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北京星云易建科技有限公司“7·1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大兴区 发布:2023-12-18 等级:一般 类型:触电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2023 年 7 月 11日 10 时10 分左右,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赵
家场村,工人在架设光缆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名工
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大兴区人民政府成
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
区总工会、区通管办、北臧村镇人民政府组成“7·11”事故调
查组,并依法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列席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检测,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发包单位:北京中奥博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奥博润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注册地址在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 号—D15198(集群注册),

- 2 -
法定代表人邓媛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WTY83P,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等。
中奥博润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移动北京公司)2020 年至 2022 年室分及家集客工程施工服
务项目中标单位的劳务分包单位。该项目已于 2022 年底完工,
相关合同已终止。
2.承包单位:北京星云易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易
建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 年 4 月24 日,注册地址在北京市
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 18 号—D19743(集群注册),法定
代表人赵翠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7N2L1EXN,注册
资本 588 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
业务等。
3.光缆架设劳务单位:山东世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山东世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 年 4 月 15日,注册地址
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观音阁街道车站东路52号圣源大厦1423
室,法定代表人王兴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MABLN5YM18。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等。
(二)光缆架设作业相关情况
中奥博润公司与移动北京公司施工服务项目结束后,急于拓
展新业务。经查询,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 年卫生信息化
建设项目(经与大兴区卫健委核实,上述项目为大兴区卫生健康

- 3 -
委图像系统共享平台,施工单位为北京大兴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
司,施工日期为:2022 年 8 月 29日至 2022 年 11 月2 日)中标
单位服务期限为1 年,2023 年需要再次进行招投标工作。中奥
博润公司总经理陈浩然发现,如中标单位更换后需要快速、大量
架设光缆,若能提前进行光缆覆盖,到时光缆资源将会以较高价
格出手。陈浩然为抢占市场,计划对大兴区未架设光缆的村镇进
行预覆盖,后再出售给中标单位。
2023 年 4 月,陈浩然与星云易建公司总经理霍校龙进行了
电话沟通,就架设光缆事宜达成合作意向。2023 年 5 月12 日,
中奥博润公司与星云易建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中奥博润公
司以每米3.5 元的价格,将架设光缆项目发包给星云易建公司。
事发架设地点在上述合同施工范围内。
山东世寻公司为星云易建公司的劳务单位,2023 年6 月中
旬,山东世寻公司开始进行光缆预覆盖施工,双方未签订相关施
工合同。
(三)事发架设所用光缆相关情况
事发时架设光缆是移动北京公司向生产厂家长飞光纤股份
有限公司订购,用于偿还 2022 年施工单位垫付光缆(2022 年因
疫情移动北京公司采购的光缆进京困难,要求各施工单位垫资购
买光缆进行施工,后再进行补还)。2023 年 6 月,移动北京公
司将订购的光缆补发给中奥博润公司。后中奥博润公司将此批光
缆提供给星云易建公司用于光缆预覆盖架设使用。

- 4 -
(四)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赵家场村中街,距社区卫生服务站北约
100 米处路东侧。架设的光缆距地面约 4.9米,光缆下方有绿化
用铁架,铁架上横梁距地面约 3.4米,光缆与铁架间距约 1.5 米。
铁架东侧为村居民自建房,房顶铺设彩钢板。
事发位置示意图
死者触电时监控视频截图

- 5 -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发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3 年 7 月 11日 8 时许,山东世寻公司现场负责人韩文凯
组织工人到北臧村镇赵家场村西侧安装光缆,安装完成后,韩文
凯开车将工人拉到赵家场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侧,自南向北开始
安装光缆,其中王博负责放光缆,汤铁柱和李某某(男,32 岁,
黑龙江省人)负责拽光缆,禹小强负责制作光缆挂勾,陈新春负
责用挑杆将光缆挂在原有的钢绞线上(钢绞线上已悬挂多根通信
线路)。在向北安装约一百米左右,由于有其他电线阻挡,李某
某便拿了 2 个挂钩爬到铁架上方,将光缆从阻挡的电线上方穿
过,同时将光缆挂好。李某某站在铁架上向北安装光缆过程中发
生触电,并立即告知汤铁柱,汤铁柱让其赶紧下来。通过视频资
料显示,李某某在第一次触电后,双手扶着东侧房檐在铁架上自
北向南原路返回,在行至两房交界处时,李某某左手扶着房檐,
右手抓住钢绞线,面向南,站在铁架上身体开始抖动,约 19 秒
后,李某某从铁架上坠落,坠落高度约 3.4米。现场人员立即开
始施救,并拨打了 120,120 到场后将李某某送到大兴区人民医
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施救,并拨打报警电话。区应急
管理局、北臧村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
往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北臧村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

