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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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目的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处理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对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0日,区政府成立以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公安西青分局、大寺镇政府有关单位人员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宏昌担任,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评估工作。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4月23日1时30分左右,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精绕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0.6749万元整(不含事故罚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0年6月25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2020年8月12日各项行政处罚均已落实到位,事故结案。四、评估部署工作按照《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11月20日事故评估组通过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及询问的方法,进行了仔细深入评估。评估组随后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组意见。五、评估事项及结论(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报告中对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和总经理魏凤和已于2020年8月6日足额缴纳罚款。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情况。应急管理部已于2020年8月3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将该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 4月23日由大桥集团组织召开了集团安全生产视频会议。4月24日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将本次安全事故向公司全体员工通报。2. 总经理魏凤和重新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于4月25日开始对全厂职工重新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5月3日在大寺镇安全办帮助下,公司组织了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会并进行了考核。截止到5月4日总计参加教育培训947人,做到了全厂职工全覆盖,不留死角。3.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总经理魏凤和牵头,安技科组织重新制定了《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梳理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制度,编制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装订成册下发到每个车间部门,要求每天班前安全会进行教育培训,已于6月底编制整体完成并下发到了14个车间部门。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5月份开始至今,分别由安技科、企管部、保卫处牵头进行了20余次全厂安全隐患大检查,总计排查出110余项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了整改闭合。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本车间的自查自检自改活动,也消除了大量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对各车间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增加了安全防护装置等安全措施,为全厂女工配备了头套,并增加了精绕车间操作工工位与设备安全距离。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4.23”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西青区应急管理局代章)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