态监控、车辆技术、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春运期间,累计排查企业141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7项,其中重大隐患16项,实施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193件,其中一季度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和专项行动检查重点货运企业1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5项。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春运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二)大足区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事故发生地属于大足区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管辖,2026年2月大队5个勤务班组不定期联合区整治办、骁骑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勤务,查处超速、超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醉驾及行人突出违法行为4449件,其中查处危化品车辆违法1件,货运车辆违法行为34件,客运超员1件。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秩序管控排查隐患1起,已整改1起。调查中未发现大足区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六、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一)建议给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熊壮,男,汉族,重庆市大足区人,身份证号:5102**********3979。熊壮驾驶渝CG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在右转过程中没有观察车辆周边道路情况,与宋奉菊骑行的自行车发生擦挂,导致宋奉菊死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大足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不予事故处罚的单位朝野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岗位职责等安全生产制度,本次事故是驾驶员熊壮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观察车辆周边道路情况导致发生的。调查组未发现朝野公司存在直接导致事故结果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认定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对朝野公司不予处罚。(三)建议不予追究行政责任的单位及人员经调查,大足区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和大足区交通运输委按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科室(队)人员按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了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应当不予处分”等相关规定,建议对大足区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和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及有关人员不予追究行政责任。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建议:(一)朝野公司要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驾驶员安全学习,要着重加强对驾驶员防御性驾驶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转盘、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及斑马线等,防止驾驶员分心驾驶,观察不周引起的事故。(二)区交通运输委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要以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执行“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到位;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有效整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自查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GPS管理、两单两卡落实、营运车辆维保等制度落实。(三)区交巡警支队要加强隐患路段整治,要聚焦平交路口、弯坡路段等突出隐患开展排查和治理,清理通视障碍,管控通行速度,强化前端警示,完善防护设施,在城南路口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怕;弯坡要科学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减速设施,做好避险及防护措施。 ; Date() / 36e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