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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路(京新高速~京承高速)快速化 改造工程拆改移 2标段“4·3”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昌平区 发布:2024-05-11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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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路(京新高速~京承高速)快速化
改造工程拆改移 2#标段“4·3”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 4 月3 日 14 时,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北清路(京新高
速~京承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拆改移 2#标段施工现场发生一
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 1 人(程立军)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
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公安昌平分局、区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同时邀请区
纪委区监委、区检察院参与,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取
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
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现
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情况
1.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禹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自来水禹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390343L,
法定代表人:张春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北洼村路
12 号,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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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立达保质市
政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C91AG36U,法定代
表人:李岳,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政府大街 9 号政府办
公楼 106 室-1276,具有建筑劳务分包资质。
(二)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北清路(京新高速~京承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拆改移 2#
标段,西起朱辛庄东路,东至宏福西路,全长约 4.85 公里。主
要改移通讯管道 15000m、光缆 420 条,改移电力管道5600m、检
查井 106 座、电缆 7 条、架空电力 5100m,改移燃气 2100m,改
移上水 600m。
事发分项工程为北清路(京新高速-京承高速)快速化改造
工程拆改移 2#标段-上水改移工程。总包单位北京市市政六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政六建工程公司);专业分包
单位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标的额约 330 万元;施工工期:2022
年 6 月 20日至 2022 年 9 月 30日;2022 年10 月 10日,因拆迁
进度问题超过合同工期,北京市政六建工程公司与北京自来水禹
通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工期顺延补充协议。该分项工程在北清路
沿线共有 6 处需要改移供水管,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分别于
2022 年完成 1 处、2023 年完成 3 处上水改移,事发地华文学院
DN200 上水改移段为第 5 处上水改移。3 月31 日晚上进场施工。
2.暂停施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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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 日,北京市政六建工程公司拆改移 2#标段项
目经理部接到致远监理公司《监理通知单》(JLTZ-202401),
因华文学院 DN200 上水改移段方案未报批,要求停止施工后,将
通知单转发专业分包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并要求其停止施工,北
京自来水禹通公司施工员李明月将停工要求通知北京立达保质
市政公司高利东,当天晚上高利东将停工要求通知公司现场负责
人吕凤启。2024 年 4 月 3 日,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泥洼路维修
所召开节前安全生产例会,会上要求除重点工程外,其他工程一
律停工,并要求值班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工作。9 时 20 分,李明
月再次给高利东打电话传达会议精神,要求清明节期间停止施
工。9 时 23分,高利东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吕凤启停止施工。
吕凤启因沟槽开挖基本完成,为不造成机械、人员闲置早点
完工,同时认为沟槽内没有水,不会产生边坡塌方,故未听取停
工指令,继续安排程立军清理沟槽土。
3.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发处位于七马路与北清路交叉路口东北角施工围挡内,施
工采用明开工艺,沟槽分两段开挖,靠近北清路围挡部分即事发
位置沟槽宽约 1.9 米、深约 4.8米、长约 3 米;接着沟槽开挖宽
约 3.5 米、深约 3.8 米、长约 4 米,该段沟槽总长约 7m。沟槽
未放坡、未采用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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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现场示意图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4 月 3 日7 时许,吕凤启带领程立军、于卓、韩国秀、于凤
辉和钩机司机王波来到北清路与七马路交叉口东北侧管线拆改
移围挡进行沟槽开挖。
14 时许,沟槽开挖完毕后,吕凤启安排程立军清理沟槽内
供水管垫层土,王波操作挖掘机将站在挖掘机料斗上的程立军送
到沟槽后,程立军开始清理供水管垫层土。
14 时15 分许,程立军在沟槽内清理供水管垫层土时,沟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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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侧边坡塌方后,土块砸中程立军头部,坍塌土方将程立军膝盖
以下掩埋。
14 时21 分许,吕凤启拨打了120 急救电话。
14 时25 分许,吕凤启、于卓、韩国秀、于凤辉、王波共同
使用挖掘机将程立军救出。
14 时 30 分许,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程立军经抢救无效
死亡。
(二)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为程立军,男,46 岁,吉林人;经北京市昌平区公安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立军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死亡(司法鉴定书编号:CP2024BL0115)。
(三)应急处置情况
经评估,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安、应急、卫健等部门及史各
庄街道现场秩序管控良好、信息报送客观真实、应急响应及时、
救援保障有力,未造成次生、衍生事故。各单位处置措施专业可
靠,符合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要求。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公安昌平分局结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等情况,排除人为故
意刑事案件后,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
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涉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查明
了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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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度达 4.8m 沟槽未放坡未采取支护的情况下,吕凤启违
规安排程立军进入沟槽清理供水管垫层土,边坡塌方土砸到未戴
安全帽的程立军头部导致其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华文学院DN200 上水改移施工作业
前,未对于卓、程立军等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
技术交底;接到停工指令后,未对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违规组织人员冒险作
业。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告知于卓、程立军等劳务作业人员作业场所
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2.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华文学院 DN200上水改移施工作
业前,未对于卓、程立军等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
全交底;未严格执行停工指令,在沟槽未放坡、未采取支护措施
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供水管道垫层土清理作业;工
程施工作业过程中,未严格督促程立军佩戴安全帽。
(三)事故性质
综上分析,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
和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单位及人员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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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1.李岳,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
有直接管理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吕凤启,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对事故
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责任
1.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违规组织人员冒险作业的事故隐患。未教
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
险因素、防范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结合《生
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区
应急局给予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罚款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
行政处罚。
2.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严格执行停工指令,在沟槽未放坡、
未采取支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供水管道垫层
土清理作业;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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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防护用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
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
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
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区应急局给予北京立达保质市政
公司罚款 50 万元以上70 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3.刘雪云,党员,泥洼路维修所党支部书记,清明节期间,
检查在施工程落实停工停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
任,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给予其免职处分。
4.马国涛,党员,泥洼路维修所经理,清明节期间,针对在
施工程落实停工停产工作监督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给予其免职处分。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杜绝“三违”行为发生,严格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现场不安全不
施工,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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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
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并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规范佩戴使用,杜绝
“三违”行为发生。
4·3 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