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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15时30分许,位于林亭口镇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厂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1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2.84万元(不含事故罚款)。该起事故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一、评估目的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其他企业是否得到警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宝坻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和林亭口镇等单位派人组成的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3·2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区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履行法律责任情况的评估。(二)公安宝坻分局负责事故中涉及刑事责任追究情况的评估。(三)区总工会负责事故中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评估。(四)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事故中受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情况的评估工作。(五)林亭口镇负责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六)区纪委监委负责事故中涉及的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问责情况的评估。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以下简称:住总劳务公司宝坻分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的违规作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住总劳务公司宝坻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2.宋明,住总劳务公司宝坻分公司经理,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宋明处以2024年年收入4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98828元。3.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建筑科技公司天津分公司)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发现安全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建筑科技公司天津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4.罗亚磊,建筑科技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经理,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主管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罗亚磊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四、评估部署工作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组会议,评估组组长要求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具体工作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事故评估工作。五、评估事项及结论总体上看,司法机关对1名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行政处罚已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已落实;该起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妥善解决,对受害职工的权益维护已落实。(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2025年6月17日,公安宝坻分局决定对“3.24”重大事故责任案进行立案侦查。已对犯罪嫌疑人刘保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报告中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宋明已于2025年6月25日足额缴纳罚款。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罗亚磊已于2025年6月27日足额缴纳罚款。评估结论:对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宋明的行政处罚已落实,对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罗亚磊的行政处罚已落实。(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1)整改建议: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杜绝违规作业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一、迅速召开事故复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2025年3月28日组织召开“3·24”物体打击事故专题会议,全面复盘事故经过,深度剖析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层面原因,明确各岗位责任,要求全体员工正视问题、深刻警醒,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作业全过程。二、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实现隐患清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现场安全管控薄弱问题,与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联合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预制混凝土构件5号堆场及其他作业堆场、吊装作业区、修板作业区等关键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通过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点名批评等举措,均已整改完成并组织复查,实现隐患问题动态清零。三、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传达贯彻上级单位《关于加强预制构件存放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构件维修、吊运等工序重点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明确维修作业的工具使用、现场防护、作业监护等规定,严格要求员工遵照执行,杜绝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重点细化了预制混凝土构件吊装、立放、固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并对涉事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固定支架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完善构件固定的硬件设施,从源头防范构件倾倒风险。四、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安全素养以本次事故为典型案例,与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联合开展了全员安全生产专项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事故案例剖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避险知识等,采用“理论讲解+现场实操+案例分析”的方式,确保培训效果。本次培训覆盖公司全体员工,通过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五、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落实专人全程监管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堆场、吊装作业区、维修作业区等关键岗位增设专职安全巡查员,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检查构件固定、设备操作、作业防护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发现违规操作行为立即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严格执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机制,作业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设备状态、构件固定情况、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从作业源头把控安全风险。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安全责任与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了《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同时,从公司经理到作业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作业环节,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七、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与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联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所有作业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对高风险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管控,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同时,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隐患排查职责和频次,要求员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安全管理人员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从根本上提升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2.北京住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整改建议:要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统一安全管理,组织员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要加大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作业行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一、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修订完善《预制构件存放运输管理方案》、《堆场操作安全规范》等规章制度,组织签订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二、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对堆场墙板插放架进行专项整改,严格落实插放管固定措施,确保每根插放管与支架横梁连接牢固,防止松动、脱落。所有插放架均已完成固定并验收合格。建立堆场日常巡查机制,由兼职安全员每日对墙板码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构件固定、支垫方式、倾斜角度等,确保符合《预制构件存放运输管理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堆场木楔、垫木等支垫物,对变形、破损、承载力不足的木楔进行更换。三、强化人员管理与培训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3.24”事故警示教育会,播放警示教育片,覆盖全体员工。新员工入职培训、转岗人员培训、复工复产培训均按计划落实,培训记录齐全。配备兼职安全员,各外施队按比例配备兼职安全员,参与日常巡查与班前讲话。四、加强外包单位统一管理与住总劳务公司宝坻分公司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建立对外包单位的日常监督机制,安全部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五、强化隐患治理与奖惩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发现即整改”机制,对堆场、车间、设备设施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隐患整改率达100%。建立举报奖励与随手拍机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隐患,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3.林亭口镇(1)整改建议:要以此次事故教训为着力点,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会。深入复盘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教育引导辖区企业杜绝麻痹思想,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与防护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投入,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与制度防线。4.区应急管理局(1)整改建议:要以此次事故为契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求辖区内同类型企业吸取教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总结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召开现场警示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使其受教育、受警示、受触动,确保工作抓上去,事故降下来。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局视频教育培训,共组织500余家次的企业参加。在微信群转发事故警示信息20次,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在局微信公众号上转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警示8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聚焦工贸八大行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五类常发易发事故类型,在全区工贸企业开展五类多发性事故预防专项行动,推动工贸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风险管控质量,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震慑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每周选取至少1家工贸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查找并汇总各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每月调度辖区内街镇、园区、重点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检查结果以及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组织推进不力、整治不彻底、推动工作缓慢、落实不到位或者未落实等问题的街镇、园区、企业进行约谈和曝光,起到警示一片的效果。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