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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7·10” 施工挖穿燃气管道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2022-10-09 等级:一般 类型:燃气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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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2021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5 分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
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六局”)在越秀区盘福大街
朱紫后街 5 号对出路面开展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过
程中,将埋于地下的城镇燃气管线挖穿,导致发生燃气泄漏
事故。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 20970 元。
事故发生后,广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
提交的《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7·10” 施工挖穿燃
气管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
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
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
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
有关规定,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越秀区盘
福大街朱紫后街 “7·10” 施工挖穿燃气管道一般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7·10”事故),对相关单位
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
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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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 25 日,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
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
局长李润培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
总工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有关
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
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确定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定评估对象。 评估组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事
故调查报告》,确定此次评估对象为水电六局、 四川丙卓昂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卓昂公司”)、广州珠江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监理”)、广州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燃集团”)、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燃西公司”)、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2.确定评估内容。 评估组逐项对照 《事故调查报告》 , 编
写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检查表》 《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检查表》
《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组根据检查表对水电六局及广燃集团、广燃西公
司、珠江监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
报等进行了审查,并通过走访现场、座谈问询等方式了解
落实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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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组通过查阅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越秀
区建设和水务局的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7·10” 施工挖
穿燃气管道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
文件,整体评估“7·10”事故各责任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责任
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3.丙卓昂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 日结束广州市内所有业
务,现在广州市内已无任何项目及人员驻扎,因此评估组对
该公司不再进行评估。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7·10”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 ,评
估组认为:“7·10”事故结案后,水电六局及广燃集团、广燃
西公司能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
施及责任追究建议,总体达到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
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
受到教育不放过。”的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要求。但珠江监理未
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追究要求。
(一)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方面
水电六局及广燃集团、广燃西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对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建议均已落实到位。
珠江监理不服越秀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现于二审诉讼阶段;且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
两名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建议要求, 未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进行处理。
(二)事故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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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六局及广燃集团、 广燃西公司、 珠江监理针对 《事
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问题,均已开展
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问题,已针
对性进行整改。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方面
水电六局及广燃集团、珠江监理检视自身安全管理工作
情况,结合《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提升自身
总体安全管理水平;相关政府部门多措并举、举一反三开展
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处罚决定书、公司处罚通报、相关
政府部门的落实“7·10”事故整改工作情况函等文件 ,已明确
《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
况,具体如下表:
(一)行政处罚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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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水电六局

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
(一)项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00 元)的行政处
罚并结案
2
丙卓昂公
司

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
(一)项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100000.00 元)的
行政处罚并结案
3 珠江监理

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
(一)项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 元)的行政处
罚并结案
4

翟万全

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
(一)项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零
壹拾贰元柒角(¥265012.7
元)的行政处罚并结案
5 冯广红

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
(一)项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肆万叁仟贰佰元
整(¥43200.00 元)的行政处
罚并结案
6

徐柱

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
(一)项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贰
佰肆拾玖元肆角玖分
(¥294249.49 元)的行政处
罚并结案
(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处置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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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责任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广燃集
团、广燃
西公司

建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对上述单位实施
通报批评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印发通知对其进行
批评
2

姜清平

建议水电六局按照内部规
章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水电六局按照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对其记过处分并处以 1 万元处罚
3

陈革义

建议水电六局按照内部规
章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并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水电六局按照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对其处以 0.3 万元处罚并劝离本项目工
作岗位,解除本项目劳动合同关系
4

余海

建议四川丙卓昂建设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内部规
章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并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丙卓昂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

付晓峰

建议四川丙卓昂建设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内部规
章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并
解
除劳动合同关系

丙卓昂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

张守卫

建议珠江监理公司按照内
部规章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
7

董理通

建议珠江监理公司按照内
部规章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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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卢金洪

建议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
司按照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予以处理

广燃集团对卢金洪作出以下处理:
1.对卢金洪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
作书面检讨。
2.2021 年 7 月份绩效奖金,卢金洪减少
发放共计 2280 元。
3.取消卢金洪 2021 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4.2021 年度安全类专项奖金及预防第三
方损坏专项奖励评定中,卢金洪相应降
级考核。

