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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二号井“3·29”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2025-07-20 等级:一般 类型:矿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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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二号井“3·29”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
四股泉煤矿二号井“3·29”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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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29 日 08 时 09 分,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
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二号井(以下简称四股泉煤矿二号井)
地面主斜井驱动机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
接经济损失 173.6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成立了
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牵头,盐池县应急管理局、公
安局、总工会参加的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四股泉
煤矿二号井“3·29”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盐池县纪委监委介入。同时,聘
请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
术分析等方式,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查明了事故
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提出对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四股泉煤矿二号井“3·29”事故是一起因
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概况。公司位于宁夏
银川市,主营业务是现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煤代
替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三大产品为焦炭、烯烃和烯烃副
产品、精细化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宁)MK 安许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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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7 号。现有煤矿5 处,产能 910 万吨/年。
2.四股泉煤矿二号井概况。矿井位于宁夏吴忠市东南
部,行政区划隶属盐池县惠安堡镇,于2008年9月开工建
设,2014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核定生产能力
60万吨/年,属正常生产矿井,证照齐全。
矿井设有调度室、生产技术部、通防部、装备部、地测
部等生产职能部门;设有采煤一队、采煤二队、掘进队、开
拓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抽放队等生产(辅助)区
队。属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采用斜井开拓方
式,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
落法管理顶板。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
出式。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3 月 28 日23 时许,运输队副队长张某组织召开
夜班班前会,安排主斜井工段正常出煤,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工作安排,夜班在主斜井驱动机房及主提升系统开展原
煤运输作业,张某担任带式输送机司机,负责设备的运行与
监控。
3 月29 日 08 时 02 分,早班带式输送机司机屈某文到达
主驱动机房后与张某进行现场交接班,在靠北侧防护栏外,
屈某文发现正在运行的带式输送机在1号折返滚筒附近的地
面有被撕裂的输送带条(宽约 2 厘米,长约 30 米),输送
带条已从输送带带体断开,一端落在地面,另一端挂在主斜
井井口往上第二个平行托辊(φ108×1100mm)靠北侧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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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张某、屈某文分别向夜班班长陈某宏、早班班长黄某万
汇报了输送带损伤情况。
08 时 06 分,陈某宏、黄某万先后赶到主驱动机房驱动
部北侧防护栏外查看输送带损伤情况,两人决定停机后再处
理。黄某万安排屈某文到主驱动机房二楼控制室停机。08 时
07 分,屈某文在控制室电话通知三区段煤仓给煤机司机张某
强停止放煤,待输送机空载后停机。陈某宏、黄某万分别在
防护栏外找输送带撕裂点;此时,张某从北侧防护栏外经过
黄某万身旁走向南侧防护栏。08 时 09 分,陈某宏听到张某
大声呼救,发现张某在主斜井井口往上第二个平行托辊的输
送带下面,左臂被夹在输送带和托辊之间,陈某宏急忙命令
屈某文紧急停机。
(三)事故现场情况
主斜井驱动机房安装一台DTC100/21/2x280 型带式输送
机,运输能力 210t/h、带速 2.5m/s、带宽 1000mm,倾角 21°,
采用ST/S2500 型钢丝绳芯输送带,实际运输距离 1250m。驱
动机房分别布置有 1 号和 2 号驱动部,在1 号和 2 号驱动部
之间安设一套ZSX220(127)D(B)型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
伤装置,机头卸载滚筒上方安设一台永磁除铁器,高低压设
备布置在一层,控制室位于二层,驱动部周围安设有防护栏,
设有一处具有紧急停车闭锁功能、单向开启的检修通道门。
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安设在井口的独立平台上,平台
周围设有防护栏及带扶手的斜梯。
事故发生在主斜井井口往上第二个平行托辊与输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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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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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1 人死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
统计标准》(GB/T 6721)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共计 173.6
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和响应情况
3 月29 日 08 时 11 分,陈某宏向运输队值班副队长胡某
峰电话汇报事故情况,胡某峰随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
况。08 时 16 分,调度员分别向矿总值班秦某军、矿长张某
宏电话汇报,并通知四股泉煤矿救援中队协助救援。08 时
20 分,张某宏、秦某军等人到达二号井主驱动机房,同时启
动应急响应。08 时 46 分,调度室先后向盐池县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汇报了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屈某文在控制室按下输送带急停按钮、输
送带停止运行,陈某宏从检修通道门进入现场准备救援,发
现救援力量不足,随即向胡某峰汇报了事故情况。08 时 12
分,胡某峰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利用天车将底输送带提起,
并使用撬棍将输送带底托辊撬下,将张某左臂从底输送带下
抽出,用担架抬出、进行心肺复苏急救。08 时 23 分,救援
中队到达现场,对张某采取临时急救措施后送往盐池县惠安
堡镇医院。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09 时 15 分,张某被送到惠安堡镇医院。10 时 10 分转运
至吴忠市人民医院,后经确诊已死亡。事故发生后,四股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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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二号井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带式输送机未停机的情况
下,违规处理撕裂的输送带条,被卷入带式输送机,导致事
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安排不到位,未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
现场作业监督不力,未发现人员翻越防护栏进入危险区域。
2.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
到位,未能及时查出主驱动机房存在的防护栏封闭、隔离不
严密,缺设电子围栏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教训吸取不
深刻,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安全专项整治
不全面。
3.矿井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
意识淡薄。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
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提出了给予行
政罚款的处理建议。对矿井主要负责人等8 名有关责任人员
分别提出了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加强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岗位“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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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险“告知栏”,对各类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
果进行检查分析,确保高风险作业场所和特殊作业环节都要
有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对作业
现场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认
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
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
消灭安全管理盲区,不得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安全措施不到
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三)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关键部位增加“技防”手
段,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栏,主井驱动机房转动部位应安设“电
子围栏”,人员误入警戒范围内,对设备进行闭锁并告警。
机房关键部位应增加视频监控,实时监控作业环境和人员操
作行为,实现“无视频不作业”。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要开展针对性培训教育,提
高从业人员风险辨识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升岗位操作技
能,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事故警示教育,让员工深刻认识到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切
实提高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
(五)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带式输送机
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
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救援流程,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