- 6 -
预案流程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做好社会面管控维稳等工作。
(三)应急救援评估情况
经评估,山东世寻公司应急准备不充分,先期救援不到位,
公司未组织相关伤害事故急救措施的培训及演练;未针对危险源
采取有效实质性控制措施;事故发生后,公司相关人员到达事故
现场,但事故相关资料未显示其第一时间采取警戒、疏散撤离无
关人员等措施;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请求外部医疗队伍救援,但
未采取其他应急联动措施。
北臧村镇人民政府及时获取、掌握、共享、上报信息,保证
所有参与救援力量、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事故动态;接报后迅速启
动应急预案,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警戒、疏散、维持秩序、现
场笔录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法医鉴定,死者李某某符合电击死亡。事故调查组委托大
兴供电公司对涉事地点相关用电线路开展调查检测(排查检测日
期自 7 月11 日至 7 月 30日)。经勘察、检测,在位于事发位置
向南约 70 米,发现绝缘薄弱点 1 处,向上距通信线路架空钢绞
线约 10 厘米,该处绝缘薄弱点线材外护套有磨损痕迹;同时,
工人在未采取必要劳动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作业时身体多次碰触
裸露的钢绞线,且在作业期间造成通信线路多次大幅抖动。据此
分析,本次触电原因系因施工引发通信线路内裸露的钢绞线与绝

- 7 -
缘薄弱点间绝缘距离变化直至发生接触放电所致。综上,触电是
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现场检测情况图示
绝缘破损图示

- 8 -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未对架线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不健全,安
全管理缺失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未对架线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星云易建公司未按
法律法规要求对架设缆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告
知作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使得作业人员
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规章制度不健全。星云易建公司未制定光缆建设施工方案
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作业人员无章可循、无据可依,盲目
作业。
3.安全管理缺失。一是安全管理职责不清且未对作业项目进
行有效管理。中奥博润公司、星云易建公司及山东世寻公司均未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合同中约定相关内容。中奥博润
公司、星云易建公司未对作业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存在“以包代
管”的现象;二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中奥博润公司、星云
易建公司均未对光缆架设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未发现
并消除现场通信钢绞线与入户供电线路相交叉、工人盲目作业的
事故隐患。
(三)事故的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
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中奥博润公司未对光缆架设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
查,未发现并消除现场通信钢绞线与入户供电线路相交叉、工人
盲目作业的事故隐患;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
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
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星云易建公司未对架线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对
光缆架设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并消除现场通信
钢绞线与入户供电线路相交叉、工人盲目作业的事故隐患;未告
知作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未与劳务单位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一百
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陈浩然,中奥博润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
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

- 10 -
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
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
行政处罚。
2.霍校龙,星云易建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
组织制定光缆建设施工方案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未认真检查作
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
项、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
政处罚。
3.韩文凯,现场负责人。未能及时排查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其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区
应急管理局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
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相关追责问责的人员
北臧村镇党委组织部对赵家场村党支部书记翟绍同进行约
谈;对赵家场村网格员翟金国进行约谈,给予其批评教育并扣除

- 11 -
一月工资。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中奥博润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以包代管”;要深刻汲取
事故教训,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星云易建公司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
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救援技能;要根据本单
位生产经营特点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有
关检查整改情况要如实完整记录。
(三)北臧村镇政府要督促辖区内网格员切实履职尽责,要
加强巡视巡查,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强化安全培训
和案例警示教育,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