四、责任单位对事故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
实等方式,针对“7·10”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水电六局及广燃
集团西公司、珠江监理对相关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未保证保护措施违规开挖、擅自使用挖掘器冒险作业等
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问题进行整改,都给予了较好的解
决。
水电六局及广燃集团西公司、珠江监理的 具体整改措施
如下:
(一)水电六局具体整改措施
1.工程施工前,水电六局在管线微信群提前预约产权单
位进行交底,并根据产权单位交底编制管线保护方案,与
业主、管线权属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
护协议,人工探挖提前 24 小时通知燃气公司,对燃气设
施安全保护进行告知交底并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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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电六局重新编制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并由监理单
位审核通过,对涉及燃气管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召开
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
3.现场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交底和周
边环境资料,使用物探仪及夹钳法进行管线探测,详细勘
察管线的平面位置、标高。
(二)广燃集团西公司具体整改措施
1.提升技术管理手段,配备巡线记录仪,规范第三方施
工技术交底及日常监控流程。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要求,修订燃气管道保护三方协议,制定《第三方施工工地
巡线细则》《三方保护协议重点内容重申书》《第三方巡查
规范化指引》《第三方施工工地每日巡查确认表》等,细化
人员职责、工作要求、监控及录像流程、责任考核、异常事
故处理及信息报送流程等。
2.加强内部稽查,西公司安技部和部门稽查人员每月对
巡线人员工作过程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交底影像
资料、不定期突击检查第三方施工工地等,确保巡线员监控
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单位 100%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签订
保护协议。
3.西公司巡线员巡查工地时,向施工单位确认是否清晰
管线路由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位置,要求其在保护范围开挖
并提前通知燃气集团,并承诺禁止机械式挖掘施工。对于巡
线员发现施工人员违规使用机械式挖掘施工等有损坏燃气
设施的行为迹象,及时上报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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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报警处理。
4.完善考核机制, 加大考核力度。西公司制定《西区分公
司安健环管理考核细则》,树立“零容忍、零事故、零责任”
安全管理理念,追求以不发生事故为目标,一旦违反相关制
度或发生事故就严格按照细则追究责任。
(三)珠江监理具体整改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对燃气管进行详细勘探,重新编制涉及
燃气管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
涉及燃气管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施工作业前,必
须检查作业人员安全交底情况;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方案要求
逐一检查现场施工;现场作业点施工完成后必须经施工单位
自检合格、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要求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
围内作业,应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纳入专项施工方案,报监
理部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将作业计划报送审批,
监理部同意施工点工作计划后方可施工。同时,督促施工单
位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建设单位签订管线保
护协议书。开展现场作 业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计划,
在人工探挖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通知管线权属单位进行到
场交底、监督旁站,且探挖过程中邀请管线单位、监督施工
单位,开展三方旁站监督管理,过程中坚持做好可视化记录
工作。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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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 ,水电六局通过开展事故警
示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作业现场管理等措施提升
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广燃集团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通过加强
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和教育培训、采取手段禁止施工单位
野蛮施工、提高自身巡线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珠江监理通过加强施工安全的
管控力度、强化施工现场巡查、审视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
系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完善燃气管道
管理机制、加强燃气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监管力度多措并举、
举一反三加强燃气管道安全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同
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水电六局、广燃集团、珠江监理及相
关政府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水电六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1)水电六局在广州区域召开了驷马涌项目燃气管道
破损泄漏事故专题会,会后下发了关于驷马涌打爆燃气管
道事故的处理决定文件,此次事故反映出项目部安全管理
意识淡薄,项目经理重视程度偏低,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
要责任。
(2)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项目部召开了关于盘福
大街燃气管道破损泄漏事故分析调查会议,项目部领导班子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上对事故
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开展了警示教育等,要求全员做到坚
守安全红线,强化各项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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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安全教育
对每位上岗工人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同时开展不同主
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每次施工作
业前,均会对施工人员开展技术交底。2021 年驷马涌项目
开展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29 批次,教育培训 281 人,入场教
育覆盖率 100%。
3.强化作业现场管理
(1) 水电六局成立标准化自查评小组, 每年通过对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根据发现的问题
找出差距,完善措施并对自评报告进行整理、汇总,确保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
(2)项目施工现场工作面设置“路长”机制,指派专人对
作业面进行盯守,强化现场管理,开展标准化施工,严格落
实管线保护措施, 按照施工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作业, 对高压、
燃气等管线周边的施工进行摸排,并邀请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人员进行现场交底、旁站指导。
(3) 工程施工前, 项目部对燃气管进行详细勘探, 编制
涉及燃气管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公司进行审批、并召开
专家论证会对涉及燃气管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开
工前与管线权属单位、建设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书,人工
探挖前 1 天通知管线权属单位进行到场交底、监督旁站,且
探挖过程中管线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旁站监
