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有限公司“8·24”一般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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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 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由国家矿山安 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赤 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有限公司“8·24”一般运输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一、事故概况及调查情况 2024 年 8 月 24 日 3 时许,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 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格营子煤矿)发生一起一般运输事故,造 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6.9 万元。 8 月 24 日,内蒙古局依法成立了公格营子煤矿“8·24”一 般运输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元宝山区纪委监 委介入。 11 月 25 日,事故调查组向内蒙古局提交了《赤峰西拉沐沦 (集团)公格营子煤业有限公司“8·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 告》,11 月 27 日,内蒙古局对该起事故调查进行批复,对责任 单位及 6 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其中 1 人给予政务处分),并 提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二、评估工作过程 — 2 — 2025 年 7 月 16 日,内蒙古局会同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应急 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单位成立了赤峰西拉沐沦(集团) 公格营子煤业有限公司“8·24”一般运输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 简称评估组),邀请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制定了评估方 案。评估组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座谈问询、走访调查等方式, 对相关责任人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情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 6 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 罚共计 23.87 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其中 1 人给予撤职的政 务处分,以落实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公格营子煤矿作出行政罚款 70 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事故发生后,矿长组织各科室及分管负责人开展了专项安全 风险辨识工作,针对胶带输送机的使用、维护、保养期间容易导 致人员伤害的危险因素进行了风险辨识和评估,共辨识出 14 条 安全风险,其中较大风险 5 项,一般风险 4 项,低风险 5 项,并 制定了管控措施,强化了矿井风险管控能力。 — 3 — 煤矿重新制定了《地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 确了排查范围、时间和重点排查内容及排查责任人,上级公司及 煤矿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 2 次,查摆问题 49 条,期间提出管理 工作要求 10 项、现场作业要求 3 项,检查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 2024 年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逐条复盘自查行 动,共计七项主要任务,33 项攻坚目标和 96 项具体措施,按照 2024 年任务目标,32 项攻坚目标均已推进落实并需要长期坚持。 (二)落实加强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煤矿对井上井下所有皮带机旋转部位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 安全防护装置,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了可靠有效的 紧急停止装置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位置,每天进行一次功能测 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切断电源,停止设备运转。 煤矿还重点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与培训,严格落实机电运输 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带班盯防提升运输、工作面综 掘机、电子围栏等使用管理;矿领导严格执行每旬一次机电运输 隐患排查治理,保障矿井机电运输安全。 (三)落实加大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力度情况 煤矿完善了地面主要场所视频监控,建立了视频倒查不安全 行为管理制度,明确了系统建设要求、倒查组织与人员、倒查方 式与周期、倒查内容与重点等方面内容,矿井常态化开展不安全 行为专项整治,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帮教并考核。 — 4 — 事故发生后,调度监控室对地面充填系统及井下重点场所增 加了 27 个视频监控,严格执行“无视频不作业”,全程监控重点 作业场所。 (四)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煤矿针对本次事故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培训,组织充填破碎 站作业人员开展了充填破碎站机电设备培训;煤矿每年开展 1 次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专项培训,各区队每周按时开展警示教 育学习,增强了从业人员的风险辨识能力与安全意识。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公格营子煤矿“8·24” 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矿井安全管理仍存在 短板和不足,检查出的问题已现场反馈至监管部门限期整改复查。 六、相关工作建议 煤矿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逐一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各项要求, 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要持续对规 程措施补充完善,查问题、补短板,保证规程措施的可实施性与操 作性。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提升 从业人员操作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继续完 善培训体系,丰富培训手段、提高培训质量,全面细致排查风险隐 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助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