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远洋未来科学城南区【小市政】工程 “3·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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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绿地远洋未来科学城南区【小市政】工程 “3·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3 月 25 日15 时 50分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 镇绿地远洋未来科学城南区【小市政】工程(以下简称:绿地远 洋【小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沟槽上方堆土滑坡事故, 造成 1 人(庞*喜)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由 区应急局、公安昌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区住建委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及昌平 检察院参与,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时效”的原则,通过对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 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 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针 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 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情况 1.北京远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腾置业公司),绿 地远洋【小市政】工程发包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 - 2 - 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 237号都市绿洲 210;法定 代表人:张*光;成立日期:2014 年 04 月 09日;营业期限:2014 年 04 月 09 日至 2044 年 04 月 08 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等。 2.北京恒商电力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商电 力市政工程公司),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负 责污水检查井、雨水井、雨污水管道、室外热力管道、室外弱电 管道及部分电力管道等施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 9 号207W;法定代表人: 米*楠;成立日期:1996 年 06 月 05 日;营业期限:1996 年 06 月 05日至 2046年 06 月04 日;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施工总承 包;劳务分包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 [2022]231711,有效期为 2022 年 10月 11 日至 2025 年10 月 10 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等 5 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3.邯郸市兴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兴辰建筑 安装公司),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雨 水、污水以及低压电力管线敷设等工作;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城金凤大街与永 阳路交叉口德天金水湾 13号楼 1 单元 902 室;法定代表人:刘* 生;成立日期:2005 年03 月 23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等。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 - 3 - 备案表,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7 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经调查,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内设商务和财务两个部门, 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不参与任何项目的施工管理,以收取管理费用(借用公 司资质承包项目的费用)盈利;目前在全国约有 100个项目,年 营业额约为 5 亿,收取管理费用约 500万。另外,该公司在北京 设有办事管理机构,8 名员工,均为商务和财务人员,主要负责 借用公司资质在京挂靠的项目,不参与项目的施工管理。 (二)项目工程情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 南区)CP07-0600-0047、0048、0060、0061 地块 F2公建混合住 宅用地项目(以下简称:混合住宅用地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 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东至未来科学城路,西至鲁瞳西路, 南至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三街,北至未来科学城南区二路,总 用地面积 58941.613 ㎡,总建设用地面积为 47446.65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约 178966 ㎡,包括办公、商业、住宅、居住公共 服务设施及其他;地下建筑面积 76647.89㎡,包括车库、商业、 设备及其他。 事发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为专业分包项目,建筑面积约 为 254201.34 ㎡,主要包括污水检查井、雨水井、化粪池、雨水 调蓄池、雨污水管道、室外热力管道、室外弱电管道及部分电力 - 4 - 管道、消防等二次加压管线室外部分、室外水泵接合器及沥青道 路施工等,包括与楼内出户管及与大市政管线接驳、通水验收、 办理排放许可证等内容。事发时正在进行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作 业。 2.项目承包情况。2015 年 12 月 1 日,远腾置业公司通过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对混合住宅用地项目进行招 标,北京建工集团中标,双方于 2016 年1 月 28 日签订昌平未来 科技城南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针对专业分包项目,双方于 2022 年8 月 26 日签订昌平未来 科技城南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明确承包范围为地基 基础工程、土建结构部分、装修部分、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施工 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安装等;第十二条补充条款第 48.6 项明确发包人直接发包施工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土 护降工程、桩基础(包括抗拔桩、CFG 和混凝土桩)工程、机电 安装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和外门 窗工程(包括石材、铝板、玻璃幕墙、外门窗及相应的外墙保温 等)、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电梯设备及安装、锅炉房设备及安 装、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中水设备及安装、无负压给水设备及 安装、园林景观工程、燃气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变配电工程、 室外市政工程、有线电视、交通划线等”20 项;同时还约定道 路、室外管线工程项目,北京建工集团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022 年 8 月,远腾置业公司指定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 - 5 - 专业承包单位为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并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签订三方关于绿地远洋未来科 学城南区【小市政】工程的施工合同,明确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 司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以及资料 收集整理、工序报验等;同时签订三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 议,其中第三项第 7 条明确“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 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督 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总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 2022 年8 月 15 日,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将绿地远洋【小 市政】工程分包给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由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负责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的具体施 工。 2017 年9 月 14 日、2018 年 2 月 6 日、2018 年 4 月 13日, 远腾置业公司与银建建设工程管理公司分别签订了混合住宅用 地项目1 至 4 标段监理合同,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3.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管理组织架构情况。2022 年 10 月初,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开始施工,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 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备案项目经 理王*平长期不在岗;工程管理“以包代管”,邯郸兴辰建筑安 装公司“包而不管”。 4.出借资质。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邯郸兴辰建 - 6 - 筑安装公司系王*平(个人)借用其营业执照、建筑资质承揽该 工程,该公司收取约 4.8%的费用(管理费、增值税、附件税)。 截止事发前,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向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支 付 42万元工程款,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收取20049 元管理费。 5.事故上报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王*兵因害怕承 担事故责任,谎称庞*喜因病死亡,交待事故现场作业人员统一 庞*喜死亡口径应对有关部门调查;随后编辑微信信息“庞*喜, 年龄 58 岁,瓦工,在现场低头干活时,起身太快导致晕厥,面 朝下跌倒撞到旁边石块上,现场就紧急送往医院”发送至王*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3 年 3 月 25 日 12 时 30 分许,现场负责人王*兵安排带 班班长李*保,工人庞*生、庞*喜,钩机司机徐*鹏等 4 人在绿地 远洋【小市政】工程 Y74-Y75 段挖一条长 17m、上下宽 1.5m、深 1.5m 的雨污水管道沟槽。 13时许,李*保安排庞*生、庞*喜维修Y74-Y75 段的 2 个检 查井。 14时 30 分许,李*保安排徐*鹏驾驶钩机在Y74-Y75 段由南 向北开始进行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并将挖出泥土堆放在沟槽西 侧铺平道路;钩机每挖 3m,李*保安排庞*喜在沟槽内测量标高 并清理沟槽。 15时许,李*保安排徐*鹏将挖出泥土堆放在沟槽边东侧。 15 时 50 分许,沟槽边东侧泥土堆放高约 2m;庞*喜在沟槽 - 7 - 内测量标高、清理沟槽时,沟槽上方东侧泥土发生滑坡,将庞* 喜腰部以下掩埋,并将其挤压至沟槽西侧,双腿弯曲,面朝西。 15 时 51 分许,李*保安排庞*生等现场施工工人对庞*喜进 行施救,并将事故情况上报王*兵。 15时 52 分许,王*兵拨打120急救电话。 16时 5 分许,庞*喜被施救人员刨出。 