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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京通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0”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天津市 发布:2021-03-20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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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13时45分,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口东工业园的天津京通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玻璃幕墙安装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该起事故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一、评估目的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其他企业是否得到警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宝坻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4.20”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履行法律责任情况的评估。(二)公安宝坻分局负责事故中涉及刑事责任追究情况的评估。(三) 区总工会负责事故中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评估。(四)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事故中受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情况的评估工作。(五)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天津鑫德诺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鑫德诺克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天津鑫德诺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禹慧,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鑫德诺克公司总经理禹慧处以2019年年收入3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800元。四、评估部署工作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组会议,评估组组长要求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具体工作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事故评估工作。五、评估事项及结论(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报告中天津鑫德诺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公司主要负责人禹慧已接受行政处罚情况。天津鑫德诺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禹慧已于2020年7月22日足额缴纳罚款。评估结论:天津鑫德诺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已落实。(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天津鑫德诺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1)整改建议: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立即停止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个人的违规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深入的开展隐患排查,彻底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无证上岗作业行为。(2)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以及自身存在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强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增强个人安全意识;第二,增派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监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第三,每天对具体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第四,着重对高空作业环境进行考察,加大吊车投入力度,同时做到每人配备安全带、安全绳,做到双重保护。2、天津京通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整改建议: 要以此次事故为戒为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整改落实情况:第一,落实在建项目施工过程的主体责任,指定专人全程负责管理监督,对于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第二,发挥甲方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从工程进度和工序间交叉作业的施工过程中消除安全隐患;第三,结合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反复排查工厂运营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持续不间断进行预防性自查整改,重新与三级安全标准化对标检索,及时发现问题采取修正措施,分解至班组进行强有力的落实管理;第四,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系统,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既要收集施工和生产安全隐患,又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定期识别重大危险源并进行有效管控,召开安全例会,检查岗位监控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3、开发区管委会、东旺公司(1)整改建议:要以此次事故为戒为鉴,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突破口,加强对辖区内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建设项目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面加强辖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宣讲。第二,切实加强对辖区企业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违规发包、分包专项检查,严格排查存有事故隐患企业。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