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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5·2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2026-09-04 等级:一般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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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25日4时43分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389号的广州长江(中国)轻纺城北区负一层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赴事发现场指挥调度,并召开事故现场会议,部署有关工作措施: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确保救援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扑灭明火,开展火场清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开展全市批发市场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提级成立了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海珠区政府参加的广州海珠“5·2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列席事故调查组有关工作会议。消防技术专家开展火灾现场勘查、现场视频监控核查等技术鉴定和火灾原因认定工作。  调查组认定,广州海珠“5·25”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轻纺城设置管理的经过H888仓库第13排货架北侧上方金属线槽内的公共电线发生短路故障,高温喷溅熔珠引燃了下方货架的布匹及包装物导致火灾。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2名企业管理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家企业及10名个人(含个体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对调查中发现公职人员履职不够到位的线索及材料移送纪检机关依规办理,并针对专业市场的隐患排查整治、违规行为查处、专业监管联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提出4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附件:广州海珠“5·2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