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宝坻区宝平街道香岸华庭项目“7·4”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天津市 发布:2026-04-30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2024年7月4日16时55分左右,位于宝坻区宝平街道香岸华庭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一名工人死亡。该起事故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一、评估目的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其他企业是否得到警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区应急局、公安宝坻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委和宝平街道办事处组成宝坻区宝平街道香岸华庭项目“7·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区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履行法律责任情况的评估。(二)公安宝坻分局负责事故中涉及刑事责任追究情况的评估。(三)区总工会负责事故中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评估。(四)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事故中受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情况的评估工作。(五)区住建委负责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六)区纪委监委负责事故中涉及的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问责情况的评估。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的违规作业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2.陈跃,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陈跃处以2023年年收入4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9200元。四、评估部署工作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组会议,评估组组长要求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具体工作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事故评估工作。五、评估事项及结论总体上看,对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已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已落实;该起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妥善解决,对受害职工的权益维护已落实。(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报告中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未缴纳罚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4月24日做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6)津0115行审38号),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跃因企业经营问题未缴纳罚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4月24日做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6)津0115行审39号),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整改建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作业行为;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一、强化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培训,重点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现场防护、应急避险等内容学习,强化作业人员技术交底与岗前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实操能力。二、全面开展排查。通过此次事故,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管控、作业流程规范、人员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严格制度落实。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长效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现场监管缺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宝平街道办事处(1)整改建议: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2)整改落实情况:一、强化警示教育。以该起事故为案例,通过召开会议、风险提示等方式,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单位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摒弃侥幸心理,重视安全生产。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职责,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3.区住建委(1)整改建议:要以此次事故为戒为鉴,加强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的执法检查,积极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严肃查处违规作业行为,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辖区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频次,常态化排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清零。二是压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普及施工现场安全作业规范,提升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从严规范施工作业流程,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野蛮施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企业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