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工博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2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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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京龙工博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23”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9 年 9 月 23 日 15 时许,在昌平区马池口镇横桥村南北 京欣江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昌平分站维修车间内,北京龙工博大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维修装载机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 伤害事故,造成一人(王胜业)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 由区应急管理局、昌平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组成 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了区监察委参加。对此事故展开了全 面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时 效”的原则,通过对相关人员询问、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 了事故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 任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北京龙工博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工博大机 械设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 23号 1 号楼 20 层2008;注册资本: - 2 -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续东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6963937888;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12 日;经营范围: 销售机械设备、设备维修等。 2.北京欣江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昌平分站(以下简称:欣江 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营业场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横桥村临 1175 号 9 号 ; 负 责 人 : 李 政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14317933087E;成立日期:2014 年 09 月18 日;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等。 (二)装载机维修与使用情况 2018 年10 月,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在龙工博大机 械设备公司购买一台龙工牌855N 型装载机(以下简称:装载机)。 2019 年 8 月,装载机前车架开焊,因在质保期内,欣江峰建筑 材料公司昌平分站联系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要求对装载机进 行维修。2019 年 9 月22 日、23日,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服务 经理李海兵安排安津弘、韩振飞、王胜业、李腾飞到欣江峰建筑 材料公司昌平分站更换装载机前车架。23 日下午,欣江峰建筑 材料公司昌平分站装载机当班驾驶员李江配合维修工作。 (三)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发生地位于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院内西侧的 维修车间。维修车间有两个车辆维修工位,装载机停放在北侧工 位,车头朝外(东);装载机右举升油缸已与前车架及举升臂安 装完成。左举升油缸一端已与前车架连接,另一端销钉穿在油缸 - 3 - 支架北侧销孔中,未穿过举升臂销孔;举升臂横梁(H 型动臂中 横梁)上钢丝绳两端分别挂在横梁动臂支架两侧,中部落在地面; 钢丝绳中部有明显的弯折、划伤、绳股脱出和断丝情况;装载机 举升臂下方地面上有散落的扳手、撬杠及血迹。 (四)事故发生的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9 年9 月 22 日至 23日中午,安津弘、韩振飞、王胜业、 李腾飞在维修车间将装载机前车架安装就位。23 日下午,四人 准备将举升臂安装在前车架上,安装过程中须将举升臂吊起。为 此,安津弘联系李江要求其找装载机配合吊起举升臂,李江联系 本单位另一台装载机当班驾驶员陈永强配合起吊作业。陈永强驾 驶自己的装载机到达维修车间就位后,王胜业使用车间内找到的 钢丝绳固定在举升臂横梁两侧,中部挂在陈永强驾驶的装载机铲 齿上。安津弘、韩振飞指挥陈永强来调整装载机铲齿位置进行起 吊。 15 时许,陈永强在安津弘、韩振飞、王胜业的配合下,吊 起装载机举升臂横梁(高约 20cm),韩振飞操作电葫芦调整举 升油缸支起角度,王胜业蹲在举升臂横梁下方从南侧查看油缸支 架销孔与举升臂销孔位置,安津弘从北侧向油缸支架销孔和举升 臂销孔间插入销钉。即将就位时,钢丝绳从铲齿上滑落,击中王 胜业面部。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驾驶车辆将王胜业送解放军984 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王胜业、男、24岁、山西运城人。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 4 - 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查,并查阅了 有关资料,对事故涉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查明了事故原因及 性质。 (一)直接原因 安津弘、韩振飞默许王胜业将钢丝绳挂在铲斗斗齿上且未采 取防脱滑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指挥陈永强驾驶装载机吊装举升臂 横梁及王胜业冒险在危险区域内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彬未健全本公司安 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未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严格 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对维修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维修过 程中涉及起重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仅停留在口头上,在未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的情况下,允许员工上岗作 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建立机械设备维修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的情况下,默许维修人员使用装载机进行起重作业;未告知 维修人员起重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3.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未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未保证李江、陈永强具备必要的装载机使用安全知识, 熟悉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维修车间内驾驶员陈永强违规使用装载机进 - 5 - 行起重作业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鉴于以上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 和事故原因分析,对涉事单位及人员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维修人员王胜业,将未采取防脱滑 措施的钢丝绳挂在铲斗斗齿上,在陈永强驾驶装载机吊装举升臂 横梁时冒险在危险区域内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鉴于 王胜业已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2.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带班班长安津弘,默许王胜业将钢 丝绳挂在铲斗斗齿上且未采取防脱滑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指挥陈 永强驾驶装载机吊装举升臂横梁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带班班长韩振飞,默许王胜业将钢 丝绳挂在铲斗斗齿上且未采取防脱滑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指挥陈 永强驾驶装载机吊装举升臂横梁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装载机驾驶员陈永强,违规 驾驶装载机进行起重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侦 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6 - 5.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服务经理李海兵,放任工作人员违 规使用装载机进行起重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 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和单位 1.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彬未健全本公司安 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未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严格 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 (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 理局给予陈彬上一年年收入30%的行政处罚。 2.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对维修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维修过 程中涉及起重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仅停留在口头上,在未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的情况下,允许员工上岗作 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建立机械设备维修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的情况下,默许维修人员使用装载机进行起重作业;未告知 维修人员起重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十 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 规定,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议区 - 7 - 应急管理局给予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20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 的行政处罚。 3.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未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未保证李江、陈永强具备必要的装载机使用安全知识, 熟悉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维修车间内驾驶员陈永强违规使用装载机进 行起重作业的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 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 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基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 站 20万元以上 35 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内部处理的人员 1.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副经理魏跃明,作为分管领 导,未能规范装载机维修作业程序,未能督促落实本单位《装载 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责成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依据 公司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2.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装载机驾驶员李江,未能遵 守本单位《装载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不仅未能及时制止违规 行为,还为违规作业行为提供帮助,责成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 平分站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3.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维修人员李腾飞,未能及时制止违 规行为,责成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追究其责 - 8 - 任。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龙工博大机械设备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 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 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其他从业人 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健全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细化机械维修操作规程;按法律法规制定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梳理各类机械设备维修作业安全风险,规 范维修作业程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针对性的进行 适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 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发生。 (二)欣江峰建筑材料公司昌平分站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深入分析事故成因,深入发掘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理顺管理层级、 规范事项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加大 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公司各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 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9·23 事故调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