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沪奉府安批〔2015〕 9 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请抓紧落实。 特此批复。 2015年4月30日 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