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上海隆元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1.4”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后评估报告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事故管理(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上海市奉贤区 发布:2024-03-01 类型:高处坠落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上海隆元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1.4”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后评估报告
2022 年 1 月 4 日 9:30 时许,上海隆元货物运输代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元公司”)在奉贤区金汇镇航塘公路
1618 号利口福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混泥土泵送作业时
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包括死者赔偿费用)185 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
作,按照区政府批复,各有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法律、
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员的责任追究。
一、后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依据《上海隆元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1.4”高处坠
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履
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方面,区应急局组织开展
自评的基础上,采取资料核实、现场核查、工作记录等方式,
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立
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
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1、周海明,隆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

- 2 -
法》的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
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奉贤区应急
管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
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 年 6 月 30 日,已
收缴罚款。
2、上海隆元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隆元公司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未认真履
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现场安全管理
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进行及时排查治理,
对作业人员教育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
议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 年 6 月 30 日,
已收缴罚款。
3、上海仓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仓桥公司存在 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
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
验收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 3 -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奉贤区
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市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
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
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给予其陆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
罚,已收缴罚款。
4、朱林玲,仓桥公司负责人
处理建议:朱林玲存在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对其
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据《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的规定依法给予其伍仟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已收缴
罚款。
(二)公司内部处理情况
1、隆元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和岗
位操作规程,加强现场作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巡视。
2、季全公司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现场落
实专人检查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时限。
3、开展全员安全会议,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隆元公司开除泵车驾驶员邓万民。
5、隆元公司开除泵车操作员贾工作。

- 4 -
三、事故相关单位所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司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
管理的相关规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现场作业人
员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劳动者的安全生产
和自我保护意识。
2、季全公司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
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施
工单位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人,明
确时限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二)整改落实情况
1、2022 年 1 月 7 日,隆元公司完成安全事故专项技术交
底工作,加强安全培训,常态化推进安全教育;
2、2022 年 1 月 7 日,隆元公司辞退责任泵车驾驶员邓万
民和泵车操作员贾工作。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企业
能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开展对作业
场所和警示标志的检查,并及时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教
育培训,公司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