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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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每周、 月开展安全检查,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
题,采取“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的三定方法,对发现
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开展各类安全检查
水电六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四不两直”检查、
暗访检查等方法围绕对文明施工、围蔽围挡、临时用电、疫
情防控、管线保护、内业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驷马涌
项目 2021 年度排查隐患 43 条,43 条隐患均已及时督促整
改、消除;2021 年度开展检查 41 次,其中综合检查 24 次,
专项检查 7 次(顶管、用电、扬尘治理、有限空间作业、疫
情防控等)、月度检查 12 次,共下发整改通知单 51 份,各
项检查问题均已闭合整改。
5.加强合同履行监管
(1)水电六局经营管理部门对项目开展项目履约及分
包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体系建设、 分包商资源管理、
分包商招标管理、分包合同、分包商履约、分包记录管理等
几个方面,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项目分包管理,提升履约及
分包管理的水平。
(2) 项目部每月对分包管理队伍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每
半年对分包管理队伍进行履约评价,确保在防控履约风险的
同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6.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水电六局根据新 《安全生产法》 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安委会审定, 并通过 OA 系统进行公示传阅。 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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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增加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加了办公
室食堂、司机等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广燃集团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召开事故警示会议
(1)广燃集团组织各单位召开了 1 次针对“7·10”事故专
题分析会和多次警示教育会议,认真吸取教训。开展了“刀口
向内”的防第三方施工破坏专题分析会,深挖问题根源,剖析
制度缺陷,梳理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死角,制定相
应整改措施。
(2)西区分公司组织全员逐级召开了“7·10”事故分析和
警示教育会议。分公司 3 次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将“7·10”事故
作为典型案例组织学习,运营部利用部门和班组会议多次对
了“7·10”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学习。
2.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和教育培训
(1) 对涉燃气设施的第三方施工单位, 要求属下单位联
合辖区主管部门在开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预防损坏燃气管
道设施培训。严格督促落实现场交底,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
护方案和签订保护协议。现场交底要求施工物探数据与燃气
集团管线数据核对,确定管位后在施工现场做好标识并留下
影像记录,交底现场进行燃气管线保护安全教育。施工单位
制定保护方案时,要求将施工开挖路由与现场交底燃气管线
路由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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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断加强对涉燃气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 要求各涉
燃气管线施工工地每日将次日施工风险点报备至片区对应
巡线工,巡线工每日 17 时将次日风险点汇总向巡线班长报
备。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风险点但未提前报备的,则
现场开具停工告知书,要求立即停工,重新报备后次日方可
正常施工。
3.禁止使用机械野蛮施工
(1) 广燃集团为巡线员工配备巡线记录仪, 并定期检查
巡线员工的工作轨迹及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杜绝应付式、打
卡式上报相关信息,确保第三方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交底到位。
(2) 禁止施工单位在未完成保护协议签订、 未按要求制
定保护方案、未进行现场燃气管线设施确认前开工。
(3) 属下各单位加强与区城管、 市政建设单位、 街道等
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介入,齐抓共管,逐步形成长
效配合机制。对于野蛮施工,通过上报街道、区城管、报警
等形式, 联合制止施工。2022 年仅西区分公司已累计制止 53
项野蛮施工行为。
4.加强对巡线人员的教育培训
(1)“7·10”事故发生后,广燃集团部署开展全员安全教
育,要求对一线员工定期组织常态化专业培训,制定针对一
线巡线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计划。定期对班组长及
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2)西区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邀请行业安全事
故调查与应急管理专家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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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十一)》专题培训,深刻剖析讲解“6·13”、“7·10”事故,
教育并指导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妥善处置危害燃气设施
安全的迹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3)2021 年 11 月 8 日西区分公司领导和越秀区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对全体巡线员工进行了第三方施工规
范化管理培训。
5.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1)全面修订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现场应急处置
方案,开展“双盲”为主的多种形式演练,进一步提升员工应
急安全意识和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2) 结合安全实际情况编制应急处置卡, 提高应急处置
效率。
(3)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政府部门分别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22 日举办第三方施工损坏
燃气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6.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新修订的《安全
生产法》,结合燃气集团实际,修订完善了《燃气集团安全
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属下单位同步修订,并进行公示、
宣贯学习。
(三)珠江监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控力度
(1)2022 年 8 月 12 日, 珠江监理党委联合广州市住建
局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处进行了共建活动,向市住建局公共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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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设管理处学习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地下管线保护的实施意见》,学习广州市地下管线保护长
效机制。
(2)把管线施工列入“危大工程”管控清单,要求项目部
按危大工程进行报备、巡视、检查、验收等落实相关工作。
(3)将管线施工危大风险源挂牌登记在项目负责人、 项
目分管领导、珠江监理集团分管领导桌面,要求以上领导要
加强巡视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文化。
(4)把涉及管线施工的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实施工作
列入“红黄牌警告事项”,强化督促落实。如有违反相关规定
的,将对监理部发出”红黄牌警告事项”,拟对监理部负责人、
项目分管领导及部门领导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拟对
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2.强化施工现场巡查
