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威县合家欢粥屋“6.22”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事故调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地区:河北省 发布:2016-07-08 等级:较大 类型:火灾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威县合家欢粥屋“6.22”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 发布部门: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13431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威县合家欢粥屋“6·22”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冀安委督〔2016〕10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2日16时30分,位于你市威县中华大街的合家欢粥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冀安委〔2010〕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请你市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发生经过,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事故查处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二、该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期间,发人警醒,引人深思。你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安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6〕5号)要求,瞄准安全生产和攻坚行动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真正建立起“双控”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你市要深挖引发事故的根源,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点盲区,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请你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事故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调查进度,确保按时结案。在60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省安委办审核。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抄送:邢台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