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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天津市 发布:2024-03-05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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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煜科技有限公司“12·13”一般机械
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目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 3 -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 3 -
(二)事故现场情况 ..................................................................................................... - 5 -
(三)事故发生经过 ..................................................................................................... - 5 -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6 -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 6 -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 6 -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 ............................................................................................- 6 -
三、事故原因分析 ............................................................................................................... - 7 -
(一)直接原因分析 ..................................................................................................... - 7 -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查 ...............................................................................................- 7 -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7 -
(一)事故单位 ............................................................................................................- 7 -
(二)有关监管部门 ..................................................................................................... - 8 -
(三)地方党委政府 ..................................................................................................... - 9 -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
(一)刑事责任追究 ..................................................................................................... - 9 -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 - 10 -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 10 -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10 -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11 -
(二)进一步深化领域监管,全面细化安全监管职责 ........................................................- 12 -
(三)不断强化属地监管,全面建立属地和部门监管联动 .................................................... - 12 -

- 3 -
2023 年12 月 19 日,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对天津
天禹模具有限公司车间部分彩钢板屋顶进行安拆作业时,一名工
人不慎踩到屋顶阳光板处导致阳光板破损造成该名工人坠落至
车间地面后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作出批示,依据
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和市领导批示要求,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授
权区应急局组织成立了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委、公安北辰分局、区总工会和开发区
管委会派人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检
测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相关单位存
在的主要问题、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
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
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一般
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现场高处作业缺乏安全防护设施,死者赵
xx 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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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 年4 月 1
日,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双口二村宏光路6 号,注册
资本:2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7NB4GK70,企
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华,经营范围:许可项
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
2.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 年 6 月 19
日,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下任,注册资
本:38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6639001575,企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岳宝,经营范围:制造、
销售:纺织机械设备、印染机械设备、锻压机械设备、机械配件;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3.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江道 33 号 3 号厂房,注
册资本:5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UJ91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展兵,经营范围:一
般项目:模具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模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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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
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专业设计服务;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
(二)事故项目情况
事故项目为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厂房彩钢板屋顶拆装项
目。该公司一台冲压设备在试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因该设备体
积巨大、厂房高度有限等原因需拆除部分彩钢板屋顶进行设备吊
运。经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与设备生产厂商浙江博仑高精机械
有限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由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负
责故障设备的吊运和厂房彩钢板屋顶拆装作业。2023 年 12 月14
日经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介绍,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与
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了双方
安全责任,将厂房屋顶彩钢板安拆作业发包给天津海德华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人员教育培训和现场监管工作由天津海德华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负责。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12 月 14 日,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华通过
他人介绍,找到自然人李xx,要求其组织几名临时作业人员进行
厂房屋顶拆除作业。12 月15 日,李xx 找到 3 名自然人完成了部
分彩钢板屋顶拆除作业。待故障设备吊运完毕后,浙江博仑高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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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有限公司通知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将厂房屋
顶彩钢板重新安装复原。12 月 18 日晚,张华再次联系李 xx,让
其再找人施工。12 月 19 日,李 xx 重新找来了本次事故现场作业
人员靳 xx、赵 xx 和死者赵 xx 来进行屋顶安装作业。当日 7 点
40 分许 4 个人到达现场,首先将檩条运至事故车间设备附近,然
后靳 xx、赵 xx 和死者赵 xx3 人依次用梯子登上事故车间的屋顶
准备沿着 15 日拆除屋顶时留下的小路走过去安装檩条,吊车在
车间外边准备吊装檩条。在 3 个人走去施工点位的路上,赵 xx
突然听见死者赵 xx 坠落声,回头看见赵 xx 坠落地面,随即开始
呼救。李 xx 听见赵 xx 呼喊后,拨打了“120”和“110”。约 5
分钟后,“120”急救人员到场,经诊断,赵xx 当场死亡。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死者:赵 xx,男,45 岁,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事故直接
经济损失 100 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李xx 拨打了“120”救援赵xx,
同时向公安报了事故情况。8:53 分,公安部门向区应急管理局
和开发区管委会通报了事故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部门和属地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
场,维护秩序,开展善后、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等工作。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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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信
息报告时效正常,应急响应迅速,指挥协调有力,救援措施合理,
信息流转及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到位,未发生盲目施救,扩大事
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设置任何