(1)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监理部坚持开展日检、 周检、
月检、 不定期专项检查。 自事故发生至今, 驷马涌监理部开展各
类巡视检查 1197 次,各类危大作业专项巡视 243 次,发出隐患
整改通知单 66 条,共排查各类隐患 341 个。
(2)事故后,珠江监理对驷马涌项目开展一级、二级安全
生产管理检查共计 51 次,珠江监理集团各级领导开展巡视检查
工作 33 个次,共排查各类问题隐患 396 个。
3.审视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珠江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人员到岗履职,落实对作业现场巡查
与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 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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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开展新入场人员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开展应急管理体
系及应急救援技能专项培训;督促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标段的特点,
及时调整、 细化自身安全检查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日检、 周
检、 月检并每月对其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要求施工单位构建完成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定期开展安全
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
(四)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
1.建立完善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机制。“7·10”事故后,越秀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案为鉴,建立完善越秀区燃气管
道保护工作机制,全力夯实燃气安全基础。一是建立涉燃气
管道保护施工项目每月通报制度。针对水务工程和微改造工
程容易挖穿燃气管道问题,自 2021 年 6 月以来每月对涉燃
气管道保护施工项目通报不少于 1 次,实现今年以来共通报
7 次,涉及项目 420 个次。二是建立道路开挖安全预警警示
制度。街道和有关单位一旦发现辖区涉及道路开挖,可通过
“越秀燃气”工作群共享信息,燃气企业立即对施工现场核查,
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公司共同落实燃气管道保护
措施, 有力形成燃气管道保护的监管合力。2022 年以来,各
街道对道路开挖发出预警提醒 127 宗,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建立季度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状况抽查制度。为加强
辖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每季度对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
运行状况每季度展开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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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燃气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监管工作。一是 落实常
态化巡查要求。将涉燃气管道保护第三方施工项目纳入常态
化、网格化巡查范围,区局每月进行抽查,今年以来共抽查
第三方施工项目 95 个、燃气工程项目 51 个,确保施工项目
有效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二是全面开展地下燃气管道设
施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2022 年上半年, 督促管道燃气企业
对全区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摸查工作,区分不同建设
年限,全面掌握清单底数。制定印发《越秀区老化燃气管道
设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利用 2 年时间全面完成地下
燃气管网检测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加快推进更新改造,全
面提升地下燃气管道设施本质化安全水平。三是推进落实燃
气管道保护的业务培训教育。2021 年 8 月、11 月先后 2 次
组织水务工程和微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开展燃气管道保护
的业务培训工作;同时督促水务工程和微改造工程的建设单
位牵头,管道燃气公司配合,组织对施工单位开展燃气管道
保护的业务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燃气管道保护措施的落
实。2022 年上半年, 对全区燃气管理、 执法人员进行燃气业
务培训 5 次,提升全区燃气工作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五)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
1.建立越秀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为落实地下
管线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越秀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力度,
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成立越秀区地
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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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建设水务局承担。二是制
定并印发《越秀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
地下管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构成及工作机制的通知》(越管
线办〔2022〕1 号),促进各部门、各街道及各管线建设单
位、权属单位工作沟通和衔接,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管线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领导定期研判周密部署。2022 年上半年, 区建设和水务
局共召开 7 次局党组会议、3 次局务会议研判部署建设工地
燃气管线保护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上级部署与实际情
况,制定专项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加强燃气等地下管线监管力度。一是 加强检查压实责
任。局领导班子多次下沉一线带队检查。进一步加强“清明”、
“五一”、“七一”等重点时段,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临边防
护、燃气管线保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大日
常检查巡查力度。“7·10”事故至今,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累
计出动 4062 人次检查在监在建工地 1697 次,发现各类问题
5547 个,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22 份,对 130 个项
目的 208 名责任人员及 18 个责任企业作广东省安全生产动
态管理扣分 (908 分) ,对73 个项目 123 个责任单位作广州
市建设领域不规范行为公示扣分处理,对 10 个项目局部停
工,61 个项目责令全面停工整改,对 21 个项目及其相关负
责人进行约谈。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确保燃气
管线保护工作入脑入心,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定期召开全区
项目约谈会议,通报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及建设工地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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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地各项工作进行研判部署;积极组织应急演练活动,
2022 年,各建设工地共举行 51 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
急演练活动,演练人次 973 人。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珠江监理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两名责任人员责任
追究建议要求,未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相关工作建议
建议市安委办向市城乡建设局通报珠江监理未落实《事
故调查报告》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的情况,请市城乡建设局督
促珠江监理公司落实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并将落实情
况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