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4·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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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4·29”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9 年 4 月 29 日 17 时许,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承 建的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设备基础工程,发生一 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则》规定,经房山区人民 政府授权,决定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纪委区监委、 房山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窦店镇、北京高端制造业(房山) 基地管理委员会组成的“4·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 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 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 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2055555919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 定代表人为马XX,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0月 30 日,住所为北京 - 2 - 市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南 1000 米。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劳 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租赁 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 (二)项目基本情况 经调查,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新增吊车基础及现 有车间地坪破拆、基础施工等工程承包给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 公司。 2019 年 4 月26 日,双方签订了《合同书》及《安全协议书》, 约定了各自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北京政锋信诚商 贸有限公司全面负责。 (三)死者情况 李 XX,男,65 岁,河南省濮阳市柳屯镇虎山寨村人。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过程中由于打桩机支固不牢,发生倾倒是造成事故发生 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打 桩机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未针对岗位特点开展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 - 3 - (三)事故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针对岗位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未制定《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十 五条第一款,《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对 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 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该单位罚款贰拾伍万元人民 币的行政处罚。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北京政锋信诚商贸有限公司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 业主体责任。要制定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 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督促所属人员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 患。 (二)加大行政监管力度 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责任主 体落实安全责任。属地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合理 - 4 - 安排监督力量,制定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严格管理,防止类似 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