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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八里台昱湖苑小区外窗维修作业“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2024年5月15日9时17分许,位于津南区八里台镇昱湖苑小区49号楼外窗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不含事故罚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津南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津南八里台昱湖苑小区外窗维修作业“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一、评估工作过程2026年4月1日,区安委办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两个方面的评估内容,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小组负责起草评估报告并报市安委办;负责评估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北京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评估工作组赴发生事故的八里台镇昱湖苑小区开展现场评估工作。一是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和问询,了解事故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举一反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等情况;二是查阅相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资料落实资料;三是调阅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二、总体评估意见评估组通过听取并查看事故责任单位的情况报告,查阅事故处理案卷等材料,经综合分析,总体上,区应急局已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了行政处罚措施。相关单位能够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了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全面开展安全整顿,切实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三、行政处罚和处理落实情况1.北京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建议:由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未自觉履行缴款,经津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5年12月26日划拨被执行人名下存款 29368元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 20067.68元,现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现本案970632元未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法院裁定如下:终结执行程序。2.习海彦,北京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建议:由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对陈成处罚款上一年度收入的40%,计人民币2736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北京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未向评估小组提交相关整改工作佐证资料,未参与和配合事故评估小组的评估工作,该企业未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2.八里台镇政府针对竣工备案仍在维保期项目安全监管薄弱问题全面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排查,对辖区内维保期在建及竣工项目逐一检查,建立台账、清单管理,累计排查隐患18项,已全部整改闭环。二是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物业公司和社区分工,实行维保期施工安全常态化监管。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约谈项目负责人5人次,督促落实维保作业安全交底、风险管控和现场防护。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3.区住建委一是专题部署维保安全监管。针对事故暴露问题,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维保期间安全监管标准、检查重点和责任分工,全面补齐监管短板。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维保项目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维保方案、作业审批、现场防护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累计排查隐患47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2项。三是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18 家次,督促严格履行维保安全职责,落实风险辨识、现场管控和教育培训。五、评估发现的经验做法、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一)经验做法1.八里台镇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物业公司和社区分工,实行维保期施工安全常态化监管。2.八里台镇组织开展维保项目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维保方案、作业审批、现场防护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具体情况见经验做法清单(附件1)。(二)主要问题1.施工单位对维保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到位履职,维保工位分散,不利于现场监管。具体问题见问题清单(附件2)。(三)工作建议1.建议对维保项目,由建设方牵头,组建安全监管专项工作部门,对参与维保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必要的安全巡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具体建议见工作建议清单(附件3)。 津南八里台昱湖苑小区外窗维修作业“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6年4月15日附件1经验做法清单 1.八里台镇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物业公司和社区分工,实行维保期施工安全常态化监管。2.八里台镇组织开展维保项目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维保方案、作业审批、现场防护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附件2问题清单 1.施工单位对维保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到位履职,维保工位分散,不利于现场监管。附件3工作建议清单 1.建议对维保项目,由建设方牵头,组建安全监管专项工作部门,对参与维保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必要的安全巡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