安全防护措施,死者赵 xx 在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登上厂房屋
顶,不慎踏碎屋顶的阳光板坠落地面,导致事故发生。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经公安部门体表尸检,死者赵 xx 死于高处坠落造成的颅脑
损伤。根据现场目击人员描述,死者赵 xx 走在最后,另外两名
作业人员无法直接观察到其行动情况。根据现场情况,3 名作业
人员应沿着屋顶扫出的小路行走,行走路径未经过阳光板,综合
推断,死者应是在行走过程中打滑踩踏在厂房屋顶的阳光板上,
阳光板无法承受死者重量破损,致使死者坠落地面,导致事故发
生。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查
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现场其他2 名作业人员与死者无矛盾,
已排除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的可能。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责任单位
1.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意识淡漠,未设置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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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网等任何高处作业防坠落设施,未设置高空安全索,导致作业
人员安全带不能满足高挂抵用的要求(现场作业时将安全带低挂
在脚下的钢结构屋顶上),高空作业人员登上屋顶作业时无处悬
挂安全带,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死者赵 xx 未穿相关戴劳
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事故隐患。
2.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发包项目安全监管形同虚设,对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进行高处作业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等明显存在的隐患问题,视而不
见,依然允许其进行施工。
3.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
区应急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警示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落实不到位,在事故现场屋顶积雪严重,高处作业缺乏安全防护
措施的情况,仍然允许外来施工企业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二)有关监管部门
1.区应急管理局
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 2023 年搬迁至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辖区内,作为我区一般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汽车外壳等零
部件模具,非区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管企业。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和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因所属行业和所属地区,
不属于区应急管理局监管。
2023 年 12 月以来,我区陆续大面积降雪,针对我区全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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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作业事故多发以及大面积降雪后清融雪作业和高处作业事故
风险激增的严峻形势,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多份通知文件,
要求属地政府传达贯彻,督促属地企业做好清融雪工作的安全管
理,减少高处作业,注意防范高处作业安全风险。同时本次事故
区应急管理局仅对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负有监管职责,该企业
对本起事故发生并不负有主要责任。
综上,区应急管理局履行了监督管理的职责,事故发生的主
要原因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地方党委政府
2023 年开发区管委会执法计划制定前,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
司尚未搬迁至其辖区,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博仑
高精机械有限公司均非其辖区企业。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搬迁
至其辖区后,该单位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对该企业的安全
检查职责。全年检查、复查共计 3 次,发现现场隐患问题 10 余
项,已全部整改。
但该单位存在安全警示工作传达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仅对区
应急管理局大雪安全提示进行微信群转发,未采取其他方式方法
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导致涉事企业未进一步落实相关
要求,对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出现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安全警示告知措施未落实等隐患问题,负有监管责任。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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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调查,本起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北辰
分局已做出立案决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设置防护网等防坠落设
施,高空作业人员登上屋顶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未建立健全并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
时发现并消除死者赵 xx 未穿相关戴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无
安全防护设施的事故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规范》(JGJ 80-2016)第 3.0.5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对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的行政罚款。
张华作为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督
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死者赵 xx 未穿相关
戴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事故隐患,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
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张华处上一年收入 40%的
罚款。
2.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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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仑高精机械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员对发包项目安全
监管形同虚设,对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高处作业缺
乏安全防护措施等明显存在的隐患问题没及时发现并消除。建议
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属地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该企业对现场所
有负责人员按照其规则制度进行严厉处罚。
3.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
天津天禹模具有限公司,对区应急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提
出的警示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在事故现场屋顶积雪
严重,高处作业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仍然允许外来施工企
业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约谈,该企业
对其安全管理人员和事故项目负责人员依照本公司规程严厉处
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天津海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发
挥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配强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严格落实项目工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组织有关人
员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
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二切实加强本单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
力,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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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三是要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事故情况,针对事故特点,举
一反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范此类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深化领域监管,全面细化安全监管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主动进位作为,一是对
组织全区属地政府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宣贯工作,全面细化外委
作业安全监管,消除生产经营单位外委作业安全管理不严不实、
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问题。二是要从严执法,强化监督处罚,倒
逼企业主要负责人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落实,做好企业人员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安全工作落实。
(三)不断强化属地监管,全面建立属地和部门监管联动
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贯彻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
要认真履行全区外委作业登记备案要求,督促辖区内企业履行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外委作业登记报备,切实落实好安全监管
和防护措施;二是要加强与工信、应急等行业领域主管和安全监
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对属地发现的非法违
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通报、移交给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
制,共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深刻汲取
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各内设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增强安全
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各内设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