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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舍工业有限公司“10.19”物体打击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事故通报(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上海市青浦区 发布:2016-12-16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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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22时30分许,位于青浦区香花桥街盈港东路8626号的上海博舍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决定》(青府发〔2007〕81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监察局、公安青浦分局、区总工会及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上海博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舍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7日,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626号;法定代表人:JEAN PHILIPPE GRY;注册资本:2356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玻璃纤维布和碳纤维布,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6年10月19日16时,博舍公司安全气囊涂层车间的员工崔宏羽,刘光荣、陈菊红和项培志四人开始上中班,做到22时左右,因涂层机上的布匹用完了,需要运输布匹到涂层设备那边,于是项培志和刘光荣两人到车间门口用吊车(载重2吨)开始更换重约200KG左右的圆筒状布匹,先把布料通过横梁挂钩装上吊车,再由项培志操作吊车遥控器,把布卷放置在布卷运输车上,在布匹装好到运输车后,项培志在运输车后面推,刘光荣在运输车侧边推。在刚推动运输车时,吊车上的挂钩突然滑落(连同钢丝绳),导致挂钩上的横梁掉在布匹上后被顶出挂钩,随后打在了项培志的后颈部位,项培志倒地昏迷。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拨打了120,救护车到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目前项培志伤情基本稳定,在上海养志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伤者:项培志,男性,上海市青浦区人,55岁。 截至目前,伤者尚未康复出院,暂不能统计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事发吊车挂钩无防脱钩装置,致使其落下后横梁脱钩。 (二)间接原因 1、博舍公司未对事发吊车进行定期点检和维护保养。 2、现场作业人员在吊车下作业,公司未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博舍公司总经理王殿彪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区安监局依法给予王殿彪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一)建议博舍公司对公司内部吊车的安全性进行全面、系统性检查,对吊车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更新,并进一步完善设备日常点检和定期保养制度。 (二)建议博舍公司对公司各车间岗位特性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合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三)建议博舍公司召开一次员工安全生产大会,总结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七、附件 (一)调查组的组建 上海博舍工业有限公司 “10.19”物体打击重伤事故调查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