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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煤矿“6·23”一般冲击地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查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2025-08-25 等级:一般 类型:矿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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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
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由国家矿山安
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扎
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煤矿“6·23”一般冲击地压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一、事故概况及调查情况
2024 年 6 月23 日,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煤矿(以
下简称灵泉煤矿)发生一起一般冲击地压事故,造成 2 人死亡,直
接经济损失 290.32 万元。
2024 年 6 月25 日,内蒙古局牵头成立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灵泉煤矿“6·23 ”一般冲击地压事故调查组,9 月23
日,事故调查组向内蒙古局提交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灵泉煤矿“6·23 ”一般冲击地压事故调报告》,9 月25 日,
内蒙古局对该起事故调查进行批复,对煤矿主体给予行政处罚,
对 9 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其中 8 人给予政务处分),并提出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二、评估工作过程
2025 年 6 月 12 日,内蒙古局会同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

管局、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灵泉煤矿“6 ·23 ”一般冲击地压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
简称评估组),聘请两名专家参与,并制定了评估方案。评估组
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座谈问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相
关责任人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情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
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
罚共计143.75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其中8人给予政务处
分,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灵泉煤矿作出行政罚款100万
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事故发生后,灵泉煤矿重新建立了健全的防冲机构,成立
了防冲科,组建了防冲队,明确了矿长为灵泉煤矿冲击地压治
理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
人,设立了专职的防冲副总工程师,负责煤矿日常防冲措施和
计划的落实工作。
(二)落实加强冲击地压管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灵泉煤矿委托辽宁大学对煤层及顶底板进行
冲击倾向性鉴定,对矿井(Ⅱ3)煤层、一水平(七采区)、172307
下
综放工作面进行了冲击危险性评价,编制了矿井防冲设计;
完善了冲击地压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防冲职责和岗位责任
体系,下发了《灵泉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冲击地压
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等共计 21 项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
理制度;煤矿重新编制了应急预案,增加了有关冲击地压事故
的内容,涵盖现场作业人员避灾、自救互救等现场处置措施。
煤矿按照《172307
下
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冲击危险性评价
与防冲设计》要求,工作面回采前对巷道两帮及底板超前工作
面 350m 范围实施大直径卸压钻孔,现已全部完成;工作面运
输顺槽全巷采用单体液压支柱一梁三柱支护、回风顺槽前 200m
采用单元支架超前支护,对两顺槽进行了锚索、W 钢带补强支
护,提高采动影响范围内支护强度,规范了限员准入、撤人措
施、物料及设备限位固定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同时建立监测预
警系统,区域监测系统采用 SOS 微震监测系统;局部监测系统
采用电磁辐射检测和KJ743 应力监测系统。
(三)落实加强煤矿技术管理工作情况
灵泉煤矿于 2024 年 8 月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
进行补充修编,确定煤矿存在的致灾因素为采空区积水、地下含
水体、封闭不良钻孔和冲击地压。煤矿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签订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长期服务项目,2025 年修编普查治理评估报

告。
煤矿制定了《灵泉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
案》,分解任务 9 大类 32 项110 个工作举措,30项长期坚持,
102 个工作举措已完成,剩余 8 工作举措转入 2025 年持续推进
工作任务;2024 年 8 月 12 日至今,开展了隐患排查共 30 次,
查出防冲方面问题隐患 128项,相关问题已按“五落实”原则整
改完成。
(四)落实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灵泉煤矿开展了冲击地压全员专项培训,2024 年至今共开
展冲击地压防治专项培训 52期,共计 1600 余人次,培训结束
后全员通过了线上考试;煤矿还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
人员、区队长参加了“冲击地压防治细则”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聘请了辽宁大学两位博士生进行授课。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灵泉煤矿“6·23”事故
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矿井安全管理仍存在短板
和不足,现场查出的问题已反馈至监管部门限期整改复查。
六、相关工作建议
煤矿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逐一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各项要求,
持续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要持续

对规程措施补充完善,查问题、补短板,保证规程措施的可实施性
与操作性。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
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助
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