16时 10 分许,李*保驾车将庞*喜送往医院急救,途中遇上 120 急救车,随即将庞*喜转运至 120 急救车送往北京王府中西 医结合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庞*喜,男,57 岁,河北人。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查,并查阅了 有关资料,对事故涉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查明了事故原因及 性质。 (一)直接原因 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进行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过程中未 进行放坡且沟槽边 1m 以内堆土超过1.5m,沟槽上方堆土滑坡将 沟槽内冒险作业的庞*喜腰部以下掩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 因。 (二)间接原因 1.远腾置业公司,作为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发包单位, 将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指定发包给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 - 8 - 同时还将绿地远洋未来科学城项目肢解成幕墙和外门窗工程、园 林景观工程、燃气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 20 个项目,直接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 2.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作为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专 业承包单位,一是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未及时排查并消除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作业的安全事故隐 患;二是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对 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施工进行组织管理;三是安全教育培训 不到位,未对王*兵、李*保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四是未教育和督促王*兵、李* 保、庞*生、庞*喜、徐*鹏等沟槽开挖作业人员严格执行雨污水 管道沟槽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如实 告知雨污水管道沟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 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是未对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作业场所 和岗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作为绿地远洋【小市政】工程施 工单位,一是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是未建立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是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违法将本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 质证书出借给王*平用于承揽工程。 (三)事故性质 - 9 - 鉴于以上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 和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单位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陈*,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 事故罪,公安部门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王*平,项目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部门 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3.王*兵,现场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部门 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4.李*保,现场施工带班班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 安部门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5.徐*怀,北京银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因涉嫌 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部门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1)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按照风险等级采取 相应的管控措施;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 10 -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 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违法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 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三十 六),建议区应急局给予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罚款 30 万元以 上 7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2)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将绿地 远洋【小市政】工程转包给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的违法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住建部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 程合同价款 0.5%以上 1%以下的罚款。 2.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米*楠,未组织建立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其行为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 定,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四),建议区应急局 给予米*楠罚款上一年年度收入40%的行政处罚。 - 11 - 3.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 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违法行为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裁量基准(三十六),建议区应急局给予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 罚款 3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2)邯郸兴辰建筑 安装公司允许王*平使用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该公司名 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 六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 定,且情节严重;建议住建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吊 销兴辰建筑安装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等 2 项资质。 4.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生,未组织制定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北 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四),建议区应急局给予刘*生罚 - 12 - 款上一年年度收入 40%的行政处罚。 (三)建议另案处理 远腾置业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住建部门另案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远腾置业公司。要深刻汲取本起事故教训,进一步落 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建 设项目参建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协调,督促各参建单位依法履 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恒商电力市政工程公司。要汲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训, 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被派遣劳动者 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对他们进行上岗前安全操作规 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严禁对施工项目“以包代管”,加强分包工程承包人 资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施工作业防护措施等监督管理工作; 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督促、检查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的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 发生。 (三)邯郸兴辰建筑安装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 - 13 - 反三,通过此次事故查找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 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从 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要认真严格执行落实国家有关 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禁止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使 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认真 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公司 运营及施工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控 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制止各种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各类事故 的发生。 (四)区住建委。要加大建筑工地施工监管执法力度,组织 开展全区施工单位违法出借资质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 产监管职责,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 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并纳入诚信体 系进行监管,不能只检查不处罚,要严厉打击出借资质、甲指分 包、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北七家镇政府。按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的生产经 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履行好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的监 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督促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 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 - 14 - 责任,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5 事故联合调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